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什邡市2022年水泥、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等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
各股、所、室、队、中心,相关生产单位、经营单位、承检机构:
现将《什邡市2022年水泥、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等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什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6日
什邡市2022年水泥、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等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监管,防范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筑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守护提升两年行动和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2022年水泥、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监督抽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产品
本次监督抽查在生产领域的产品为水泥、塑料购物袋、涂料、粘胶剂。具体抽查的产品品种详见《抽查方案》。
本次监督抽查在流通领域的产品为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橡皮绝缘电缆、服装、室内加热器、烟花爆竹、陶瓷砖。具体抽查的产品品种详见《抽查方案》。
二、抽查批次及区域
抽查总批次为22批次,其中生产领域水泥2批次、塑料袋2批次、涂料2批次、粘胶剂1批次,流通领域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3批次、橡皮绝缘电缆3批次、服装3批次、室内加热器3批次、烟花爆竹2批次、陶瓷砖1批次。抽查区域为什邡市全域辖区。
对六个月内已接受本级或上级组织监督抽查的同一产品不得重复抽查,对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的跟踪抽查和为应对突发事件、重大部署等开展的监督抽查除外。
三、时间安排
承检机构从文件印发之日起即可开展抽查工作,抽样工作应当在10月15日前完成,检验和报告上报工作在11月15日前完成。因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已抽查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或调整的,应书面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经我局同意后方可延期或调整。
四、异常处置
承检机构不得随意增减抽查任务数量,抽查过程中如遇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拒绝配合抽查,或者因企业转产、停产及其他原因不能抽取样品的,应当如实记录并向我局提交书面材料说明情况,我局将根据实际情况作任务调整。
五、承检机构
本次监督抽查烟花爆竹、涂料、粘胶剂的承检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抽查水泥、塑料购物袋、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橡皮绝缘电缆、服装、室内加热器、陶瓷砖的承检机构为德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六、工作要求
(一)承检机构应严格按照各类产品《监督抽查方案》(见附件1-10)和向社会公开的相关产品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明确的抽样方法、检验项目、检验方法、依据标准、判定规则等事项和要求,开展抽样、检验,并作出判定。
(二)在开展抽样工作时,承检机构应向被抽查单位出示我局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和监督抽查通知书、抽样人员身份证明。抽样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按照德阳市市场监管局统一要求全程使用音像执法记录仪,按规定采集和保存抽样过程以及样品封存照片(录像)等音像资料,确保抽取样品的真实性、代表性、可追溯性和合法性。
(三)承检机构开展监督抽查,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实行抽样与检验人员分离,不得事先通知受检单位,不得由受检单位自行封样送检,不得擅自进行后处理和公布产品检验结果,不得向受检单位收取抽样、检验等与监督抽查有关的费用。未经我局同意,不得转包检验任务和分包检验项目。
(四)承检机构在完成检验任务后3个工作日内将检验报告(检验合格2份,不合格3份)报我局质量股,在5个工作日内上报抽样单、监督抽查汇总表和分析报告。
(五)抽查合格的,由承检机构将《检验结论告知书》和《检验报告》发送给被抽查单位及生产企业;抽查不合格的,由我局质量股和各市场监管所负责将检验结论告知生产者、经销者及产品生产者所在行政区域市场监管部门,并将相关资料移交后处理部门。被抽查单位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收到《检验结论告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处理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六)各市场监管所要配合承检机构开展监督抽查工作。各部门在开展监督抽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抽样、检验人员个人防护工作,确保自身安全。
联系人:何小东、刘双,联系电话: 8205910。
附件:1. 水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2.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方案
3. 橡皮绝缘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4. 室内加热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5. 陶瓷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6. 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7. 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8. 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9. 涂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10. 粘胶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附件1
水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一、抽样领域
什邡市辖区生产领域抽样。
二、抽样产品
(一)抽查产品范围
抽查的具体产品种类:
(1)通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代号P.O)、矿渣硅酸盐水泥(代号P.S.A、P.S.B)、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代号P.P)、粉煤灰硅酸盐水泥(代号P.F)、复合硅酸盐水泥(代号P.C)。
(2)砌筑水泥(代号M)
(二)产品的执行标准
GB 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
GB/T 3183-2017砌筑水泥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三、抽样要求
(一)抽样规则
本次抽查抽取样品应为同一规格型号、同一生产批次的产品,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近期生产的产品。如存在多个规格型号,优先抽取企业的主导产品或经销商销售量大的产品或消费者反映质量问题比较突出的产品。
(二)抽样方法及数量
在企业的成品堆场内或市场代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面合格的产品。袋装水泥从企业的栈台抽取。确定1个出厂编号的水泥,在该编号的水泥中随机抽取20包,从20包样品中抽取样品12kg,然后均分成两份,检验样品6kg,备用样品6kg。散装水泥从散装库卸料或输送水泥运输机具上,在规定的出厂编号吨位范围内,间隔抽取20次样品共12kg,,然后均分成两份,检验样品6kg,备用样品6kg。
抽查样品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水泥抽查样品数量见下表。
水泥抽样数量表
产品种类 |
抽样数量 |
通用硅酸盐水泥 |
12kg(检验样品6kg,备用样品6kg。) |
砌筑水泥 |
12kg(检验样品6kg,备用样品6kg。) |
(三)抽样方法及要求
随机抽取时的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在抽样过程中,抽样人员应观察抽样样品贮存情况,如出现样品受损等情况不予抽样。抽样完成后,用封条分别对检验样品和备样样品进行签封,在封条上显著位置标明检验样品或备用样品,签封过程施加防拆封措施,使得不破坏封条签封便无法完整取下封条。备用样品封存在被抽查单位或由抽样单位妥善保管,不得隐匿、转移、变卖、损毁。
抽样人员应当使用规定的抽样文书记录抽样信息,并对抽样场所、贮存环境、被抽样产品的标识、库存数量、抽样过程、封存样品情况等通过拍照或者录像的方式留存证据。抽样单上产品名称应按照产品标识、铭牌、说明书等标注信息填写,若标注的产品名称无法反映其真实属性,或使用俗名、简称时,应同时注明产品的“标识名称”和“标准名称”。
被抽产品信息资料需现场确认的,抽样人员应在抽样现场向被抽查单位提出要求并予以确认。
四、检验要求
按什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公布的《SFJX_010_2022什邡市水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执行。
附件2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产品
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一、抽样领域
什邡市辖区流通领域。
二、抽样产品
(一) 产品类型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二) 抽查产品范围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三、 产品的执行标准
GB/T 1499.2-2018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
四、抽样要求
(一)抽样规则
本次抽查抽取样品应为同一规格型号、同一生产批次的产品,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近期生产的产品。如存在多个规格型号,优先抽取企业的主导产品或经销商销售量大的产品或消费者反映质量问题比较突出的产品。
(二)抽样数量
流通领域抽样时,抽查样品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直条式钢筋随机抽取1捆,在该捆中随机抽取5根,再把每根分成2支;盘卷式钢筋随机抽取1盘,从该盘距头或尾至少2000mm处,随机截取5根,再把每根分成2支;具体抽取样品数量见下表。
抽样数量
序号 |
明示标准 |
产品品种 |
抽样数量 |
1 |
GB/T1499.2-2018 |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
10根×1.2米(检验样品5根×1.2米,备用样品5根×1.2米) |
随机抽取时的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在抽样过程中,抽样人员应当使用规定的抽样文书记录抽样信息,并对抽样场所、贮存环境、被抽样产品的标识、库存数量、抽样过程等通过拍照或者录像的方式留存证据。
抽样人员应分别对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进行封样,样品可用包装材料包裹,为防拆封,可使用多张封样单。
备用样品由被抽样生产者先行无偿提供。被抽样生产者应当妥善保管封存的备用样品,不得隐匿、转移、变卖、损毁。
五、检验要求
按什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公布的《SFJX_011_2022什邡市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执行。
附件3
橡皮绝缘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一、抽样领域
什邡市辖区流通领域。
二、抽样产品
(一)抽查产品范围
抽查的具体产品种类:
1.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
(1)普通强度橡套软线 型号:60245 IEC 53(YZ)
(2)普通氯丁或其他相当的合成弹性体橡套软线 型号:60245 IEC 57(YZW)
(3)普通氯丁或其他相当的合成弹性体橡套软电缆 型号:60245 IEC 66(YCW)
2.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软线和软电缆:
(1)轻型橡套软电缆 型号:YQ YQW
(2)中型橡套软电缆 型号:YZ YZW
(3)中型橡套扁形软电缆 型号:YZB YZWB
(4)重型橡套软电缆 型号:YC YCW
(二)产品的执行标准
GB/T 5013.4-2008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 第4部分:软线和软电缆
JB/T 8735.2-2016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软线和软电缆 第2部分:通用橡套软电缆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三、抽样要求
(一)抽样规则
本次抽查抽取样品应为同一规格型号、同一生产批次的产品,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近期生产的产品。如存在多个规格型号,优先抽取企业的主导产品或经销商销售量大的产品或消费者反映质量问题比较突出的产品。
(二)抽样数量
抽查样品基数满足检验基本用量即可,橡皮绝缘电缆抽取样品数量见下表。
抽样数量
序号 |
明示标准 |
产品品种 |
抽样数量 |
1 |
GB/T 5013.4-2008 JB/T 8735.2-2016 |
橡皮绝缘 电缆 |
不得少于30米(检验用样品不少于15米,备用样品不少于15米) |
(三)抽样方法及要求
随机抽取时的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在抽样过程中,抽样人员应观察抽样样品贮存情况,如出现样品受损等情况不予抽样。抽样完成后,用封条分别对检验样品和备样样品进行签封,在封条上显著位置标明检验样品或备用样品,签封过程施加防拆封措施,使得不破坏封条签封便无法完整取下封条。备用样品封存在被抽查单位或由抽样单位妥善保管,不得隐匿、转移、变卖、损毁。
抽样人员应当使用规定的抽样文书记录抽样信息,并对抽样场所、贮存环境、被抽样产品的标识、库存数量、抽样过程、封存样品情况等通过拍照或者录像的方式留存证据。抽样单上产品名称应按照产品标识、铭牌、说明书等标注信息填写,若标注的产品名称无法反映其真实属性,或使用俗名、简称时,应同时注明产品的“标识名称”和“标准名称”。
被抽产品信息资料需现场确认的,抽样人员应在抽样现场向被抽查单位提出要求并予以确认。
四、检验要求
按什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公布的《SFJX_012_2022什邡市橡皮绝缘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执行。
附件4
室内加热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一、抽样领域
什邡市辖区流通领域
二、抽样产品
(一)抽查产品范围
可抽查的具体产品种类:室内加热器
(二)产品执行标准
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4706.23-2007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室内加热器的特殊要求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三、抽样要求
(一)抽样规则
由抽样人员在经销商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同一规格型号、同一生产批次的产品,且产品附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近期生产的产品。如存在多个规格型号,优先抽取经销商销售量大的产品或消费者反映质量问题比较突出的产品。
(二)抽样数量
抽查样品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室内加热器产品抽取样品数量见下表。
室内加热器抽样数量
产品品种 |
抽样数量 |
室内加热器 |
2个(检验样品1个,备用样品1个) |
(三)抽样方法及要求
随机抽取时的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在抽样过程中,抽样人员应观察抽样样品贮存情况,如出现包装破损、样品受损等情况不予抽样。抽样完成后,用封条分别对检验样品和备样样品进行签封,在封条上显著位置标明检验样品或备用样品,签封过程施加防拆封措施,使得不破坏封条签封便无法完整取下封条。备用样品封存在被抽查单位或由抽样单位妥善保管,不得隐匿、转移、变卖、损毁。
抽样人员应当使用规定的抽样文书记录抽样信息,并对抽样场所、贮存环境、被抽样产品的标识、库存数量、抽样过程、封存样品情况等通过拍照或者录像的方式留存证据。抽样单上产品名称应按照产品标识、铭牌、说明书等标注信息填写,若标注的产品名称无法反映其真实属性,或使用俗名、简称时,应同时注明产品的“标识名称”和“标准名称”。
被抽产品信息资料需现场确认的,抽样人员应在抽样现场向被抽查单位提出要求并予以确认。
四、检验要求
按什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公布的《SFJX_013_2022什邡市室内加热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执行。
附件5
陶瓷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一、抽样领域
什邡市辖区流通领域。
二、抽样产品
(一)抽查产品范围
抽查的具体产品种类:
陶瓷砖
(二)产品的执行标准
GB/T 4100-2015 陶瓷砖
GB 6566-2010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三、抽样要求
(一)抽样规则
本次抽查抽取样品应为同一规格型号、同一生产批次的产品,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近期生产的产品。如存在多个规格型号,优先抽取企业的主导产品或经销商销售量大的产品或消费者反映质量问题比较突出的产品。
(二)抽样数量
流通领域抽样时,抽查样品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抽取样品数量见下表。
抽样数量
序号 |
明示标准 |
产品种类 |
抽样数量 |
1 |
GB/T 4100-2015 GB 6566-2010 |
陶瓷砖 |
检验样品不少于12块,备用样品数量不少于12块 。 |
注:抽取样品数量时应在满足抽取的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数量基础上,整箱抽取,不拆原包装。 |
(三)抽样方法及要求
随机抽取时的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在抽样过程中,抽样人员应观察抽样样品贮存情况,如出现样品受损等情况不予抽样。抽样完成后,用封条分别对检验样品和备样样品进行签封,在封条上显著位置标明检验样品或备用样品,签封过程施加防拆封措施,使得不破坏封条签封便无法完整取下封条。备用样品封存在被抽查单位或由抽样单位妥善保管,不得隐匿、转移、变卖、损毁。
抽样人员应当使用规定的抽样文书记录抽样信息,并对抽样场所、贮存环境、被抽样产品的标识、库存数量、抽样过程、封存样品情况等通过拍照或者录像的方式留存证据。抽样单上产品名称应按照产品标识、铭牌、说明书等标注信息填写,若标注的产品名称无法反映其真实属性,或使用俗名、简称时,应同时注明产品的“标识名称”和“标准名称”。
被抽产品信息资料需现场确认的,抽样人员应在抽样现场向被抽查单位提出要求并予以确认。
四、检验要求
按什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公布的《SFJX_014_2022什邡市陶瓷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执行。
附件6
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一、抽样领域
抽样领域为什邡市辖区流通领域。
二、抽样产品
(一)抽查产品范围
主要涵盖鸭绒服装和鹅绒服装、茄克衫、牛仔服装、针织 T 恤衫、针织休闲服装、针织工艺衫、针织拼接服装、棉服装等各种服装。
(二)产品的执行标准
GB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T2660-2017 衬衫
GB/T2662-2017 棉服装
GB/T8878-2014 棉针织内衣
GB/T14272-2021 羽绒服装
GB/T18132-2016 丝绸服装
GB/T22849-2016 针织T恤衫
GB/T26384-2011 针织棉服装
GB/T26385-2011 针织拼接服装
GB/T29862-2013 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
FZ/T73005-2021 低含毛混纺及仿毛针织品
FZ/T73010-2016 针织工艺衫
FZ/T73017-2014 针织家居服
FZ/T73018-2021 毛针织品
FZ/T73019.1-2017针织塑身内衣 弹力型
FZ/T73019.2-2020针织塑身内衣 调整型
FZ/T73020-2019 针织休闲服装
FZ/T73022-2019 针织保暖内衣
FZ/T73024-2014 化纤针织内衣
FZ/T73026-2014 针织裙套
FZ/T73029-2019 针织裤
FZ/T73032-2017 针织牛仔服装
FZ/T73034-2021 半精纺毛针织品
FZ/T73043-2020 针织衬衫
FZ/T81001-2016 睡衣套
FZ/T81004-2012 连衣裙、裙套
FZ/T81006-2017 牛仔服装
FZ/T81007-2012 单夹服装
FZ/T81008-2021 茄克衫
FZ/T81010-2018 风衣
FZ/T81019-2014 灯芯绒服装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三、抽样要求
(一)抽样规则
抽取样品应为同一款式花色、同一生产批次的产品,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它形式表明合格的、近期生产的产品。如存在多个规格型号,优先抽取经销商销售量大的产品或消费者反映质量问题比较突出的产品。
非特殊情况,同一标称生产者不得超过2个批次,同一标称生产者的同一类型产品不重复抽样。
(二)抽样数量
抽查样品数量满足检验基本用量即可,具体抽样数量见下表。
服装产品抽样数量表
产品种类 |
抽样数量 |
服装 |
2件/条/套(备样1件/条/套)如样品较小时,产品抽样数量为:4件/条/套(备样2件/条/套) |
随机抽取时的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三)抽样方法及要求
1. 抽样人员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和本次抽样方案及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抽检分离制度,抽样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抽样人员应向被抽样经销者出示市局的监督抽查通知书、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和抽样人员身份证明,告知抽查产品范围、抽样方法等事项;样品应当由抽样人员在被抽查经销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不得由被抽样经销者自行抽样。
2. 抽样过程中,抽样人员应观察抽样样品贮存情况,如出现样品受损、受潮等情况不予抽样。抽样完成后,用封条分别对检验样品和备样样品进行签封,在封条上显著位置标明检验样品或备用样品,签封过程施加防拆封措施,使得不破坏封条签封便无法完整取下封条。备用样品封存在被抽查单位或由抽样单位妥善保管,不得隐匿、转移、变卖、损毁。
3. 抽样人员应当使用规定的抽样文书记录抽样信息,并对抽样场所、贮存环境、被抽样产品的标识、库存数量、抽样过程、封存样品情况等通过拍照或者录像的方式留存证据。抽样单上产品名称应按照产品标识、铭牌、说明书等标注信息填写,若标注的产品名称无法反映其真实属性,或使用俗名、简称时,应同时注明产品的“标识名称”和“标准名称”。若产品标识或说明等未标明纤维成分及其含量,抽样人员应在抽样现场向被抽查单位提出并予以确认,同时在抽样单上注明纤维成分含量,当未标注产品等级时,按最低等级进行判定。
四、检验要求
按什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公布的《SFJX_015_2022什邡市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执行。
附件7
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一、抽样领域
本次抽样领域为什邡市辖区生产领域。
生产企业因停产、转产等原因无法抽样时,相应减少抽样批次,并履行相关手续。
二、抽样产品
(一)抽查产品范围
可抽查的具体产品种类:塑料购物袋。
1.商品零售包装袋,执行BB/T 0039《商品零售包装袋》标准的产品。
执行BB/T 0039标准的产品的标准名称为商品零售包装袋,商品零售包装袋是指用于盛装零售商品便于携带的轻型包装袋。按包装袋结构不同分为提手型和非提手型,根据袋包装材料不同分为塑料包装袋,纸包装袋、纸塑复合包装袋。该产品适用于承重为10kg以下的袋子。
2.塑料购物袋,执行GB/T 21661《塑料购物袋》标准的产品。
执行GB/T 21661标准的产品的标准名称为塑料购物袋,塑料购物袋是指以树脂为主要原料制得的,在销售、服务等场所用于盛装及提携商品的袋制品,不包括不以提携为目的的塑料袋、塑料连卷袋(也称撕裂袋或点断袋)。
(二)产品的执行标准
GB/T 21661 塑料购物袋
BB/T 0039-2013 商品零售包装袋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三、抽样要求
(一)抽样规则
抽取样品应为同一规格型号、同一生产批次的产品,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近期生产的产品。如存在多个规格型号,优先抽取企业的主导产品、经销商销售量大的产品或消费者反映质量问题比较突出的产品。
(二)抽样数量
表1 塑料袋样品抽取数量
产品种类 |
抽样数量 |
塑料购物袋 |
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100条,50条作为检验用,另外50条作为备用样品。 |
备注:备用样品封存在生产企业内部。
(三)抽样方法及要求
抽样人员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和本次抽样方案及实施细则。抽样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样品应当抽样人员在被抽查生产者、销售者的代销产品中随机抽取,不得由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自行抽样。抽样过程应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并按要求规范录制相关抽样信息。
抽样过程中,抽样人员应观察抽样样品贮存情况,如出现包装破损、样品受损等情况不予抽样。抽样完成后,用封条分别对检验样品和备样样品进行签封,在封条上显著位置标明检验样品或备用样品,签封过程施加防拆封措施,使得不破坏封条签封便无法完整取下封条。备用样品封存在被抽查单位或由抽样单位妥善保管,不得隐匿、转移、变卖、损毁。
抽样人员应当使用规定的抽样文书记录抽样信息,并对抽样场所、贮存环境、被抽样产品的标识、库存数量、抽样过程、封存样品情况等通过拍照或者录像的方式留存证据。抽样单上产品名称应按照产品标识、铭牌、说明书等标注信息填写,若标注的产品名称无法反映其真实属性,或使用俗名、简称时,应同时注明产品的“标识名称”和“标准名称”。
被抽产品信息资料需现场确认的,抽样人员应在抽样现场向被抽查单位提出要求并予以确认。
四、检验要求
按什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公布的《SFJX_016_2022什邡市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执行。
附件8
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一、抽样方式
(一)抽样领域
流通领域(实体店)。
(二)抽样规格和型号
抽取样品应为同一生产者按照同一标准生产的同一商标、同一规格型号、同一生产日期/批号。
(三)抽样数量
1.抽样方法按GB/T 10632-2014和GB 19593-2015的规定执行。
2.产品的样本量按表1、表2、表3规定确定,抽样样本量应是检验样本量的2倍,一份样本用于检验,一份样本封存于受检单位备查。
表1 一般产品抽样样本量规定
批量范围N |
≤500 |
501~1000 |
1001~2000 |
>2000 |
样本量n |
5 |
8 |
10 |
13 |
表2 爆竹类产品抽样样本量规定
批量范围 N(挂、卷) |
样本量n(挂、卷) |
|||
≤50响/(挂、卷) |
51~500响/(挂、卷) |
501~2000响/(挂、卷) |
>2000响/(挂、卷) |
|
≤500 |
8 |
6 |
5 |
4 |
501~1000 |
10 |
8 |
6 |
4 |
1001~2000 |
13 |
10 |
8 |
5 |
>2000 |
13 |
12 |
10 |
6 |
表3 组合烟花类产品抽样样本量规定
批量范围 N(个) |
样本量n/个 |
|||||
组合发数(发/个) |
||||||
≤20 |
21~50 |
>50 |
||||
单筒内径(mm) |
||||||
>30 |
≤30 |
>30 |
≤30 |
>30 |
≤30 |
|
≤500 |
5 |
6 |
4 |
5 |
4 |
4 |
501~1000 |
6 |
7 |
5 |
6 |
4 |
5 |
≥1001 |
7 |
8 |
6 |
7 |
5 |
6 |
3.在流通领域抽样时,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四)抽样形式
1.在企业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近期生产的产品(特殊情况除外),正在销售的产品视为合格品。
2.抽样方法应根据被抽查企业产品的堆放形式、批量大小而定。一般按照GB/T 10111-2008《随机数的产生及其在产品质量抽样检验中的应用程序》规定的程序,采用简单随机抽样方法,利用随机数表、骰子、扑克牌或计算器生成伪随机数方法产生随机数进行抽样。挂放的产品亦可采用系统抽样的方法,堆垛装箱的产品亦可采用分层、分列随机抽样的方法。
(五)检验样品获取方式
所有检验样品均付费购买,生产企业抽样以出厂价或标价购买,流通领域抽样以销售价或标价购买,备用样品由受检单位无偿提供并存放在受检单位。
二、检验依据
凡是注明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不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明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 10631-2013 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
GB 19593-2015 烟花爆竹 组合烟花
GB/T 10632-2014 烟花爆竹 抽样检查规则
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三、检验项目
表4 组合烟花
序号 |
检验项目 |
检验方法 |
||
1 |
标志、包装 |
运输包装标志 |
GB 19593-2015 |
|
2 |
销售包装标志 |
GB 19593-2015 |
||
3 |
包装 |
GB 10631-2013 |
||
4 |
外观 |
GB 19593-2015 |
||
5 |
部件 |
引燃装置 |
引火线 |
GB 10631-2013 |
6 |
引火线牢固性 |
GB 10631-2013 |
||
7 |
引燃时间 |
GB 19593-2015 GB 10631-2013 |
||
8 |
结构与材质 |
GB 19593-2015 |
||
9 |
主体稳定性 |
GB 19593-2015 |
||
10 |
药种、药量 |
药种 |
GB 10631-2013 |
|
11 |
药量 |
GB 19593-2015 |
||
12 |
燃放性能 |
燃放缺陷 |
GB 19593-2015 |
|
13 |
漂浮物和雷弹检验 |
GB 19593-2015 |
表5 烟花爆竹(除组合烟花外)
序号 |
检验项目 |
检验方法 |
||
1 |
标志 |
GB 10631-2013 |
||
2 |
包装 |
GB 10631-2013 |
||
3 |
外观 |
GB 10631-2013 |
||
4 |
部件 |
部件牢固性 |
GB 10631-2013 |
|
5 |
引燃装置 |
引火线 |
GB 10631-2013 |
|
6 |
引火线牢固性 |
GB 10631-2013 |
||
7 |
引燃时间 |
GB 10631-2013 |
||
8 |
手持部位 |
GB 10631-2013 |
||
9 |
结构与材质 |
材质 |
GB 10631-2013 |
|
10 |
固引剂碎片 |
GB 10631-2013 |
||
11 |
药种 |
GB 10631-2013 |
||
12 |
药量 |
GB 10631-2013 |
||
13 |
燃放性能 |
燃放缺陷 |
GB 10631-2013 |
|
14 |
旋转类产品-飞离地面高度、旋转直径范围 |
GB 10631-2013 |
||
15 |
玩具类产品-行走距离 |
GB 10631-2013 |
||
16 |
计数类产品烧成率 |
GB 10631-2013 |
||
17 |
计数类产品计量误差 |
GB 10631-2013 |
四、抽样工作要求
表6抽样工作要求
产品范围 |
烟花爆竹产品 |
拟抽查批次数 |
共计2批次 |
抽样地点 |
什邡市 |
完成周期 |
单批次产品完成时间为20个工作日,整体抽检工作完成时间按任务书时间执行。 |
除现场检验外,抽样人员不得承担其抽样产品的检验工作。
五、样品处置
1.抽取的样品连同其原包装和使用说明用清洁的包装袋(箱)密封包装后加贴封条封样(封条采用十字叉式封贴),包装的方式应能防止样品在运送过程中损坏或被污染,封样的方式应能有效防止未经授权的拆封。对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分别封样,加贴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标签,由抽样人员和受检单位代表签字,注明抽样日期,并由双方确认封条牢固。
2.样品应当由抽样人员携带或者寄递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如样品有特殊储存或搬运要求,应在样品标签上标明,并应按要求进行处置,同时应有相应影像记录。抽样人员应及时将抽查样品(包括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及抽样单等相关文书按时间节点要求一同给予或寄往检验机构。样品在保存及运输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做好防重压、防尖物碰撞、防潮、防霉、防蛀、防日晒雨淋措施,保持样品状态良好。
3.检验机构接收样品时应当检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确认样品与抽样文书的记录是否相符,并填写样品接收表(注:当封条若破损,样品有可能被调换或损坏时,或样品与抽查样品不一致时,立即与抽样人员联系,确认原因,同时上报任务委托单位取消该样品的抽查工作)。对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
4.在生产领域和实体店抽样时,备用样品封存于受检单位。备用样品应该贮存在阴凉、干燥、安全、避光、通风处,不应与有污染或有毒化学品共存,在整个保存期间应保证签封完整无损。
六、判定原则
(一)综合判定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二)结论表述
1.合格的情况
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XX标准,依据《SFJX_017_2022什邡市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本次抽查产品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2.不合格的情况
经抽样检验,XX(等)项目不符合XX标准,依据《SFJX_017_2022什邡市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本次抽查产品不合格。
七、异议处理
1.被抽样单位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收到抽查结果通知书之日(邮局签收记录为准)起15日内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并阐明理由,由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研究,确定复检机构进行复检。
2.被抽样单位对抽样过程、样品真实性等有异议的,应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异议处理申请,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异议处理申请后组织异议处理,并将处理结论书面告知申请人。
3.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启用备份样品进行复检,组织复检的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向被抽样企业支付备用样品费用。
4.复检机构应当通过拍照或者录像的方式检查记录备用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以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论产生影响的情形,并核对备用样品与抽样文书的记录是否相符。
5.复检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检验方法、判定规则等对与异议相关的检验项目进行复检,并将复检结论及时报送组织复检的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由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书面告知复检申请人。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6.复检费用由申请人向复检机构先行支付。复检结论与初检结论一致的,复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与初检结论不一致的,复检费用由组织监督抽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
八、进度要求
根据监督抽查工作进度要求,明确各抽样机构、检验机构任务分工以及各阶段工作的时间节点。具体进度安排依照合同执行。
附件9
涂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一、抽样方式
(一)抽样领域
生产领域(生产厂家)。
(二)抽样规格和型号
抽取样品应为同一生产者按照同一标准生产的同一商标、同一规格型号、同一批号的产品,优先抽取企业的主导产品。
(三)抽样数量
1.抽样数量为不小于3kg的独立包装2份,其中1份作为检验样品,1份作为备用样品。样品应包装完好,并附有合格证明。
2.在流通领域抽样时,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四)抽样形式
1.在企业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近期生产的产品(特殊情况除外),正在销售的产品视为合格品。
2.生产企业抽样时,原则上在同一个受检单位(被委托方)可抽取不超过3个生产单位(委托方)的产品,每个生产单位(委托方)可抽取不超过2个规格型号的产品。
3.流通领域抽样时,原则上同一个受检单位可抽取不超过2个不同生产单位的产品。
4.抽样方法应根据被抽查企业产品的堆放形式、批量大小而定。一般按照GB/T 10111-2008《随机数的产生及其在产品质量抽样检验中的应用程序》规定的程序,采用简单随机抽样方法,利用随机数表、骰子、扑克牌或计算器生成伪随机数方法产生随机数进行抽样。挂放的产品亦可采用系统抽样的方法,堆垛装箱的产品亦可采用分层、分列随机抽样的方法。
(五)检验样品获取方式
所有检验样品均付费购买,生产企业抽样以出厂价或标价购买,流通领域抽样以销售价或标价购买,备用样品由受检单位无偿提供并存放在受检单位。
二、检验依据
凡是注明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不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明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 18582-2020 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T 9756-2018 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
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三、检验项目
表1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检验项目
序号 |
检验项目 |
判定依据 |
检验方法 |
1 |
低温稳定性 |
GB/T 9756-2018 |
GB/T 9268-2008 |
2 |
干燥时间 |
GB/T 9756-2018 |
GB/T 1728-1979 |
3 |
对比率 |
GB/T 9756-2018 |
GB/T 23981-2009 |
4 |
耐碱性 |
GB/T 9756-2018 |
GB/T 9265-2009 |
5 |
游离甲醛(甲醛含量) |
GB 18582-2020 |
GB 18582-2020 |
6 |
VOC含量 |
GB 18582-2020 |
GB 18582-2020 |
四、抽样工作要求
表2抽样工作要求
产品范围 |
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 |
拟抽查批次数 |
2批次 |
抽样地点 |
什邡市 |
完成周期 |
单批次产品完成时间为20日,整体抽检工作完成时间按任务书时间执行。 |
除现场检验外,抽样人员不得承担其抽样产品的检验工作。
五、样品处置
1.抽取的样品连同其原包装和使用说明用清洁的包装袋(箱)密封包装后加贴封条封样(封条采用十字叉式封贴),包装的方式应能防止样品在运送过程中损坏或被污染,封样的方式应能有效防止未经授权的拆封。对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分别封样,加贴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标签,由抽样人员和受检单位代表签字,注明抽样日期,并由双方确认封条牢固。
2.样品应当由抽样人员携带或者寄递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如样品有特殊储存或搬运要求,应在样品标签上标明,并应按要求进行处置,同时应有相应影像记录。抽样人员应及时将抽查样品(包括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及抽样单等相关文书按时间节点要求一同给予或寄往检验机构。样品在保存及运输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做好防重压、防尖物碰撞、防潮、防霉、防蛀、防日晒雨淋措施,保持样品状态良好。
3.检验机构接收样品时应当检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确认样品与抽样文书的记录是否相符,并填写样品接收表(注:当封条若破损,样品有可能被调换或损坏时,或样品与抽查样品不一致时,立即与抽样人员联系,确认原因,同时上报任务委托单位取消该样品的抽查工作)。对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
4.在生产领域和实体店抽样时,备用样品封存于受检单位。备用样品应该贮存在阴凉、干燥、安全、避光、通风处,不应与有污染或有毒化学品共存,在整个保存期间应保证签封完整无损。
六、判定原则
(一)综合判定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本次抽查商品未发现不合格项目;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商品不合格。
(二)结论表述
1.合格的情况
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XX标准,依据《SFJX_018_2022什邡市涂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本次抽查产品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2.不合格的情况
经抽样检验,XX项目不符合XX标准,依据《SFJX_018_2022什邡市涂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本次抽查产品不合格。
七、异议处理
1.被抽样单位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收到抽查结果通知书之日(邮局签收记录为准)起15日内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并阐明理由,由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研究,确定复检机构进行复检。
2.被抽样单位对抽样过程、样品真实性等有异议的,应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异议处理申请,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异议处理申请后组织异议处理,并将处理结论书面告知申请人。
3.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启用备份样品进行复检,组织复检的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向被抽样企业支付备用样品费用。
4.复检机构应当通过拍照或者录像的方式检查记录备用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以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论产生影响的情形,并核对备用样品与抽样文书的记录是否相符。
5.复检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检验方法、判定规则等对与异议相关的检验项目进行复检,并将复检结论及时报送组织复检的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由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书面告知复检申请人。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6.复检费用由申请人向复检机构先行支付。复检结论与初检结论一致的,复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与初检结论不一致的,复检费用由组织监督抽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
八、进度要求
根据监督抽查工作进度要求,明确各抽样机构、检验机构任务分工以及各阶段工作的时间节点。具体进度安排依照合同执行。
九、其他注意事项
1.抽样时,受检企业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产品施工工艺、配比。
2.抽样时,受检企业应明确产品分类、等级。
3.备用样品需在常温环境下密封存放,避免暴晒、雨淋、受潮等。
4.若产品执行企业标准,须由抽样人员将标准文本带回承检机构。
5.抽取样品需分装时,由企业工作人员分装,抽样人员在旁记录,如实将分装流程填写在抽样单备注栏,并由抽样人员和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
附件10
胶粘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一、抽样方式
(一)抽样领域
生产领域(生产厂家)。
(二)抽样规格和型号
建筑胶粘剂分为溶剂型、水基型、本体型三大类。
抽取样品应为同一生产者按照同一标准生产的同一商标、同一生产日期、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优先抽取企业的主导产品。
(三)抽样数量
1.抽样数量为2份,每份不小于1kg,其中1份作为检验样品,1份作为备用样品。样品应包装完好,并附有合格证明。
2.在流通领域抽样时,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四)抽样形式
1.在企业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近期生产的产品(特殊情况除外),正在销售的产品视为合格品。
2.生产企业抽样时,原则上在同一个受检单位(被委托方)可抽取不超过3个生产单位(委托方)的产品,每个生产单位(委托方)可抽取不超过2个规格型号的产品。
3.流通领域抽样时,原则上同一个受检单位可抽取不超过2个不同生产单位的产品。
4.抽样方法应根据被抽查企业产品的堆放形式、批量大小而定。一般按照GB/T 10111-2008《随机数的产生及其在产品质量抽样检验中的应用程序》规定的程序,采用简单随机抽样方法,利用随机数表、骰子、扑克牌或计算器生成伪随机数方法产生随机数进行抽样。挂放的产品亦可采用系统抽样的方法,堆垛装箱的产品亦可采用分层、分列随机抽样的方法。
(五)检验样品获取方式
所有检验样品均付费购买,生产企业抽样以出厂价或标价购买,流通领域抽样以销售价或标价购买,备用样品由受检单位无偿提供并存放在受检单位。
二、检验依据
凡是注明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不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明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 18583-2008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三、检验项目
表1建筑胶粘剂检验项目
序号 |
检验项目 |
判定依据 |
检验方法 |
1 |
游离甲醛 |
GB 18583-2008 |
GB 18583-2008 |
2 |
苯 |
GB 18583-2008 |
GB 18583-2008 |
3 |
甲苯+二甲苯 |
GB 18583-2008 |
GB 18583-2008 |
4 |
总挥发性有机物 |
GB 18583-2008 |
GB 18583-2008 |
备注:溶剂型胶粘剂、水基型胶粘剂检测1~4项,本体行胶粘剂只检测第4项。 |
四、抽样工作要求
表2抽样工作要求
产品范围 |
建筑胶粘剂产品 |
拟抽查批次数 |
1批次 |
抽样地点 |
什邡市 |
完成周期 |
单批次产品完成时间为20日,整体抽检工作完成时间按任务书时间执行。 |
除现场检验外,抽样人员不得承担其抽样产品的检验工作。
五、样品处置
1.抽取的样品连同其原包装和使用说明用清洁的包装袋(箱)密封包装后加贴封条封样(封条采用十字叉式封贴),包装的方式应能防止样品在运送过程中损坏或被污染,封样的方式应能有效防止未经授权的拆封。对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分别封样,加贴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标签,由抽样人员和受检单位代表签字,注明抽样日期,并由双方确认封条牢固。
2.样品应当由抽样人员携带或者寄递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如样品有特殊储存或搬运要求,应在样品标签上标明,并应按要求进行处置,同时应有相应影像记录。抽样人员应及时将抽查样品(包括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及抽样单等相关文书按时间节点要求一同给予或寄往检验机构。样品在保存及运输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做好防重压、防尖物碰撞、防潮、防霉、防蛀、防日晒雨淋措施,保持样品状态良好。
3.检验机构接收样品时应当检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确认样品与抽样文书的记录是否相符,并填写样品接收表(注:当封条若破损,样品有可能被调换或损坏时,或样品与抽查样品不一致时,立即与抽样人员联系,确认原因,同时上报任务委托单位取消该样品的抽查工作)。对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
4.在生产领域和实体店抽样时,备用样品封存于受检单位。备用样品应该贮存在阴凉、干燥、安全、避光、通风处,不应与有污染或有毒化学品共存,在整个保存期间应保证签封完整无损。
六、判定原则
(一)综合判定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本次抽查商品未发现不合格项目;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商品不合格。
(二)结论表述
1.合格的情况
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XX标准,依据《SFJX_019_2022什邡市胶粘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本次抽查产品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2.不合格的情况
经抽样检验,XX项目不符合XX标准,依据《SFJX_019_2022什邡市胶粘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本次抽查产品不合格。
七、异议处理
1.被抽样单位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收到抽查结果通知书之日(邮局签收记录为准)起15日内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并阐明理由,由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研究,确定复检机构进行复检。
2.被抽样单位对抽样过程、样品真实性等有异议的,应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异议处理申请,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异议处理申请后组织异议处理,并将处理结论书面告知申请人。
3.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启用备份样品进行复检,组织复检的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向被抽样企业支付备用样品费用。
4.复检机构应当通过拍照或者录像的方式检查记录备用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以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论产生影响的情形,并核对备用样品与抽样文书的记录是否相符。
5.复检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检验方法、判定规则等对与异议相关的检验项目进行复检,并将复检结论及时报送组织复检的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由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书面告知复检申请人。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6.复检费用由申请人向复检机构先行支付。复检结论与初检结论一致的,复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与初检结论不一致的,复检费用由组织监督抽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
八、进度要求
根据监督抽查工作进度要求,明确各抽样机构、检验机构任务分工以及各阶段工作的时间节点。具体进度安排依照合同执行。
九、其他注意事项
抽样时应根据标准分类确认样品类型。
什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什邡市2022年水泥、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等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
各股、所、室、队、中心,相关生产单位、经营单位、承检机构:
现将《什邡市2022年水泥、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等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什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6日
什邡市2022年水泥、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等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监管,防范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筑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守护提升两年行动和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2022年水泥、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监督抽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产品
本次监督抽查在生产领域的产品为水泥、塑料购物袋、涂料、粘胶剂。具体抽查的产品品种详见《抽查方案》。
本次监督抽查在流通领域的产品为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橡皮绝缘电缆、服装、室内加热器、烟花爆竹、陶瓷砖。具体抽查的产品品种详见《抽查方案》。
二、抽查批次及区域
抽查总批次为22批次,其中生产领域水泥2批次、塑料袋2批次、涂料2批次、粘胶剂1批次,流通领域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3批次、橡皮绝缘电缆3批次、服装3批次、室内加热器3批次、烟花爆竹2批次、陶瓷砖1批次。抽查区域为什邡市全域辖区。
对六个月内已接受本级或上级组织监督抽查的同一产品不得重复抽查,对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的跟踪抽查和为应对突发事件、重大部署等开展的监督抽查除外。
三、时间安排
承检机构从文件印发之日起即可开展抽查工作,抽样工作应当在10月15日前完成,检验和报告上报工作在11月15日前完成。因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已抽查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或调整的,应书面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经我局同意后方可延期或调整。
四、异常处置
承检机构不得随意增减抽查任务数量,抽查过程中如遇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拒绝配合抽查,或者因企业转产、停产及其他原因不能抽取样品的,应当如实记录并向我局提交书面材料说明情况,我局将根据实际情况作任务调整。
五、承检机构
本次监督抽查烟花爆竹、涂料、粘胶剂的承检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抽查水泥、塑料购物袋、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橡皮绝缘电缆、服装、室内加热器、陶瓷砖的承检机构为德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六、工作要求
(一)承检机构应严格按照各类产品《监督抽查方案》(见附件1-10)和向社会公开的相关产品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明确的抽样方法、检验项目、检验方法、依据标准、判定规则等事项和要求,开展抽样、检验,并作出判定。
(二)在开展抽样工作时,承检机构应向被抽查单位出示我局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和监督抽查通知书、抽样人员身份证明。抽样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按照德阳市市场监管局统一要求全程使用音像执法记录仪,按规定采集和保存抽样过程以及样品封存照片(录像)等音像资料,确保抽取样品的真实性、代表性、可追溯性和合法性。
(三)承检机构开展监督抽查,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实行抽样与检验人员分离,不得事先通知受检单位,不得由受检单位自行封样送检,不得擅自进行后处理和公布产品检验结果,不得向受检单位收取抽样、检验等与监督抽查有关的费用。未经我局同意,不得转包检验任务和分包检验项目。
(四)承检机构在完成检验任务后3个工作日内将检验报告(检验合格2份,不合格3份)报我局质量股,在5个工作日内上报抽样单、监督抽查汇总表和分析报告。
(五)抽查合格的,由承检机构将《检验结论告知书》和《检验报告》发送给被抽查单位及生产企业;抽查不合格的,由我局质量股和各市场监管所负责将检验结论告知生产者、经销者及产品生产者所在行政区域市场监管部门,并将相关资料移交后处理部门。被抽查单位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收到《检验结论告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处理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六)各市场监管所要配合承检机构开展监督抽查工作。各部门在开展监督抽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抽样、检验人员个人防护工作,确保自身安全。
联系人:何小东、刘双,联系电话: 8205910。
附件:1. 水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2.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方案
3. 橡皮绝缘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4. 室内加热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5. 陶瓷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6. 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7. 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8. 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9. 涂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10. 粘胶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附件1
水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一、抽样领域
什邡市辖区生产领域抽样。
二、抽样产品
(一)抽查产品范围
抽查的具体产品种类:
(1)通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代号P.O)、矿渣硅酸盐水泥(代号P.S.A、P.S.B)、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代号P.P)、粉煤灰硅酸盐水泥(代号P.F)、复合硅酸盐水泥(代号P.C)。
(2)砌筑水泥(代号M)
(二)产品的执行标准
GB 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
GB/T 3183-2017砌筑水泥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三、抽样要求
(一)抽样规则
本次抽查抽取样品应为同一规格型号、同一生产批次的产品,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近期生产的产品。如存在多个规格型号,优先抽取企业的主导产品或经销商销售量大的产品或消费者反映质量问题比较突出的产品。
(二)抽样方法及数量
在企业的成品堆场内或市场代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面合格的产品。袋装水泥从企业的栈台抽取。确定1个出厂编号的水泥,在该编号的水泥中随机抽取20包,从20包样品中抽取样品12kg,然后均分成两份,检验样品6kg,备用样品6kg。散装水泥从散装库卸料或输送水泥运输机具上,在规定的出厂编号吨位范围内,间隔抽取20次样品共12kg,,然后均分成两份,检验样品6kg,备用样品6kg。
抽查样品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水泥抽查样品数量见下表。
水泥抽样数量表
产品种类 |
抽样数量 |
通用硅酸盐水泥 |
12kg(检验样品6kg,备用样品6kg。) |
砌筑水泥 |
12kg(检验样品6kg,备用样品6kg。) |
(三)抽样方法及要求
随机抽取时的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在抽样过程中,抽样人员应观察抽样样品贮存情况,如出现样品受损等情况不予抽样。抽样完成后,用封条分别对检验样品和备样样品进行签封,在封条上显著位置标明检验样品或备用样品,签封过程施加防拆封措施,使得不破坏封条签封便无法完整取下封条。备用样品封存在被抽查单位或由抽样单位妥善保管,不得隐匿、转移、变卖、损毁。
抽样人员应当使用规定的抽样文书记录抽样信息,并对抽样场所、贮存环境、被抽样产品的标识、库存数量、抽样过程、封存样品情况等通过拍照或者录像的方式留存证据。抽样单上产品名称应按照产品标识、铭牌、说明书等标注信息填写,若标注的产品名称无法反映其真实属性,或使用俗名、简称时,应同时注明产品的“标识名称”和“标准名称”。
被抽产品信息资料需现场确认的,抽样人员应在抽样现场向被抽查单位提出要求并予以确认。
四、检验要求
按什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公布的《SFJX_010_2022什邡市水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执行。
附件2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产品
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一、抽样领域
什邡市辖区流通领域。
二、抽样产品
(一) 产品类型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二) 抽查产品范围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三、 产品的执行标准
GB/T 1499.2-2018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
四、抽样要求
(一)抽样规则
本次抽查抽取样品应为同一规格型号、同一生产批次的产品,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近期生产的产品。如存在多个规格型号,优先抽取企业的主导产品或经销商销售量大的产品或消费者反映质量问题比较突出的产品。
(二)抽样数量
流通领域抽样时,抽查样品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直条式钢筋随机抽取1捆,在该捆中随机抽取5根,再把每根分成2支;盘卷式钢筋随机抽取1盘,从该盘距头或尾至少2000mm处,随机截取5根,再把每根分成2支;具体抽取样品数量见下表。
抽样数量
序号 |
明示标准 |
产品品种 |
抽样数量 |
1 |
GB/T1499.2-2018 |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
10根×1.2米(检验样品5根×1.2米,备用样品5根×1.2米) |
随机抽取时的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在抽样过程中,抽样人员应当使用规定的抽样文书记录抽样信息,并对抽样场所、贮存环境、被抽样产品的标识、库存数量、抽样过程等通过拍照或者录像的方式留存证据。
抽样人员应分别对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进行封样,样品可用包装材料包裹,为防拆封,可使用多张封样单。
备用样品由被抽样生产者先行无偿提供。被抽样生产者应当妥善保管封存的备用样品,不得隐匿、转移、变卖、损毁。
五、检验要求
按什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公布的《SFJX_011_2022什邡市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执行。
附件3
橡皮绝缘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一、抽样领域
什邡市辖区流通领域。
二、抽样产品
(一)抽查产品范围
抽查的具体产品种类:
1.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
(1)普通强度橡套软线 型号:60245 IEC 53(YZ)
(2)普通氯丁或其他相当的合成弹性体橡套软线 型号:60245 IEC 57(YZW)
(3)普通氯丁或其他相当的合成弹性体橡套软电缆 型号:60245 IEC 66(YCW)
2.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软线和软电缆:
(1)轻型橡套软电缆 型号:YQ YQW
(2)中型橡套软电缆 型号:YZ YZW
(3)中型橡套扁形软电缆 型号:YZB YZWB
(4)重型橡套软电缆 型号:YC YCW
(二)产品的执行标准
GB/T 5013.4-2008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 第4部分:软线和软电缆
JB/T 8735.2-2016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软线和软电缆 第2部分:通用橡套软电缆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三、抽样要求
(一)抽样规则
本次抽查抽取样品应为同一规格型号、同一生产批次的产品,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近期生产的产品。如存在多个规格型号,优先抽取企业的主导产品或经销商销售量大的产品或消费者反映质量问题比较突出的产品。
(二)抽样数量
抽查样品基数满足检验基本用量即可,橡皮绝缘电缆抽取样品数量见下表。
抽样数量
序号 |
明示标准 |
产品品种 |
抽样数量 |
1 |
GB/T 5013.4-2008 JB/T 8735.2-2016 |
橡皮绝缘 电缆 |
不得少于30米(检验用样品不少于15米,备用样品不少于15米) |
(三)抽样方法及要求
随机抽取时的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在抽样过程中,抽样人员应观察抽样样品贮存情况,如出现样品受损等情况不予抽样。抽样完成后,用封条分别对检验样品和备样样品进行签封,在封条上显著位置标明检验样品或备用样品,签封过程施加防拆封措施,使得不破坏封条签封便无法完整取下封条。备用样品封存在被抽查单位或由抽样单位妥善保管,不得隐匿、转移、变卖、损毁。
抽样人员应当使用规定的抽样文书记录抽样信息,并对抽样场所、贮存环境、被抽样产品的标识、库存数量、抽样过程、封存样品情况等通过拍照或者录像的方式留存证据。抽样单上产品名称应按照产品标识、铭牌、说明书等标注信息填写,若标注的产品名称无法反映其真实属性,或使用俗名、简称时,应同时注明产品的“标识名称”和“标准名称”。
被抽产品信息资料需现场确认的,抽样人员应在抽样现场向被抽查单位提出要求并予以确认。
四、检验要求
按什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公布的《SFJX_012_2022什邡市橡皮绝缘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执行。
附件4
室内加热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一、抽样领域
什邡市辖区流通领域
二、抽样产品
(一)抽查产品范围
可抽查的具体产品种类:室内加热器
(二)产品执行标准
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4706.23-2007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室内加热器的特殊要求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三、抽样要求
(一)抽样规则
由抽样人员在经销商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同一规格型号、同一生产批次的产品,且产品附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近期生产的产品。如存在多个规格型号,优先抽取经销商销售量大的产品或消费者反映质量问题比较突出的产品。
(二)抽样数量
抽查样品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室内加热器产品抽取样品数量见下表。
室内加热器抽样数量
产品品种 |
抽样数量 |
室内加热器 |
2个(检验样品1个,备用样品1个) |
(三)抽样方法及要求
随机抽取时的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在抽样过程中,抽样人员应观察抽样样品贮存情况,如出现包装破损、样品受损等情况不予抽样。抽样完成后,用封条分别对检验样品和备样样品进行签封,在封条上显著位置标明检验样品或备用样品,签封过程施加防拆封措施,使得不破坏封条签封便无法完整取下封条。备用样品封存在被抽查单位或由抽样单位妥善保管,不得隐匿、转移、变卖、损毁。
抽样人员应当使用规定的抽样文书记录抽样信息,并对抽样场所、贮存环境、被抽样产品的标识、库存数量、抽样过程、封存样品情况等通过拍照或者录像的方式留存证据。抽样单上产品名称应按照产品标识、铭牌、说明书等标注信息填写,若标注的产品名称无法反映其真实属性,或使用俗名、简称时,应同时注明产品的“标识名称”和“标准名称”。
被抽产品信息资料需现场确认的,抽样人员应在抽样现场向被抽查单位提出要求并予以确认。
四、检验要求
按什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公布的《SFJX_013_2022什邡市室内加热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执行。
附件5
陶瓷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一、抽样领域
什邡市辖区流通领域。
二、抽样产品
(一)抽查产品范围
抽查的具体产品种类:
陶瓷砖
(二)产品的执行标准
GB/T 4100-2015 陶瓷砖
GB 6566-2010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三、抽样要求
(一)抽样规则
本次抽查抽取样品应为同一规格型号、同一生产批次的产品,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近期生产的产品。如存在多个规格型号,优先抽取企业的主导产品或经销商销售量大的产品或消费者反映质量问题比较突出的产品。
(二)抽样数量
流通领域抽样时,抽查样品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抽取样品数量见下表。
抽样数量
序号 |
明示标准 |
产品种类 |
抽样数量 |
1 |
GB/T 4100-2015 GB 6566-2010 |
陶瓷砖 |
检验样品不少于12块,备用样品数量不少于12块 。 |
注:抽取样品数量时应在满足抽取的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数量基础上,整箱抽取,不拆原包装。 |
(三)抽样方法及要求
随机抽取时的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在抽样过程中,抽样人员应观察抽样样品贮存情况,如出现样品受损等情况不予抽样。抽样完成后,用封条分别对检验样品和备样样品进行签封,在封条上显著位置标明检验样品或备用样品,签封过程施加防拆封措施,使得不破坏封条签封便无法完整取下封条。备用样品封存在被抽查单位或由抽样单位妥善保管,不得隐匿、转移、变卖、损毁。
抽样人员应当使用规定的抽样文书记录抽样信息,并对抽样场所、贮存环境、被抽样产品的标识、库存数量、抽样过程、封存样品情况等通过拍照或者录像的方式留存证据。抽样单上产品名称应按照产品标识、铭牌、说明书等标注信息填写,若标注的产品名称无法反映其真实属性,或使用俗名、简称时,应同时注明产品的“标识名称”和“标准名称”。
被抽产品信息资料需现场确认的,抽样人员应在抽样现场向被抽查单位提出要求并予以确认。
四、检验要求
按什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公布的《SFJX_014_2022什邡市陶瓷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执行。
附件6
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一、抽样领域
抽样领域为什邡市辖区流通领域。
二、抽样产品
(一)抽查产品范围
主要涵盖鸭绒服装和鹅绒服装、茄克衫、牛仔服装、针织 T 恤衫、针织休闲服装、针织工艺衫、针织拼接服装、棉服装等各种服装。
(二)产品的执行标准
GB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T2660-2017 衬衫
GB/T2662-2017 棉服装
GB/T8878-2014 棉针织内衣
GB/T14272-2021 羽绒服装
GB/T18132-2016 丝绸服装
GB/T22849-2016 针织T恤衫
GB/T26384-2011 针织棉服装
GB/T26385-2011 针织拼接服装
GB/T29862-2013 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
FZ/T73005-2021 低含毛混纺及仿毛针织品
FZ/T73010-2016 针织工艺衫
FZ/T73017-2014 针织家居服
FZ/T73018-2021 毛针织品
FZ/T73019.1-2017针织塑身内衣 弹力型
FZ/T73019.2-2020针织塑身内衣 调整型
FZ/T73020-2019 针织休闲服装
FZ/T73022-2019 针织保暖内衣
FZ/T73024-2014 化纤针织内衣
FZ/T73026-2014 针织裙套
FZ/T73029-2019 针织裤
FZ/T73032-2017 针织牛仔服装
FZ/T73034-2021 半精纺毛针织品
FZ/T73043-2020 针织衬衫
FZ/T81001-2016 睡衣套
FZ/T81004-2012 连衣裙、裙套
FZ/T81006-2017 牛仔服装
FZ/T81007-2012 单夹服装
FZ/T81008-2021 茄克衫
FZ/T81010-2018 风衣
FZ/T81019-2014 灯芯绒服装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三、抽样要求
(一)抽样规则
抽取样品应为同一款式花色、同一生产批次的产品,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它形式表明合格的、近期生产的产品。如存在多个规格型号,优先抽取经销商销售量大的产品或消费者反映质量问题比较突出的产品。
非特殊情况,同一标称生产者不得超过2个批次,同一标称生产者的同一类型产品不重复抽样。
(二)抽样数量
抽查样品数量满足检验基本用量即可,具体抽样数量见下表。
服装产品抽样数量表
产品种类 |
抽样数量 |
服装 |
2件/条/套(备样1件/条/套)如样品较小时,产品抽样数量为:4件/条/套(备样2件/条/套) |
随机抽取时的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三)抽样方法及要求
1. 抽样人员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和本次抽样方案及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抽检分离制度,抽样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抽样人员应向被抽样经销者出示市局的监督抽查通知书、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和抽样人员身份证明,告知抽查产品范围、抽样方法等事项;样品应当由抽样人员在被抽查经销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不得由被抽样经销者自行抽样。
2. 抽样过程中,抽样人员应观察抽样样品贮存情况,如出现样品受损、受潮等情况不予抽样。抽样完成后,用封条分别对检验样品和备样样品进行签封,在封条上显著位置标明检验样品或备用样品,签封过程施加防拆封措施,使得不破坏封条签封便无法完整取下封条。备用样品封存在被抽查单位或由抽样单位妥善保管,不得隐匿、转移、变卖、损毁。
3. 抽样人员应当使用规定的抽样文书记录抽样信息,并对抽样场所、贮存环境、被抽样产品的标识、库存数量、抽样过程、封存样品情况等通过拍照或者录像的方式留存证据。抽样单上产品名称应按照产品标识、铭牌、说明书等标注信息填写,若标注的产品名称无法反映其真实属性,或使用俗名、简称时,应同时注明产品的“标识名称”和“标准名称”。若产品标识或说明等未标明纤维成分及其含量,抽样人员应在抽样现场向被抽查单位提出并予以确认,同时在抽样单上注明纤维成分含量,当未标注产品等级时,按最低等级进行判定。
四、检验要求
按什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公布的《SFJX_015_2022什邡市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执行。
附件7
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一、抽样领域
本次抽样领域为什邡市辖区生产领域。
生产企业因停产、转产等原因无法抽样时,相应减少抽样批次,并履行相关手续。
二、抽样产品
(一)抽查产品范围
可抽查的具体产品种类:塑料购物袋。
1.商品零售包装袋,执行BB/T 0039《商品零售包装袋》标准的产品。
执行BB/T 0039标准的产品的标准名称为商品零售包装袋,商品零售包装袋是指用于盛装零售商品便于携带的轻型包装袋。按包装袋结构不同分为提手型和非提手型,根据袋包装材料不同分为塑料包装袋,纸包装袋、纸塑复合包装袋。该产品适用于承重为10kg以下的袋子。
2.塑料购物袋,执行GB/T 21661《塑料购物袋》标准的产品。
执行GB/T 21661标准的产品的标准名称为塑料购物袋,塑料购物袋是指以树脂为主要原料制得的,在销售、服务等场所用于盛装及提携商品的袋制品,不包括不以提携为目的的塑料袋、塑料连卷袋(也称撕裂袋或点断袋)。
(二)产品的执行标准
GB/T 21661 塑料购物袋
BB/T 0039-2013 商品零售包装袋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三、抽样要求
(一)抽样规则
抽取样品应为同一规格型号、同一生产批次的产品,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近期生产的产品。如存在多个规格型号,优先抽取企业的主导产品、经销商销售量大的产品或消费者反映质量问题比较突出的产品。
(二)抽样数量
表1 塑料袋样品抽取数量
产品种类 |
抽样数量 |
塑料购物袋 |
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100条,50条作为检验用,另外50条作为备用样品。 |
备注:备用样品封存在生产企业内部。
(三)抽样方法及要求
抽样人员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和本次抽样方案及实施细则。抽样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样品应当抽样人员在被抽查生产者、销售者的代销产品中随机抽取,不得由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自行抽样。抽样过程应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并按要求规范录制相关抽样信息。
抽样过程中,抽样人员应观察抽样样品贮存情况,如出现包装破损、样品受损等情况不予抽样。抽样完成后,用封条分别对检验样品和备样样品进行签封,在封条上显著位置标明检验样品或备用样品,签封过程施加防拆封措施,使得不破坏封条签封便无法完整取下封条。备用样品封存在被抽查单位或由抽样单位妥善保管,不得隐匿、转移、变卖、损毁。
抽样人员应当使用规定的抽样文书记录抽样信息,并对抽样场所、贮存环境、被抽样产品的标识、库存数量、抽样过程、封存样品情况等通过拍照或者录像的方式留存证据。抽样单上产品名称应按照产品标识、铭牌、说明书等标注信息填写,若标注的产品名称无法反映其真实属性,或使用俗名、简称时,应同时注明产品的“标识名称”和“标准名称”。
被抽产品信息资料需现场确认的,抽样人员应在抽样现场向被抽查单位提出要求并予以确认。
四、检验要求
按什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公布的《SFJX_016_2022什邡市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执行。
附件8
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一、抽样方式
(一)抽样领域
流通领域(实体店)。
(二)抽样规格和型号
抽取样品应为同一生产者按照同一标准生产的同一商标、同一规格型号、同一生产日期/批号。
(三)抽样数量
1.抽样方法按GB/T 10632-2014和GB 19593-2015的规定执行。
2.产品的样本量按表1、表2、表3规定确定,抽样样本量应是检验样本量的2倍,一份样本用于检验,一份样本封存于受检单位备查。
表1 一般产品抽样样本量规定
批量范围N |
≤500 |
501~1000 |
1001~2000 |
>2000 |
样本量n |
5 |
8 |
10 |
13 |
表2 爆竹类产品抽样样本量规定
批量范围 N(挂、卷) |
样本量n(挂、卷) |
|||
≤50响/(挂、卷) |
51~500响/(挂、卷) |
501~2000响/(挂、卷) |
>2000响/(挂、卷) |
|
≤500 |
8 |
6 |
5 |
4 |
501~1000 |
10 |
8 |
6 |
4 |
1001~2000 |
13 |
10 |
8 |
5 |
>2000 |
13 |
12 |
10 |
6 |
表3 组合烟花类产品抽样样本量规定
批量范围 N(个) |
样本量n/个 |
|||||
组合发数(发/个) |
||||||
≤20 |
21~50 |
>50 |
||||
单筒内径(mm) |
||||||
>30 |
≤30 |
>30 |
≤30 |
>30 |
≤30 |
|
≤500 |
5 |
6 |
4 |
5 |
4 |
4 |
501~1000 |
6 |
7 |
5 |
6 |
4 |
5 |
≥1001 |
7 |
8 |
6 |
7 |
5 |
6 |
3.在流通领域抽样时,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四)抽样形式
1.在企业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近期生产的产品(特殊情况除外),正在销售的产品视为合格品。
2.抽样方法应根据被抽查企业产品的堆放形式、批量大小而定。一般按照GB/T 10111-2008《随机数的产生及其在产品质量抽样检验中的应用程序》规定的程序,采用简单随机抽样方法,利用随机数表、骰子、扑克牌或计算器生成伪随机数方法产生随机数进行抽样。挂放的产品亦可采用系统抽样的方法,堆垛装箱的产品亦可采用分层、分列随机抽样的方法。
(五)检验样品获取方式
所有检验样品均付费购买,生产企业抽样以出厂价或标价购买,流通领域抽样以销售价或标价购买,备用样品由受检单位无偿提供并存放在受检单位。
二、检验依据
凡是注明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不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明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 10631-2013 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
GB 19593-2015 烟花爆竹 组合烟花
GB/T 10632-2014 烟花爆竹 抽样检查规则
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三、检验项目
表4 组合烟花
序号 |
检验项目 |
检验方法 |
||
1 |
标志、包装 |
运输包装标志 |
GB 19593-2015 |
|
2 |
销售包装标志 |
GB 19593-2015 |
||
3 |
包装 |
GB 10631-2013 |
||
4 |
外观 |
GB 19593-2015 |
||
5 |
部件 |
引燃装置 |
引火线 |
GB 10631-2013 |
6 |
引火线牢固性 |
GB 10631-2013 |
||
7 |
引燃时间 |
GB 19593-2015 GB 10631-2013 |
||
8 |
结构与材质 |
GB 19593-2015 |
||
9 |
主体稳定性 |
GB 19593-2015 |
||
10 |
药种、药量 |
药种 |
GB 10631-2013 |
|
11 |
药量 |
GB 19593-2015 |
||
12 |
燃放性能 |
燃放缺陷 |
GB 19593-2015 |
|
13 |
漂浮物和雷弹检验 |
GB 19593-2015 |
表5 烟花爆竹(除组合烟花外)
序号 |
检验项目 |
检验方法 |
||
1 |
标志 |
GB 10631-2013 |
||
2 |
包装 |
GB 10631-2013 |
||
3 |
外观 |
GB 10631-2013 |
||
4 |
部件 |
部件牢固性 |
GB 10631-2013 |
|
5 |
引燃装置 |
引火线 |
GB 10631-2013 |
|
6 |
引火线牢固性 |
GB 10631-2013 |
||
7 |
引燃时间 |
GB 10631-2013 |
||
8 |
手持部位 |
GB 10631-2013 |
||
9 |
结构与材质 |
材质 |
GB 10631-2013 |
|
10 |
固引剂碎片 |
GB 10631-2013 |
||
11 |
药种 |
GB 10631-2013 |
||
12 |
药量 |
GB 10631-2013 |
||
13 |
燃放性能 |
燃放缺陷 |
GB 10631-2013 |
|
14 |
旋转类产品-飞离地面高度、旋转直径范围 |
GB 10631-2013 |
||
15 |
玩具类产品-行走距离 |
GB 10631-2013 |
||
16 |
计数类产品烧成率 |
GB 10631-2013 |
||
17 |
计数类产品计量误差 |
GB 10631-2013 |
四、抽样工作要求
表6抽样工作要求
产品范围 |
烟花爆竹产品 |
拟抽查批次数 |
共计2批次 |
抽样地点 |
什邡市 |
完成周期 |
单批次产品完成时间为20个工作日,整体抽检工作完成时间按任务书时间执行。 |
除现场检验外,抽样人员不得承担其抽样产品的检验工作。
五、样品处置
1.抽取的样品连同其原包装和使用说明用清洁的包装袋(箱)密封包装后加贴封条封样(封条采用十字叉式封贴),包装的方式应能防止样品在运送过程中损坏或被污染,封样的方式应能有效防止未经授权的拆封。对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分别封样,加贴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标签,由抽样人员和受检单位代表签字,注明抽样日期,并由双方确认封条牢固。
2.样品应当由抽样人员携带或者寄递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如样品有特殊储存或搬运要求,应在样品标签上标明,并应按要求进行处置,同时应有相应影像记录。抽样人员应及时将抽查样品(包括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及抽样单等相关文书按时间节点要求一同给予或寄往检验机构。样品在保存及运输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做好防重压、防尖物碰撞、防潮、防霉、防蛀、防日晒雨淋措施,保持样品状态良好。
3.检验机构接收样品时应当检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确认样品与抽样文书的记录是否相符,并填写样品接收表(注:当封条若破损,样品有可能被调换或损坏时,或样品与抽查样品不一致时,立即与抽样人员联系,确认原因,同时上报任务委托单位取消该样品的抽查工作)。对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
4.在生产领域和实体店抽样时,备用样品封存于受检单位。备用样品应该贮存在阴凉、干燥、安全、避光、通风处,不应与有污染或有毒化学品共存,在整个保存期间应保证签封完整无损。
六、判定原则
(一)综合判定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二)结论表述
1.合格的情况
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XX标准,依据《SFJX_017_2022什邡市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本次抽查产品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2.不合格的情况
经抽样检验,XX(等)项目不符合XX标准,依据《SFJX_017_2022什邡市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本次抽查产品不合格。
七、异议处理
1.被抽样单位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收到抽查结果通知书之日(邮局签收记录为准)起15日内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并阐明理由,由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研究,确定复检机构进行复检。
2.被抽样单位对抽样过程、样品真实性等有异议的,应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异议处理申请,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异议处理申请后组织异议处理,并将处理结论书面告知申请人。
3.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启用备份样品进行复检,组织复检的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向被抽样企业支付备用样品费用。
4.复检机构应当通过拍照或者录像的方式检查记录备用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以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论产生影响的情形,并核对备用样品与抽样文书的记录是否相符。
5.复检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检验方法、判定规则等对与异议相关的检验项目进行复检,并将复检结论及时报送组织复检的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由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书面告知复检申请人。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6.复检费用由申请人向复检机构先行支付。复检结论与初检结论一致的,复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与初检结论不一致的,复检费用由组织监督抽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
八、进度要求
根据监督抽查工作进度要求,明确各抽样机构、检验机构任务分工以及各阶段工作的时间节点。具体进度安排依照合同执行。
附件9
涂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一、抽样方式
(一)抽样领域
生产领域(生产厂家)。
(二)抽样规格和型号
抽取样品应为同一生产者按照同一标准生产的同一商标、同一规格型号、同一批号的产品,优先抽取企业的主导产品。
(三)抽样数量
1.抽样数量为不小于3kg的独立包装2份,其中1份作为检验样品,1份作为备用样品。样品应包装完好,并附有合格证明。
2.在流通领域抽样时,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四)抽样形式
1.在企业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近期生产的产品(特殊情况除外),正在销售的产品视为合格品。
2.生产企业抽样时,原则上在同一个受检单位(被委托方)可抽取不超过3个生产单位(委托方)的产品,每个生产单位(委托方)可抽取不超过2个规格型号的产品。
3.流通领域抽样时,原则上同一个受检单位可抽取不超过2个不同生产单位的产品。
4.抽样方法应根据被抽查企业产品的堆放形式、批量大小而定。一般按照GB/T 10111-2008《随机数的产生及其在产品质量抽样检验中的应用程序》规定的程序,采用简单随机抽样方法,利用随机数表、骰子、扑克牌或计算器生成伪随机数方法产生随机数进行抽样。挂放的产品亦可采用系统抽样的方法,堆垛装箱的产品亦可采用分层、分列随机抽样的方法。
(五)检验样品获取方式
所有检验样品均付费购买,生产企业抽样以出厂价或标价购买,流通领域抽样以销售价或标价购买,备用样品由受检单位无偿提供并存放在受检单位。
二、检验依据
凡是注明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不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明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 18582-2020 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T 9756-2018 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
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三、检验项目
表1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检验项目
序号 |
检验项目 |
判定依据 |
检验方法 |
1 |
低温稳定性 |
GB/T 9756-2018 |
GB/T 9268-2008 |
2 |
干燥时间 |
GB/T 9756-2018 |
GB/T 1728-1979 |
3 |
对比率 |
GB/T 9756-2018 |
GB/T 23981-2009 |
4 |
耐碱性 |
GB/T 9756-2018 |
GB/T 9265-2009 |
5 |
游离甲醛(甲醛含量) |
GB 18582-2020 |
GB 18582-2020 |
6 |
VOC含量 |
GB 18582-2020 |
GB 18582-2020 |
四、抽样工作要求
表2抽样工作要求
产品范围 |
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 |
拟抽查批次数 |
2批次 |
抽样地点 |
什邡市 |
完成周期 |
单批次产品完成时间为20日,整体抽检工作完成时间按任务书时间执行。 |
除现场检验外,抽样人员不得承担其抽样产品的检验工作。
五、样品处置
1.抽取的样品连同其原包装和使用说明用清洁的包装袋(箱)密封包装后加贴封条封样(封条采用十字叉式封贴),包装的方式应能防止样品在运送过程中损坏或被污染,封样的方式应能有效防止未经授权的拆封。对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分别封样,加贴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标签,由抽样人员和受检单位代表签字,注明抽样日期,并由双方确认封条牢固。
2.样品应当由抽样人员携带或者寄递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如样品有特殊储存或搬运要求,应在样品标签上标明,并应按要求进行处置,同时应有相应影像记录。抽样人员应及时将抽查样品(包括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及抽样单等相关文书按时间节点要求一同给予或寄往检验机构。样品在保存及运输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做好防重压、防尖物碰撞、防潮、防霉、防蛀、防日晒雨淋措施,保持样品状态良好。
3.检验机构接收样品时应当检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确认样品与抽样文书的记录是否相符,并填写样品接收表(注:当封条若破损,样品有可能被调换或损坏时,或样品与抽查样品不一致时,立即与抽样人员联系,确认原因,同时上报任务委托单位取消该样品的抽查工作)。对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
4.在生产领域和实体店抽样时,备用样品封存于受检单位。备用样品应该贮存在阴凉、干燥、安全、避光、通风处,不应与有污染或有毒化学品共存,在整个保存期间应保证签封完整无损。
六、判定原则
(一)综合判定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本次抽查商品未发现不合格项目;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商品不合格。
(二)结论表述
1.合格的情况
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XX标准,依据《SFJX_018_2022什邡市涂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本次抽查产品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2.不合格的情况
经抽样检验,XX项目不符合XX标准,依据《SFJX_018_2022什邡市涂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本次抽查产品不合格。
七、异议处理
1.被抽样单位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收到抽查结果通知书之日(邮局签收记录为准)起15日内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并阐明理由,由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研究,确定复检机构进行复检。
2.被抽样单位对抽样过程、样品真实性等有异议的,应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异议处理申请,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异议处理申请后组织异议处理,并将处理结论书面告知申请人。
3.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启用备份样品进行复检,组织复检的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向被抽样企业支付备用样品费用。
4.复检机构应当通过拍照或者录像的方式检查记录备用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以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论产生影响的情形,并核对备用样品与抽样文书的记录是否相符。
5.复检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检验方法、判定规则等对与异议相关的检验项目进行复检,并将复检结论及时报送组织复检的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由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书面告知复检申请人。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6.复检费用由申请人向复检机构先行支付。复检结论与初检结论一致的,复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与初检结论不一致的,复检费用由组织监督抽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
八、进度要求
根据监督抽查工作进度要求,明确各抽样机构、检验机构任务分工以及各阶段工作的时间节点。具体进度安排依照合同执行。
九、其他注意事项
1.抽样时,受检企业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产品施工工艺、配比。
2.抽样时,受检企业应明确产品分类、等级。
3.备用样品需在常温环境下密封存放,避免暴晒、雨淋、受潮等。
4.若产品执行企业标准,须由抽样人员将标准文本带回承检机构。
5.抽取样品需分装时,由企业工作人员分装,抽样人员在旁记录,如实将分装流程填写在抽样单备注栏,并由抽样人员和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
附件10
胶粘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一、抽样方式
(一)抽样领域
生产领域(生产厂家)。
(二)抽样规格和型号
建筑胶粘剂分为溶剂型、水基型、本体型三大类。
抽取样品应为同一生产者按照同一标准生产的同一商标、同一生产日期、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优先抽取企业的主导产品。
(三)抽样数量
1.抽样数量为2份,每份不小于1kg,其中1份作为检验样品,1份作为备用样品。样品应包装完好,并附有合格证明。
2.在流通领域抽样时,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四)抽样形式
1.在企业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近期生产的产品(特殊情况除外),正在销售的产品视为合格品。
2.生产企业抽样时,原则上在同一个受检单位(被委托方)可抽取不超过3个生产单位(委托方)的产品,每个生产单位(委托方)可抽取不超过2个规格型号的产品。
3.流通领域抽样时,原则上同一个受检单位可抽取不超过2个不同生产单位的产品。
4.抽样方法应根据被抽查企业产品的堆放形式、批量大小而定。一般按照GB/T 10111-2008《随机数的产生及其在产品质量抽样检验中的应用程序》规定的程序,采用简单随机抽样方法,利用随机数表、骰子、扑克牌或计算器生成伪随机数方法产生随机数进行抽样。挂放的产品亦可采用系统抽样的方法,堆垛装箱的产品亦可采用分层、分列随机抽样的方法。
(五)检验样品获取方式
所有检验样品均付费购买,生产企业抽样以出厂价或标价购买,流通领域抽样以销售价或标价购买,备用样品由受检单位无偿提供并存放在受检单位。
二、检验依据
凡是注明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不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明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 18583-2008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三、检验项目
表1建筑胶粘剂检验项目
序号 |
检验项目 |
判定依据 |
检验方法 |
1 |
游离甲醛 |
GB 18583-2008 |
GB 18583-2008 |
2 |
苯 |
GB 18583-2008 |
GB 18583-2008 |
3 |
甲苯+二甲苯 |
GB 18583-2008 |
GB 18583-2008 |
4 |
总挥发性有机物 |
GB 18583-2008 |
GB 18583-2008 |
备注:溶剂型胶粘剂、水基型胶粘剂检测1~4项,本体行胶粘剂只检测第4项。 |
四、抽样工作要求
表2抽样工作要求
产品范围 |
建筑胶粘剂产品 |
拟抽查批次数 |
1批次 |
抽样地点 |
什邡市 |
完成周期 |
单批次产品完成时间为20日,整体抽检工作完成时间按任务书时间执行。 |
除现场检验外,抽样人员不得承担其抽样产品的检验工作。
五、样品处置
1.抽取的样品连同其原包装和使用说明用清洁的包装袋(箱)密封包装后加贴封条封样(封条采用十字叉式封贴),包装的方式应能防止样品在运送过程中损坏或被污染,封样的方式应能有效防止未经授权的拆封。对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分别封样,加贴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标签,由抽样人员和受检单位代表签字,注明抽样日期,并由双方确认封条牢固。
2.样品应当由抽样人员携带或者寄递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如样品有特殊储存或搬运要求,应在样品标签上标明,并应按要求进行处置,同时应有相应影像记录。抽样人员应及时将抽查样品(包括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及抽样单等相关文书按时间节点要求一同给予或寄往检验机构。样品在保存及运输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做好防重压、防尖物碰撞、防潮、防霉、防蛀、防日晒雨淋措施,保持样品状态良好。
3.检验机构接收样品时应当检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确认样品与抽样文书的记录是否相符,并填写样品接收表(注:当封条若破损,样品有可能被调换或损坏时,或样品与抽查样品不一致时,立即与抽样人员联系,确认原因,同时上报任务委托单位取消该样品的抽查工作)。对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
4.在生产领域和实体店抽样时,备用样品封存于受检单位。备用样品应该贮存在阴凉、干燥、安全、避光、通风处,不应与有污染或有毒化学品共存,在整个保存期间应保证签封完整无损。
六、判定原则
(一)综合判定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本次抽查商品未发现不合格项目;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商品不合格。
(二)结论表述
1.合格的情况
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XX标准,依据《SFJX_019_2022什邡市胶粘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本次抽查产品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2.不合格的情况
经抽样检验,XX项目不符合XX标准,依据《SFJX_019_2022什邡市胶粘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本次抽查产品不合格。
七、异议处理
1.被抽样单位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收到抽查结果通知书之日(邮局签收记录为准)起15日内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并阐明理由,由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研究,确定复检机构进行复检。
2.被抽样单位对抽样过程、样品真实性等有异议的,应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异议处理申请,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异议处理申请后组织异议处理,并将处理结论书面告知申请人。
3.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启用备份样品进行复检,组织复检的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向被抽样企业支付备用样品费用。
4.复检机构应当通过拍照或者录像的方式检查记录备用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以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论产生影响的情形,并核对备用样品与抽样文书的记录是否相符。
5.复检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检验方法、判定规则等对与异议相关的检验项目进行复检,并将复检结论及时报送组织复检的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由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书面告知复检申请人。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6.复检费用由申请人向复检机构先行支付。复检结论与初检结论一致的,复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与初检结论不一致的,复检费用由组织监督抽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
八、进度要求
根据监督抽查工作进度要求,明确各抽样机构、检验机构任务分工以及各阶段工作的时间节点。具体进度安排依照合同执行。
九、其他注意事项
抽样时应根据标准分类确认样品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