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股室、各下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四川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印发《四川省推进四大行业领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整治工作的通知》以及《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工程建设领域实际,研究制定了什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领域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什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日
什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领域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扫黑除恶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指导要求。按照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推进四大行业领域整治工作方案》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整治工作的通知》以及《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常态化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坚决整治招投标领域、建筑行业、房地产市场、行业乱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的黑恶势力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强揽工程、违法“三包一挂”等行业突出问题,坚持系统治理、标本兼治,管理、预防,多策并举,一体推进。严格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整治行业乱象,及时发现和堵塞行业监管漏洞,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长效机制,切实维护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建筑市场突出问题进行整治,有效遏制工程建设领域“三包一挂”等违法活动;通过深化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切实规范招标代理机构执业行为和招投标市场秩序、严堵招投标网络化违法犯罪;通过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有效打击虚假销售、违规收费、捆绑销售等违法行为;通过“问题楼盘”化解攻坚行动,妥善化解历史“问题楼盘”;通过开展城市供水秩序专项整治,持续打击偷盗水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开展城镇燃气行业治理,坚决防范各类事故灾害发生。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着力强化行业监管责任,深化问题源头治理,推动行业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工作重点
(一)招投标整治重点
1.依法整治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挂靠或借用资质投标等恶意竞标行为和投标人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等行为。(责任单位:建管股)
2.严堵招投标领域新型网络化信息化违法犯罪。(责任单位:建管股)
(二)建筑市场整治重点
1.“三包一挂”违法发包、违法分包、转包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问题;恶意拖欠工程款、强迫交易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建管股)
2.干扰工程项目建设,强揽工程、阻工扰工、强装强卸、强买强卖等行为。(责任单位:建管股)
(三)房产市场整治重点
1.房地产市场企业发布虚假广告、违规收取预付款、捆绑销售、散布不实信息。(责任单位:房管股)
2.采取暴力威胁手段驱赶租户、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物业管理乱象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房管股)
3.依法化解历史“问题楼盘”,坚决遏制新增“问题楼盘”,严防产生新问题、严防发生大规模聚集上访、严防出现黑恶乱势力,进一步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责任单位:房管股)
(四)城市供水行业整治重点
1.不按合同规定缴纳水费的,未依法办理分户、移表、增容、变更结算水表手续的;擅自改变用水性质和范围、转供城市供水的;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损坏结算水表或者干扰结算水表正常计量、在结算水表后装泵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供排水与燃气管理股)
2.擅自开启公共消火栓的;盗用或者转供城市供水,盗用城市供水计价水费一千元以上或者多次盗用城市供水的;在公水管道上装泵抽水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供排水与燃气管理股)
(五)城镇燃气行业整治重点
1.建(构)筑物占压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无有效燃气经营许可企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供排水与燃气管理股)
2.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充装非自有、未检、报废钢瓶以及擅自跨区域经营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供排水与燃气管理股)
四、主要任务
(一)加大线索摸排的力度。按照省市相关要求,以及督导组反馈问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线索摸排工作,充分发动群众,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特别是新增的招投标领域信息化违法犯罪、旧城改造等重点行业,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先进技术手段,根据职能职责,加大线索摸排力度,通过信访筛选、执法检查、项目推进中注重紧密联系群众等方式,深入开展黑恶涉乱线索排查。
(二)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强化管控措施,坚决防止脱管漏管。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招投标行为、规范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严格工程项目现场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和销售行为、物业服务行为;进一步化解“问题楼盘”;进一步开展城市供水行业乱象治理,依法打击城市偷盗水违法犯罪行业,规范我市供水用水秩序。加强与执法部门联动,协助市公安、市司法局开展执法行动,对工程建设领域的行业乱象进行严厉打击,严格办案程序,规范线索处置,及时移交执法线索,提高行业治理水平。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行业乱象问题,制定完善政策制度和工作措施,从源头上切实遏制住建领域行业乱象。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充分运用信用监管手段,对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及时记录不良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依法惩处,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用监管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思想认识。各有关股室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部分单位存在松懈麻痹思想,满足过去成绩,对常态化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工作甚至停滞。各单位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明确工作目标,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坚持主要领导挂帅,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相关股室(单位)具体实施工作机制,定期分析研究研判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取得成效。
(二)加强部署督导。各责任股室要建立任务跟踪督导机制,密切跟进各项工作进展。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导,及时掌握本行业、本领域工作进展情况。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通过开展现场巡查、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行业监管。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对情况复杂、问题严重的,要实行领导定点包案督办。
(三)加强“三书一函”办理。各股室要强化跟踪问效,建立监察、司法、检察建议书和公安提示函(“三书一函”)台账,未按时回复的要加强督办,按要求及时回复反馈,及时跟踪整治情况,确保取得实效。
(四)及时总结上报。市住建局负责全市工程建设领域乱点乱象整治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各股室要在每月15日前及时报送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月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台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统计表、“三书一函”办理情况台账。重大情况、重要成果、典型案例要及时报送,严禁瞒报、漏报、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