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级医疗卫生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提升公立医院依法治理能力,根据国家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的通知》、四川省卫健委《关于印发2023年四川省卫生健康十大行动的通知》(川卫规划函﹝2023﹞67号)和四川省卫健委《关于印发公立医院“六提升”行动工作指南的通知》(川卫办政法体改便函〔2023〕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强公立医院法治建设提出如下要求。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改革与法治相结合,围绕依法治院、依法兴院、依法强院总目标,把法治建设融入医院管理运行各环节,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实现社会效益与运行效率的有机统一,实现医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推进法治什邡、健康什邡建设发挥基础性作用。
(二)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医院法治建设的责任体系、管理体系和制度体系,把法治建设要求全面融入医院管理运行的全过程,增强法治意识,提升从业人员法治素质,做到知法、懂法、尊法、守法,实现医疗机构治理法治化,为医疗机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
二、重点任务
(一)增强法治思维和能力。各公立医院要高度重视法治医院建设,切实履行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挂帅的医院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医院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通过学法提升医院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医院改革发展的能力,带动全体员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医院领导班子集体学习法律法规和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全年不少于4次。医院党组织会议每年至少研究1次法治建设工作,及时解决法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集中学法制度,应当将医疗质量安全18项核心制度和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纳入新入职人员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及日常业务培训;加强对医疗卫生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将考核成绩作为年度考核和竞聘上岗的重要依据。
(二)完善法治建设工作制度。一是完善依法决策制度。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建立“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重要事项应当提交党政会议集体决策;在对医院发展、医疗服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重大事项决策时,在决策程序上,对专业性和技术性强的事项要向专家咨询和可行性论证;对涉及医院发展长远和职工利益密切的事项,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和建议;对涉法事项要咨询法律顾问的意见并交由法治工作机构进行审查,然后按照医院决策程序进行集体研究决定。二是建立合法性审核制度。医院在签订重大经济、劳动人事、物资采购、基建等合同之前,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核;在制定事关全院的、事关员工的、事关医疗服务对象等重大决策前,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核;在下发医院重要文件、管理制度等之前,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核。三是建立依法管理(依法执业)情况定期自查制度。定期依法对本单位管理运行各领域、各环节进行检查,梳理法律风险点,提出整改建议,堵塞漏洞。四是建立案件评析制度。对投诉、纠纷、诉讼案件和行政处罚案件开展评析,对发现的法律风险点,督促整改、完善制度和加强宣传教育。
(三)建立完善法治工作机构。各公立医院要重视法治机构队伍建设,为做好法治建设工作提供组织、人员和经费保障。全市所有三级公立医院2023年应当全部设立法治工作机构(即“法务部门”,可独立设置,根据实际也可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机制。),法治工作机构至少要配备一名专职人员(即“法务专员”),专职人员原则上应为法律专业毕业或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三级公立医院法治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组织对医院重大决策、重要合同等合法性审核及重要文件、制度的合法性审核;开展法律风险自查评析;参与医院重大事件、涉法纠纷和谈判;督促法治建设任务落实,制定法治宣传培训计划;组织协调本单位涉法涉诉案件和仲裁;联系、协调和管理外聘法律顾问;承担医院交办的其他事务等。其他公立医院可根据工作实际设置法治工作机构和配备专兼职法治工作人员,并明确其工作职责。
(四)建立医院法律顾问制度。各医院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建立健全并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医院法律顾问应当熟悉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实践经验丰富、理论基础扎实,遵纪守法,并具有相应资质,按照约定或合同明确的职责和范围提供法律服务。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法律顾问配备或聘用率要达到100%,其他医疗机构可以联合聘请法律顾问。医院法治工作机构要加强与法律顾问的联系、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畅通法律顾问履职渠道,为法律顾问发挥作用提供便利、创造条件,借助专业法律团队的力量,健全完善医院规章制度、防范化解医疗风险、依法处理医疗纠纷、积极参与医疗内部法律培训,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参考,构建和谐医疗卫生环境,促进公立医院健康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管理。各公立医院要充分认识开展法治医院建设的重要意义,应当将法治建设纳入医院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定期向市卫健局报告医院法治建设情况。
(二)精心组织。各公立医院要切实加强对法治医院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定期组织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存在问题,保障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三)强化宣传。各公立医院及时总结、积极宣传推广法治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典型带动作用,推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附件:1.什邡市卫健系统公立医院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什邡市公立医院法治建设基本标准
什邡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25日
附件1
什邡市卫健系统公立医院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治医院建设工作安排部署,深入推进我市医院法治建设工作,进一步增强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经研究,成立什邡市卫生健康系统公立医院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 敏 卫健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玉勇 卫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赵 锐 卫健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
李 波 卫健局党委委员、老龄健康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鲁瑜娜 卫健局办公室主任
叶 茂 卫健局人事与科教股股长
杨君莉 卫健局规划与财务股股长
王 薇 卫健局发展改革与综合监管股股长
张若曦 卫健局医政医管股股长
罗 桃 卫健局宣传与健康促进股牵头负责人
黎昌兰 卫健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卫健局发展改革与综合监督股,负责协调全市医院法治建设相关工作。
附件2
什邡市公立医院法治建设基本标准
序号 |
重点任务 |
主要内容 |
考核方法 |
1 |
增强法治思维和能力 |
所有公立医院成立本单位法治建设领导小组。 |
查阅相应工作制度文 件、合法性审核意见、 法律风险排查工作记 录 |
所有公立医院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 |
|||
所有公立医院领导班子集体学习法律法规和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全年不少于 4 次 |
|||
所有公立医院加强全员学法用法;将医疗质量安全18 项核心制度和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纳入新入职人员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及日常业务培训。 |
|||
2 |
完善法治建设工作制度 |
所有公立医院建立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
查阅成立工作部门的 文件(包含部门工作 职责)、专职人员任 命或岗位聘用文件 |
所有公立医院重大决策前进行合法性审核,建立审核流程。 |
|||
所有公立医院建立重大经济、劳动人事、物资采购、基建等合同签订前合法性审核制度并严格实施。 |
|||
所有公立医院下发重要文件、制定涉及员工重大利益的管理制度前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核。 |
|||
所有公立医院定期对本单位管理运行各环节进行自查,梳理法律风险点,提出整改意见。 |
|||
所有公立医院对发生的投诉、纠纷、诉讼案件和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评析。 |
|||
3 |
建立完善法治工作机构 |
所有三级公立医院明确特定部门承担法治工作(可独立设置,根据实际也可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机制)。其他公立医院可根据工作实际设置法治工作机构。 |
查阅成立工作部门的 文件(包含部门工作 职责)、专职人员任 命或岗位聘用文件 |
所有三级公立医院至少应有一名专职人员, 专职人员原则上为法律专业毕业或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其他公立医院可根据工作实际设置配备专兼职法治工作人员,并明确其工作职责。 |
|||
医院法治工作部门职责:组织对医院重大决策、重要合同等合法性审核及重要文件、制度的合法性审核;开展法律风险自查评析;参与医院重大事件、涉法纠纷和谈判;督促法治建设任务落实,制定法治宣传培训计划;组织协调本单位涉法涉诉案件和仲裁;联系、协调和管理外聘法律顾问;承担医院交办的其他事务。 |
|||
4 |
建立医院法律顾问制度 |
所有公立医院单独或联合聘请法律顾问。 |
查阅聘请法律顾问的 协议、法律顾问工作 制度文件及法律顾问 参与重要文件、合同 审核的记录 |
所有公立医院建立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法律顾问参与重要文件、合同审核。 |
各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级医疗卫生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提升公立医院依法治理能力,根据国家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的通知》、四川省卫健委《关于印发2023年四川省卫生健康十大行动的通知》(川卫规划函﹝2023﹞67号)和四川省卫健委《关于印发公立医院“六提升”行动工作指南的通知》(川卫办政法体改便函〔2023〕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强公立医院法治建设提出如下要求。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改革与法治相结合,围绕依法治院、依法兴院、依法强院总目标,把法治建设融入医院管理运行各环节,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实现社会效益与运行效率的有机统一,实现医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推进法治什邡、健康什邡建设发挥基础性作用。
(二)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医院法治建设的责任体系、管理体系和制度体系,把法治建设要求全面融入医院管理运行的全过程,增强法治意识,提升从业人员法治素质,做到知法、懂法、尊法、守法,实现医疗机构治理法治化,为医疗机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
二、重点任务
(一)增强法治思维和能力。各公立医院要高度重视法治医院建设,切实履行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挂帅的医院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医院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通过学法提升医院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医院改革发展的能力,带动全体员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医院领导班子集体学习法律法规和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全年不少于4次。医院党组织会议每年至少研究1次法治建设工作,及时解决法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集中学法制度,应当将医疗质量安全18项核心制度和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纳入新入职人员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及日常业务培训;加强对医疗卫生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将考核成绩作为年度考核和竞聘上岗的重要依据。
(二)完善法治建设工作制度。一是完善依法决策制度。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建立“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重要事项应当提交党政会议集体决策;在对医院发展、医疗服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重大事项决策时,在决策程序上,对专业性和技术性强的事项要向专家咨询和可行性论证;对涉及医院发展长远和职工利益密切的事项,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和建议;对涉法事项要咨询法律顾问的意见并交由法治工作机构进行审查,然后按照医院决策程序进行集体研究决定。二是建立合法性审核制度。医院在签订重大经济、劳动人事、物资采购、基建等合同之前,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核;在制定事关全院的、事关员工的、事关医疗服务对象等重大决策前,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核;在下发医院重要文件、管理制度等之前,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核。三是建立依法管理(依法执业)情况定期自查制度。定期依法对本单位管理运行各领域、各环节进行检查,梳理法律风险点,提出整改建议,堵塞漏洞。四是建立案件评析制度。对投诉、纠纷、诉讼案件和行政处罚案件开展评析,对发现的法律风险点,督促整改、完善制度和加强宣传教育。
(三)建立完善法治工作机构。各公立医院要重视法治机构队伍建设,为做好法治建设工作提供组织、人员和经费保障。全市所有三级公立医院2023年应当全部设立法治工作机构(即“法务部门”,可独立设置,根据实际也可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机制。),法治工作机构至少要配备一名专职人员(即“法务专员”),专职人员原则上应为法律专业毕业或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三级公立医院法治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组织对医院重大决策、重要合同等合法性审核及重要文件、制度的合法性审核;开展法律风险自查评析;参与医院重大事件、涉法纠纷和谈判;督促法治建设任务落实,制定法治宣传培训计划;组织协调本单位涉法涉诉案件和仲裁;联系、协调和管理外聘法律顾问;承担医院交办的其他事务等。其他公立医院可根据工作实际设置法治工作机构和配备专兼职法治工作人员,并明确其工作职责。
(四)建立医院法律顾问制度。各医院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建立健全并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医院法律顾问应当熟悉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实践经验丰富、理论基础扎实,遵纪守法,并具有相应资质,按照约定或合同明确的职责和范围提供法律服务。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法律顾问配备或聘用率要达到100%,其他医疗机构可以联合聘请法律顾问。医院法治工作机构要加强与法律顾问的联系、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畅通法律顾问履职渠道,为法律顾问发挥作用提供便利、创造条件,借助专业法律团队的力量,健全完善医院规章制度、防范化解医疗风险、依法处理医疗纠纷、积极参与医疗内部法律培训,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参考,构建和谐医疗卫生环境,促进公立医院健康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管理。各公立医院要充分认识开展法治医院建设的重要意义,应当将法治建设纳入医院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定期向市卫健局报告医院法治建设情况。
(二)精心组织。各公立医院要切实加强对法治医院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定期组织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存在问题,保障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三)强化宣传。各公立医院及时总结、积极宣传推广法治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典型带动作用,推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附件:1.什邡市卫健系统公立医院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什邡市公立医院法治建设基本标准
什邡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25日
附件1
什邡市卫健系统公立医院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治医院建设工作安排部署,深入推进我市医院法治建设工作,进一步增强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经研究,成立什邡市卫生健康系统公立医院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 敏 卫健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玉勇 卫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赵 锐 卫健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
李 波 卫健局党委委员、老龄健康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鲁瑜娜 卫健局办公室主任
叶 茂 卫健局人事与科教股股长
杨君莉 卫健局规划与财务股股长
王 薇 卫健局发展改革与综合监管股股长
张若曦 卫健局医政医管股股长
罗 桃 卫健局宣传与健康促进股牵头负责人
黎昌兰 卫健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卫健局发展改革与综合监督股,负责协调全市医院法治建设相关工作。
附件2
什邡市公立医院法治建设基本标准
序号 |
重点任务 |
主要内容 |
考核方法 |
1 |
增强法治思维和能力 |
所有公立医院成立本单位法治建设领导小组。 |
查阅相应工作制度文 件、合法性审核意见、 法律风险排查工作记 录 |
所有公立医院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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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公立医院领导班子集体学习法律法规和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全年不少于 4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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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公立医院加强全员学法用法;将医疗质量安全18 项核心制度和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纳入新入职人员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及日常业务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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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完善法治建设工作制度 |
所有公立医院建立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
查阅成立工作部门的 文件(包含部门工作 职责)、专职人员任 命或岗位聘用文件 |
所有公立医院重大决策前进行合法性审核,建立审核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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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公立医院建立重大经济、劳动人事、物资采购、基建等合同签订前合法性审核制度并严格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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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公立医院下发重要文件、制定涉及员工重大利益的管理制度前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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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公立医院定期对本单位管理运行各环节进行自查,梳理法律风险点,提出整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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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公立医院对发生的投诉、纠纷、诉讼案件和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评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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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立完善法治工作机构 |
所有三级公立医院明确特定部门承担法治工作(可独立设置,根据实际也可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机制)。其他公立医院可根据工作实际设置法治工作机构。 |
查阅成立工作部门的 文件(包含部门工作 职责)、专职人员任 命或岗位聘用文件 |
所有三级公立医院至少应有一名专职人员, 专职人员原则上为法律专业毕业或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其他公立医院可根据工作实际设置配备专兼职法治工作人员,并明确其工作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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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法治工作部门职责:组织对医院重大决策、重要合同等合法性审核及重要文件、制度的合法性审核;开展法律风险自查评析;参与医院重大事件、涉法纠纷和谈判;督促法治建设任务落实,制定法治宣传培训计划;组织协调本单位涉法涉诉案件和仲裁;联系、协调和管理外聘法律顾问;承担医院交办的其他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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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建立医院法律顾问制度 |
所有公立医院单独或联合聘请法律顾问。 |
查阅聘请法律顾问的 协议、法律顾问工作 制度文件及法律顾问 参与重要文件、合同 审核的记录 |
所有公立医院建立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法律顾问参与重要文件、合同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