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什邡市2023年种业振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
按照什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什邡市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要求,为切实推进我市2023年种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农业生产实际,制定了《什邡市2023年种业振兴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落实。
什邡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5日
什邡市2023年种业振兴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现代种业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我市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四川省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川委办〔2022〕8号)和《德阳市加快推进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德委办〔2022〕2号)精神,强化种业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引导资源、技术、人才和资本等要素向特色优势种业企业聚集。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聚焦我市油菜种业产业领域,重点支持至少1家企业到2025年成为“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稳步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同时,持续大力推广粮油优良品种,紧紧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目标,展示示范绿色优质高产水稻,实现良种良法相配套、农机农艺相融合,强化农资市场监管,全市良种覆盖率稳定在96%以上。
二、实施内容
(一)开展种业企业扶优行动
重点扶持我市本地油菜制种企业1家,支持种业功能配套,对制种生产和核心育种实验室所需农机、科研器材、与种业发展直接相关的设备给予一定的补贴,按照财政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1:1配套比例进行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已享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的,累加补贴不超过50%。同时,制种企业须在南泉镇金桂村建成150亩油菜制种示范展示基地。
1.申报企业基础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在什种业企业。
(2)企业具备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3)企业具备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诚信守法,经营状况良好,综合实力较强。
(4)社会信用体系良好。
(5)在南泉镇建有制种基地,签订流转期限包含到2025年的土地流转合同(提供经南泉镇政府监章的土地流转合同或流转登记备案表)。
2.申报流程
(1)企业自主申报。符合条件且愿意申报的制种企业,按照要求提交企业种业振兴相关实施方案。填写《什邡市2023年种业振兴项目奖补资金申报表》、《什邡市2023年种业振兴项目奖补资金承诺书》,由所在地村委会(社区)审查签署意见后7月7日前报送镇(街道)。企业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2)镇(街道)审核上报。各镇(街道)负责审核企业的种业振兴相关实施方案、申报材料,并于7月14日前提交至市农业农村局,协助企业完成项目的实施,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市级审核建档。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各镇(街道)上报的资料及时开展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局党组会议择优确定实施主体,并将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对未通过审核的,及时告知理由。
3.项目验收
(1)实施单位项目完成并完善相关资料后,向各镇(街道)提出验收申请,各镇(街道)初审合格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在收到项目实施单位提交验收申请和材料的15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表见附件4)。对项目内容及规模逐项核实,现场勘验形成书面记录,签字确认。查阅验收材料,审查材料真实性,出具验收意见。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予补助,并取消资格。
(2)公示公开。验收合格后,由各镇(街道)将资金拟拨付情况进行镇(街道)和村(社区)两级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各镇(街道)将公示照片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对资金将奖补情况在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实施主体银行账户。
(二)开展优良品种推广行动
开展优良品种试验示范80亩,包含水稻品种展示18个、低积累水稻品种试验示范2个,水稻品种详见附件5。详细记录各品种生育期、亩有效穗、每穗实粒数、千粒重等性状指标(附件6)。在作物最佳观察期,组织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进行现场观摩,开展看禾选种、品质品鉴、测产等活动,筛选适合我市推广的优良水稻品种。由什邡市优质水稻种植协会承办并提交水稻品种试验示范报告,其中低积累水稻品种由市农业农村局抽样送检,经市农业农村局验收通过后兑付补助资金。
(三)开展种业市场净化行动
加强春秋两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和冬季重点企业全覆盖检查。坚持“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在制种用种关键时节开展重点区域、重点品种质量监督抽检。
四、资金安排
项目总资金56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度财政乡村振兴大预算切块资金,其中:50万元用于扶持壮大制种企业奖补,4.5万元用于优良品种推广补助,0.5万元用于低积累水稻品种检测,1万元用于种子市场监督抽检购种费和检测费。
五、实施时间
2023年7月-2024年7月,补贴内容必须于项目申报成功后才能实施。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审查监督。各镇(街道)要积极配合项目完成,做好申报主体的资格审查工作,对申报主体的提交资料真实性、相关资质进行审核;要加强实施主体的监督管理,发现弄虚作假的及时上报,并追缴补助资金,5年内不得申报农业项目。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对项目进行全程监管,在关键节点进行督查,并留存相应记录。市农业农村局监督举报电话:(0838)8220136。
(二)做好公示公开。严格实行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示制度,提高补贴资金发放的透明度,确保公开、公正。
附件:1. 什邡市2023年种业振兴项目奖补资金申报表
2. 什邡市2023年种业振兴项目奖补资金承诺书
3. 补贴申报材料清单
4. 什邡市2023年种业振兴项目验收表
5. 什邡市2023年水稻新品种展示示范品种目录
6. 什邡市水稻新品种展示性状记载表

附件2
什邡市2023年种业振兴项目奖补资金承诺书
XXXX申报主体申请了什邡市种业振兴-农业支持项目奖补资金,为严格落实上级对于项目的要求,有效发挥项目作用,现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在以往承担的项目实施过程中无逾期未完工、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2.主体无违反环保、安全、土地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3.项目实施过程中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要求;
4.主体在生产经营中将严格遵守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要求;
5.不会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骗取奖补政策;
6.严格执行补贴申报的要求;
7.项目实施后做到办公场地规范、制度上墙、环境整洁、标识醒目;
8.项目实施完成后将持续发挥制种带动作用至少3年;
9.认真落实什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项目的其他要求。
法人签字:
XXXX主体(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补贴申报材料清单
1. 企业具备基础条件的相关证明及营业执照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 项目实施方案。
3. 申报项目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在南泉镇流转土地制种的证明(南泉镇政府出具)。
(2)完备的建设实施方案,拟采购的设备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3)当年种子生产的计划等。
(4)所制品种具有明晰的种子生产权。
4. 提交验收材料。
(1)项目验收申请。
(2)设备购置的合同、发票、银行流水等凭证。
(3)制繁基地有明晰的土地权属(或土地流转手续完备)。
(4)制繁基地相关材料展示标识、标牌、展板佐证照片。
5. 《诚信承诺书》。企业及法人承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6. 银行开户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