本帖最后由 发改科技局 于 2024-4-10 17:33 编辑
网友Cherry: 现就您提出的关于什邡市路边临时停车位收费合法性的咨询,答复如下: 一、路边停车收费的合理性问题 路边临时停车属于车辆临时占用道路停放,它是在停车泊位不足的情况下临时占用道路的一种停车措施。道路是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基础设施,当车辆在道路上的长时间停放时,会给通行带来影响,停车占道改变了道路通行用途。为解决市区停车难、行车难和乱停车等问题,为缓解市区停车压力,根据现行停车收费政策,对市区部分道路停车实施收费管理,通过经济杠杆调节车辆分流,提高公共泊位周转率,进一步缓解停车难问题,故收取适当费用是合理的,且对十五分钟内的短时间临时占道停车是免费的。 二、路边停车收费的合法性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的法律。该法并不直接制定价格及收费的具体规则。 按照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物价局《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费管理办法》及四川省发改委《关于明确城市道路占用及挖掘修复费、职业病诊断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车辆临时占用道路停放必须缴纳占道费。同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规定,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当中包括市政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因此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是合法合规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四川省发改委转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川发改价格〔2016〕81号)以及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德办规〔2023〕9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通过推进差别化收费,按照“路内高于路外、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等原则,为有效促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与公共道路资源利用,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制定了城区机动车占道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制。 三、路边停车收费的透明性问题 我市现行公共资源性质的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执行政府定价(2017年什发科价格11号《关于调整城区机动车占道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2023年什发科价格14号《关于进一步优化城镇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政策的通知》)。 我市目前的临时占道停车经营企业,由市政府按照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特许经营权管理,经公开招投标程序,中标企业是什邡市智捷科技有限公司承担道路停车经营(包括收费)。中标企业以37080万元的报价获得对什邡市公共停车场及临时占道停车(泊位)的20年特许经营权。中标企业报价支付款项缴归市财政,由市政府统一规划安排用于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维护等。
2024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