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什邡市2023年度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开区):
为切实做好秸秆综合利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大引导和扶持力度,我市制定了《什邡市2023年度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抓好工作落实。
什邡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7日
什邡市2023年度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绿色发展为导向,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秸秆资源化利用,促进农民增收,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收储体系建设;以秸秆资源多元化利用为根本目标,拓宽秸秆利用渠道,加强绿色高效技术集成运用推广,完善秸秆综合利用机制体制;以秸秆资源高效转化为基本途径,提高秸秆转化经济社会效益,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可持续发展,改善农业生产环境,建设美好幸福新农村。
二、总体目标
采取补助秸秆收集农机、设备购置的补贴方式,扶持壮大一批秸秆综合利用主体,以秸秆“五化”利用为主攻方向,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总量,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
三、资金总额及来源
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贴资金总额为5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本级财政资金。
四、补贴对象、内容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
在我市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行业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合社、企业等经营主体。收集利用的秸秆类型主要针对水稻、玉米、油菜、小麦。
(二)补贴内容
补贴范围:秸秆综合利用(收集、储存、利用)所需农机、设备等。
所有补贴内容必须于项目申报成功后才能实施。购买的农机、设备须具备正式税务发票。
(三)补贴标准
每户财政补助资金在5-25万元之间,按照财政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1:1配套比例进行项目补助。经营主体结合实际需要申报,申报成功后不得修改补助档次。
已享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的,累加补贴不超过50%。
五、实施时间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六、补贴资金申报拨付程序
(一)主体申报
各镇(街道)负责组织申报工作。符合奖补条件的主体如实填写《什邡市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申报表》、《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承诺书》和其他相关资料(附件1—3),由所在地村委会(社区)审查签署意见后报送镇(街道),各镇(街道)初审合格后在镇(街道)、主体所在村(社区)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时应注意做好主体隐私的保护),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与职业农民股。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7日。
(二)市级审议
由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与职业农民股对各镇(街道)上报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局党组会议择优确定实施主体,并将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三)组织验收
所有项目均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实施完成,逾期不予补助。实施主体项目完成并完善相关资料后,向各镇(街道)提出验收申请,各镇(街道)初审合格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表见附件4—5)。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予补助,并取消资格。
(四)公示公开
验收合格后,由各镇(街道)将资金拟拨付情况进行镇(街道)和村(社区)两级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各镇(街道)将公示照片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对资金将奖补情况在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五)资金拨付
公示无异议后,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实施主体银行账户。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
各镇(街道)要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奖补政策,鼓励辖区内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合社、企业等经营主体积极申报。
(二)严格审查监督
各镇(街道)要做好申报主体的资格审查工作,对申报主体的提交资料真实性、相关资质进行审核;要加强实施主体的监督管理,不定期检查其秸秆收集利用情况及台账登记情况,发现弄虚作假的及时上报,并追缴补助资金。
(三)做好公示公开
严格实行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示制度,提高补贴资金发放的透明度,确保公开、公正。
附件:1.什邡市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申报表
2.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承诺书
3.补贴申报资料清单
4.XX镇(街道)验收表
5.什邡市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验收表

附件2
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承诺书
XXXX申报主体申请了2023年度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为严格落实上级对于项目的要求,有效发挥项目作用,现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在以往承担的项目实施过程中无逾期未完工、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2.主体无违反环保、安全、土地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3.项目实施过程中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要求;
4.主体在生产经营中将严格遵守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要求;
5.不会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骗取奖补政策;
6.严格执行补贴申报的要求;
7.项目实施后做到办公场地规范、制度上墙、环境整洁、标识醒目;
8.项目实施完成后将持续发挥秸秆收储作用至少3年;
9.认真落实什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项目的其他要求。
法人签字:
XXXX主体(盖章)
2023年 月 日
附件3
补贴申报资料清单
1.什邡市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申报表;
2.经营主体营业执照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人民银行征信报告;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承诺书;
6.经营主体取得的各级荣誉、专利技术、注册商标、“二品一标”等相关佐证图片(具有的就提供,没有的就不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