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健全统筹协调机制,落实责任,整合资源,统筹力量,推进防汛抗旱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强化灾害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有效防范重大水旱灾害,科学有序、精准高效应对水旱及其衍生灾害,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什邡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共分总则、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预防和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后期处置、附则、附件共8部分。
(一)总则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健全统筹协调机制,落实责任,整合资源,统筹力量,推进防汛抗旱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强化灾害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有效防范重大水旱灾害,科学有序、精准高效应对水旱及其衍生灾害,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高质量发展。
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实施办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防汛抗旱工作体制机制的通知》《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德阳市应急委员会的通知》《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防汛抗旱工作体制机制的通知》《德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规则(试行)》《德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规则(试行)》《德阳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什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防汛抗旱工作体制机制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4、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综合施策,科学处置、安全第一,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实行党委领导下,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
5、灾害及响应分级:根据汛情、险情、灾情的影响程度、范围和发展趋势,市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Ⅰ、Ⅱ、Ⅲ、Ⅳ级,从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6、主要任务:
(1)减轻灾害风险,做好灾前预防和准备。
(2)密切监控雨水情、旱情、工情、险灾情,强化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报预警。
(3)组织开展应急供水、调水,解决农村因旱人畜饮水困难。
(4)组织疏散、转移、解救受威胁人员,及时妥善安置,开展必要的医疗救治。
(5)科学运用各种手段开展险灾情处置,严防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6)组织抢救、转移重要物资,管控重大危险源,保护重要民生和军事目标。
(7)加强灾害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治安,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1、什邡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由总指挥长1名、指挥长2名、第一副指挥长1名、常务副指挥长2名、副指挥长8名以及33个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2、专项工作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救灾组,技术保障组,通信电力保障组,交通保障组,灾情评估组,群众安置组,医疗救治组,社会治安组,宣传报道组,其他工作组等11个。
3、水利、应急协同机制及责任分工
市水利局:负责水情旱情监测预警会商研判,组织并实施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调度,组建水旱灾害防御抢险专家库并承担防汛抗旱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承担市防办日常工作。
市应急局:负责应急抢险救援和转移安置工作,组织、指导重要江河防汛及抢险救援应急演练工作。承担市防办日常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
1、预防: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程准备,预案准备,物资队伍准备,通信准备,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汛前检查,组织演练,宣传培训。
2、监测预报预警:主要是对雨水情,工程信息,堰塞湖信息,城市内涝,水旱灾情信息,灾情进行监测。市气象局应在提供大范围短临预报的同时,加强小区域短临预报和中长期预报工作,市水利局应在提供主要江河控制站预报同时,加强中小河流站点预报工作。
3、预警分类分级:
分为暴雨、江河洪水、山洪灾害、地质灾害风险四类预警。
暴雨、江河洪水、山洪灾害、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级别划分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四个等级。
干旱预警从高到低划分为橙色、黄色、蓝色三个等级。
4、预警发布:
发布权限: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应急局、市气象局等部门
分布方式:通过广播、电视、手机、报刊、新媒体、通信与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大喇叭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
5、预警响应:预警信息发布后,各镇、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响应、协调联动的原则,采取相应防范应对措施。市防指预警响应:主要开展风险研判,指挥调度,安排部署,督促指导,应急准备,值班值守等工作。
(四)应急响应
1、先期处置:灾害发生后,受灾镇党委、政府应加强组织领导,市防指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视情成立现场指挥部,摸排掌握险情灾情,开展会商研判,在高风险区域采取“关停限”措施,迅速调集专业队伍,科学开展现场处置,组织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工作,做好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按规定及时向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2、启动、终止条件及响应行动:市级应急响应按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IV级(一般)、III级(较重)、II级(严重)和I级(特别严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由市防指根据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和终止条件适时启动、终止对应级别应急响应。
3、信息报送和发布:防汛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由市防指统一负责,应遵循及时快速、真实全面的原则。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遇突发险情、灾情,按照《四川省洪涝突发险情灾情报告暂行规定》要求,市防办要及时掌握,做好首报和续报工作,原则上应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当发生重大突发险情和重大灾情的紧急情况下,在向上一级防指报送的同时越一级报告。
4、舆情应对:加强舆情管理,正确引导、强化应对。积极报道决策部署和工作进展,大力宣传防汛抗洪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着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参与防汛抗洪工作的良好氛围。
5、社会力量动员:在防汛抗旱紧急期,市政府、市防指进行社会动员,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救灾。
(五)应急保障
主要分为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物资和装备保障,应急抢险队伍保障,供电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治安保障,物资保障,资金保障,技术保障,值班值守。
(六)后期处置
1、物资补充和水毁工程修复:针对当年各地防汛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防汛抗旱抢险物资。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组织实施应急抢险工程,尽快修复。遭到损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等基础设施,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尽快组织修复,尽快投入正常运用。
2、调查评估:市防指组织对造成较大损失的水旱灾害事件进行调查评估,复盘分析应对处置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市防指实行防汛抗旱工作年度评价制度,着重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分析原因,提出改进完善建议,以利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3、奖励: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4、约谈整改:对于防汛抗旱工作不力的地区,市防指及时予以提醒,必要时约谈所在镇(街道、经开区)与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并督促整改到位。
5、责任追究:对防汛抗旱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不作为、处置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管理主体责任等。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依法予以处理。
(七)附则
1、预案演练:市防指及有关单位应制定应急演练计划,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每2年至少组织一次各方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安全高效的应急演练,主要负责人应视情参加。
2、预案管理与更新:预案实施后,市防指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学习、宣传和培训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进行评估和修订。市、镇防指结合当地实际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防指备案。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强化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衔接,按照“下级预案服从上级预案,专项、部门预案服从总体预案,预案之间不得相互矛盾”的原则做好预案编修工作。
三、解读机构
什邡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方式:0838-8211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