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什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进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股、所、室、队、中心:
根据总局、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德阳市局有关工作部署,现将《什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进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落实。
2023年10月8日
什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推进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方案
为有效推动《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5号)和《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6号)(以下简称“两个规定”)制度的落实,建立全市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压紧压实市场主体责任,根据《德阳市市场监管局推进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方案》(〔2023〕—54)工作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问题导向、守正创新、系统观念”,加快建设以工业强市为引领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全市产品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升,实现质量安全更加有保障,企业发展更加有活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强基础,底数清
围绕市政府经济发展工作目标,加强与市商务经合局、市经信局等部门协作,对照德阳市2023年度150家重点工业企业名单、2023德阳市非公企业50强榜单、5家上市企业、32家上市培育企业以及全市1480家规模以上企业名单进行监管认领,通过关联省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数据库登记信息,对什邡市76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取证企业、12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和4家大中型生产销售企业(截止2023年8月底数据)进行再排查、再梳理。各市场监管所要组织力量,实地全面核查辖区内规模以上企业名称、所在地址、主要产品及执行标准、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情况等企业基础情况,建立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台账(附件4),为后期录入省质量安全监管“两个规定”子平台提供坚实数据支撑,排查工作完成时限2023年11月30日前。
(二)严标准,全覆盖
分别按照总局第75号令和第76号令第二条、第五条的有关“两个规定”的适用质量安全总监配备的范围要求,严格控制生产经营单位界限,不扩展、不缩减。2024年,在摸底调查基础上,按省统一要求将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质量安全档案信息录入省监管子平台,做到应录尽录,全覆盖监管,确保企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有效运行。
(三)建机制,求实效
结合辖区产业结构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提升防范和化解质量安全风险能力,有效治理质量安全突出问题,要通过3年持续不断努力工作,有效推进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的双落实,力争在2025年基本形成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宣贯
将“两个规定”的落实与取证企业证后监管、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市场秩序专项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通过举办专题业务培训、印发宣传资料、开展企业走访、质量技术帮扶、行政约谈、质量承诺等多种方式,营造浓厚工作氛围,让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监管部门知道“两个规定”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找准工作着力点,确保“两个规定”制度落地见效。
(二)分类实施
要下大功夫抓好辖区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梳理,按照局A、B、C、D分类标准(附件1),建立数据完善规范、分级准确的市场主体底数台账,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责任体系,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国、省、市三级连续两年及以上产品质量抽检不合格或经过分析研判可能发生较大质量安全风险的生产和销售企业,德阳市局将挂牌督办,将整改和监管责任建档分别锁定到企业和监管部门个人,半年内现场检查不少于1次,责任人发生变动,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新,直至企业完成整改,产品质量复查合格或质量安全隐患消除。
(三)稳步推进
对照《监管任务清单》(附件2)《督查清单》(附件3),以日常检查、专项整治、质量安全隐患排查为抓手,深入研判企业产品质量安全形势,督促企业加强质量安全管控。市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市场监管所“两个规定”落实推进情况进行督导、调度和通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防止出现监管盲区,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四)求真务实
运用产品抽检、强企帮扶、案件查办、信用惩戒等多种监管“工具箱”,落实好“两个规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服务质量强省战略目标,助力我市建设和发展,为成德眉资同城化建设和川渝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市场监管部门的应有贡献。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升认识
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两个规定”的颁布实施,是为了适应当前国内外经济运行新形势、新情况,助力企业在后疫情时代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有效防范质量安全隐患,增强生存竞争实力,走出发展困境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领悟“两个规定”颁布的重大意义,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稳定经济增长,壮大优势产业的发展目标,成立工作专班,综合调配力量,充分发挥基层市场监管所对辖区企业情况清、数据准的优势,明确工作任务,分管局领导亲自抓,业务股室具体抓,各相关业务部门加强协作,细化措施,各司其职,扎实工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落实责任,严格评议
德阳市局将参照省,将“两个责任”落实纳入德阳市政府对各区(市、县)质量工作考核和平安德阳建设等重要评价指标,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评议考核加分鼓励,对进度滞后,质效不高影响全市工作的予以扣分。
(三)调查研究,提升能力
“两个规定”是一项新工作,落实和推进会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学习研究,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学深悟透“两个规定”精神实质,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技术”的组合优势,不断提升部门监管能力和企业产品质量管控能力。各市场监管所及相关部门每半年向质量股报送一次工作开展情况,需要解决的日常工作疑难问题及时报质量股汇总研究。
五、组织保障
为有效推进“两个规定”责任落实,根据工作部署,成立“什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专班”
组 长:梁福全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唐晓荣 党组成员
成 员:何小东 质量股股长
黄 河 信用股负责人
黎宗斌 标准化股股长
游光宏 计量股股长
彭 琴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中队长
李维洪 方亭市场监管所所长
林和军 城郊市场监管所所长
钟泽文 城北市场监管所所长
代 荣 师古市场监管所负责人
廖 雄 洛水市场监管所所长
刘 勇 蓥华市场监管所所长
工作专班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指导推进“两个规定”责任落实,协调相关业务股室、各市场监管所工作;对“两个规定”责任落实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导、调度、通报和年度评价,不断提升企业和监管部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管理能力。
专班成员单位工作:质量股负责组织开展“两个规定”专题业务培训,指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取证生产企业和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且实施国家标准产品生产、销售企业排查;计量股负责指导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排查;各市场监管所负责“两个规定”范围内相关企业排查和责任落实工作;其余业务部门在自身职责范围内开展相关工作。
工作专班办公室主任由质量股股长兼任。三年阶段性工作顺利完成,工作专班自动解散。
《市监管总局令第75.76号令适用产品目录(2023版 )》(包含《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且实施强制性国家标准产品目录》)《德阳市2023年度150家重点工业企业名单》《2023德阳市非公企业50强榜单》《上市(5家)及分支机构企业名单》《培育上市(32家)企业名单》《德阳市1480家规模以上企业名单》资料,在“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信息化管理系统-重点监管目录-2023-企业名录资料”中查阅下载使用。
附件:1.企业分级划分标准
2.监管任务清单(生产单位类、销售单位类)
3.工作督查清单
4.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台账
附件:1.企业分级划分标准
2.监管任务清单(生产单位类、销售单位类)
3.工作督查清单
4.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台账
附件1
企业分级划分标准
主体分级 |
监管对象 |
划分标准说明 (其中 X 为从业人员,Y 为营业收入) |
A 级 |
大型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 |
大型生产单位:X≥1000 人或 Y≥40000 万元大型批发单位:X≥200 人或 Y≥40000 万元大型零售单位:X≥300 人或 Y≥20000 万元 |
B 级 |
中型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 |
中型生产单位:300 人≤X<1000 人或 2000 万元≤Y<40000 万元中型批发单位:20 人≤X<200 人或 5000 万元≤Y<40000 万元中型零售单位:50 人≤X<300 人或 500 万元≤Y<20000 万元 |
C 级 |
小型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 |
小型生产单位:20 人≤X<300 人或 300 万元≤Y<2000 万元小型批发单位:5 人≤X<20 人或 1000 万元≤Y<5000 万元小型零售单位:10 人≤X<50 人或 100 万元≤Y<500 万元 |
D 级 |
微型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 (包括个体工商户) |
微型生产单位:X<20 人或 Y<300 万元微型批发单位:X<5 人或 Y<1000 万元微型零售单位:X<10 人或 Y<100 万元 |
说明:
1.工业产品销售单位, 包括从事工业产品批发和零售的单位。
2.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 。( 1 )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 2 ) 营业收入, 生产、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 采用主营业务收入; 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
3.生产和销售单位同时满足多个划分标准条件时, 按照其中符合较高等级主体条件进行分级对应。
附件2
监管任务清单(模板)
(生产单位类)
填表单位及填表人(盖章或签名): 填表日期:年 月 日
主体分级 |
生产单位名称 |
责任部门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A、B、C、D)级主体 |
||||||
序号 |
重点工作 |
具体任务 |
结果 |
备注 |
||
1 |
建立安全 管理体系 |
1.1 建立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
||||
1.2 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 |
||||||
1.3 制定《质量安全总监职责》《质量安全员守则》。 |
||||||
1.4 制定《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
||||||
1.5 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 |
||||||
1.6 建立健全原材料检查验收制度、产品出厂检验制度生产全过程控制体系(食品相关产品)制度。 |
||||||
2 |
抓好常态化 监管 |
2.1 检查《每日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检查记录》。 |
||||
2.2 检查《每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报告》。 |
||||||
2.3 检查《每月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调度会议纪要》。 |
||||||
2.4 检查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整改情况。 |
||||||
2.5 检查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培训考核情况。 |
||||||
3 |
检查生产 许可和强制性产品认证情况 |
3.1 检查生产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标注的内容是 否与实际一致;是否具备满足生产检验所需的工作场所和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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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检查是否存在超出生产许可范围生产、未经 CCC 认 证出厂销售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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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对原材料、零部件等进货产品属于生产许可或 CCC 认证范围的,检查是否查验相应证书及其有效性。 |
||||||
3.4 检查有无委托加工行为;是否符合委托加工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是否按规定办理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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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是否按要求开展并公示年度自查;年度自查报告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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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检查生产单位义务履行情况 |
4.1 抽查进货查验、生产全过程控制(食品相关产品) 入库验收、出厂检验等信息记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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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抽查包装或说明书上标明执行标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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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抽查产品包装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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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检查生产 单位配合 质量安全 监管情况 |
5.1 检查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
||||
5.2 检查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
||||||
6 |
与生产单位明确的关键风险点和风险管控事项 |
结合生产单位自身特点,由生产单位列出影响质量安全的关键风险点,或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明确的质量安全风险管控事项。 |
||||
说明:1.监管任务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根据填报需要调整表格大小。2.在结果栏目中, 填写是(√)或否(×),或在备注栏标注须提醒信息。
监管任务清单(模板)
(销售单位类)
填表单位及填表人(盖章或签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主体分级 |
销售单位名称 |
责任部门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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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D)级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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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工作 |
具体任务 |
结果 |
备注 |
||
1 |
指导督促 建立安全 管理体系 |
1.1 建立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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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 |
||||||
1.3 制定《质量安全总监职责》《质量安全员守则》。 |
||||||
1.4 制定《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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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 |
||||||
1.6 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
||||||
2 |
抓好常态化监督检查 |
2.1 检查《每日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检查记录》。 |
||||
2.2 检查《每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报告》。 |
||||||
2.3 检查《每月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调度会议纪要》。 |
||||||
2.4 检查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整改情况。 |
||||||
2.5 检查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培训考核情况。 |
||||||
3 |
检查销售 单位义务 履行情况 |
3.1 抽查进货查验、入库验收等信息记录情况。 |
||||
3.2 抽查产品包装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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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对进货价格明显低于市场正常价格等异常情况或产品难以追溯到源头的,是否列入风险清单并主动排查和报告属地监管部门。 |
||||||
3.4 进货产品属于生产许可或 CCC 认证范围的,是否查验证书,是否存在应获生产许可或 CCC 认证,实际未获证的情况。 |
||||||
4 |
检查销售 单位配合 质量安全 监管情况 |
4.1 检查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
||||
4.2 检查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
||||||
5 |
与销售单位明确的关键风险点和风险管控事项 |
结合销售单位自身特点,由销售单位列出影响质量安全的关键风险点,或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明确的质量安全风险管控事项。如,得知销售产品可能是假冒伪劣,是否主动停止销售或及时报告属地监管部门。 |
||||
说明:1.监管任务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根据填报需要调整表格大小。2.在结果栏目中, 填写是(√)或否(×),或在备注栏标注须提醒信息。
附件3
工作督查清单(模板)
督查主体 |
(市场监管部门名称) |
督查对象 |
(下级市场监管部门名称) |
|
督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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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督查事项 |
具体任务 |
是否落实 |
亮点成效 |
1 |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贯彻落实情况 |
1.1 组织开展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宣贯落实。 |
||
1.2 加强组织保障,组建工作专班有效运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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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信息平台使用情况 |
2.1 使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信息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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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信息平台进行动态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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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将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信息平台信息按要求进行归集和汇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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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分级责任 清单建立 及执行情况 |
3.1 建立主体清单。 |
||
3.2 按清单落实相应监督检查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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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监督检查 任务清单建立及落实情况 |
4.1 建立监督检查任务清单,组织监管任务落实。 |
||
4.2 监督检查任务清单全面、完整、准确,建立关键风险点和重点风险管控子项。 |
||||
4.3 组织对本辖区的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结果。 |
||||
5 |
督查清单建立及督查情况 |
5.1 建立督查清单,按要求组织开展调研督查。 |
||
5.2 将督查工作数据信息归集到监管督查信息平台。 |
||||
6 |
生产销售单位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运行情况 |
6.1 督促指导生产销售单位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
||
6.2 抽查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配备情况。 |
||||
7 |
监管督查信息平台落实情况 |
7.1 按要求将数据信息归集到监管督查信息平台。 |
||
7.2 完成监管督查信息平台工作任务。 |
||||
7.3 制定督查计划,对下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督查 |
附件4
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台账
序号 |
行政区域 |
信用代码 |
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 |
经营范围 |
执行标准 |
生产 许可证 |
产品认证 |
2023优秀企业 |
50强榜单 |
上市企业 |
培育上市企业 |
企业等级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关于印发《什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进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股、所、室、队、中心:
根据总局、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德阳市局有关工作部署,现将《什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进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落实。
2023年10月8日
什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推进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方案
为有效推动《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5号)和《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6号)(以下简称“两个规定”)制度的落实,建立全市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压紧压实市场主体责任,根据《德阳市市场监管局推进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方案》(〔2023〕—54)工作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问题导向、守正创新、系统观念”,加快建设以工业强市为引领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全市产品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升,实现质量安全更加有保障,企业发展更加有活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强基础,底数清
围绕市政府经济发展工作目标,加强与市商务经合局、市经信局等部门协作,对照德阳市2023年度150家重点工业企业名单、2023德阳市非公企业50强榜单、5家上市企业、32家上市培育企业以及全市1480家规模以上企业名单进行监管认领,通过关联省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数据库登记信息,对什邡市76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取证企业、12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和4家大中型生产销售企业(截止2023年8月底数据)进行再排查、再梳理。各市场监管所要组织力量,实地全面核查辖区内规模以上企业名称、所在地址、主要产品及执行标准、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情况等企业基础情况,建立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台账(附件4),为后期录入省质量安全监管“两个规定”子平台提供坚实数据支撑,排查工作完成时限2023年11月30日前。
(二)严标准,全覆盖
分别按照总局第75号令和第76号令第二条、第五条的有关“两个规定”的适用质量安全总监配备的范围要求,严格控制生产经营单位界限,不扩展、不缩减。2024年,在摸底调查基础上,按省统一要求将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质量安全档案信息录入省监管子平台,做到应录尽录,全覆盖监管,确保企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有效运行。
(三)建机制,求实效
结合辖区产业结构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提升防范和化解质量安全风险能力,有效治理质量安全突出问题,要通过3年持续不断努力工作,有效推进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的双落实,力争在2025年基本形成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宣贯
将“两个规定”的落实与取证企业证后监管、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市场秩序专项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通过举办专题业务培训、印发宣传资料、开展企业走访、质量技术帮扶、行政约谈、质量承诺等多种方式,营造浓厚工作氛围,让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监管部门知道“两个规定”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找准工作着力点,确保“两个规定”制度落地见效。
(二)分类实施
要下大功夫抓好辖区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梳理,按照局A、B、C、D分类标准(附件1),建立数据完善规范、分级准确的市场主体底数台账,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责任体系,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国、省、市三级连续两年及以上产品质量抽检不合格或经过分析研判可能发生较大质量安全风险的生产和销售企业,德阳市局将挂牌督办,将整改和监管责任建档分别锁定到企业和监管部门个人,半年内现场检查不少于1次,责任人发生变动,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新,直至企业完成整改,产品质量复查合格或质量安全隐患消除。
(三)稳步推进
对照《监管任务清单》(附件2)《督查清单》(附件3),以日常检查、专项整治、质量安全隐患排查为抓手,深入研判企业产品质量安全形势,督促企业加强质量安全管控。市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市场监管所“两个规定”落实推进情况进行督导、调度和通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防止出现监管盲区,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四)求真务实
运用产品抽检、强企帮扶、案件查办、信用惩戒等多种监管“工具箱”,落实好“两个规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服务质量强省战略目标,助力我市建设和发展,为成德眉资同城化建设和川渝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市场监管部门的应有贡献。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升认识
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两个规定”的颁布实施,是为了适应当前国内外经济运行新形势、新情况,助力企业在后疫情时代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有效防范质量安全隐患,增强生存竞争实力,走出发展困境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领悟“两个规定”颁布的重大意义,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稳定经济增长,壮大优势产业的发展目标,成立工作专班,综合调配力量,充分发挥基层市场监管所对辖区企业情况清、数据准的优势,明确工作任务,分管局领导亲自抓,业务股室具体抓,各相关业务部门加强协作,细化措施,各司其职,扎实工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落实责任,严格评议
德阳市局将参照省,将“两个责任”落实纳入德阳市政府对各区(市、县)质量工作考核和平安德阳建设等重要评价指标,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评议考核加分鼓励,对进度滞后,质效不高影响全市工作的予以扣分。
(三)调查研究,提升能力
“两个规定”是一项新工作,落实和推进会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学习研究,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学深悟透“两个规定”精神实质,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技术”的组合优势,不断提升部门监管能力和企业产品质量管控能力。各市场监管所及相关部门每半年向质量股报送一次工作开展情况,需要解决的日常工作疑难问题及时报质量股汇总研究。
五、组织保障
为有效推进“两个规定”责任落实,根据工作部署,成立“什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专班”
组 长:梁福全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唐晓荣 党组成员
成 员:何小东 质量股股长
黄 河 信用股负责人
黎宗斌 标准化股股长
游光宏 计量股股长
彭 琴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中队长
李维洪 方亭市场监管所所长
林和军 城郊市场监管所所长
钟泽文 城北市场监管所所长
代 荣 师古市场监管所负责人
廖 雄 洛水市场监管所所长
刘 勇 蓥华市场监管所所长
工作专班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指导推进“两个规定”责任落实,协调相关业务股室、各市场监管所工作;对“两个规定”责任落实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导、调度、通报和年度评价,不断提升企业和监管部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管理能力。
专班成员单位工作:质量股负责组织开展“两个规定”专题业务培训,指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取证生产企业和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且实施国家标准产品生产、销售企业排查;计量股负责指导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排查;各市场监管所负责“两个规定”范围内相关企业排查和责任落实工作;其余业务部门在自身职责范围内开展相关工作。
工作专班办公室主任由质量股股长兼任。三年阶段性工作顺利完成,工作专班自动解散。
《市监管总局令第75.76号令适用产品目录(2023版 )》(包含《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且实施强制性国家标准产品目录》)《德阳市2023年度150家重点工业企业名单》《2023德阳市非公企业50强榜单》《上市(5家)及分支机构企业名单》《培育上市(32家)企业名单》《德阳市1480家规模以上企业名单》资料,在“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信息化管理系统-重点监管目录-2023-企业名录资料”中查阅下载使用。
附件:1.企业分级划分标准
2.监管任务清单(生产单位类、销售单位类)
3.工作督查清单
4.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台账
附件:1.企业分级划分标准
2.监管任务清单(生产单位类、销售单位类)
3.工作督查清单
4.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台账
附件1
企业分级划分标准
主体分级 |
监管对象 |
划分标准说明 (其中 X 为从业人员,Y 为营业收入) |
A 级 |
大型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 |
大型生产单位:X≥1000 人或 Y≥40000 万元大型批发单位:X≥200 人或 Y≥40000 万元大型零售单位:X≥300 人或 Y≥20000 万元 |
B 级 |
中型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 |
中型生产单位:300 人≤X<1000 人或 2000 万元≤Y<40000 万元中型批发单位:20 人≤X<200 人或 5000 万元≤Y<40000 万元中型零售单位:50 人≤X<300 人或 500 万元≤Y<20000 万元 |
C 级 |
小型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 |
小型生产单位:20 人≤X<300 人或 300 万元≤Y<2000 万元小型批发单位:5 人≤X<20 人或 1000 万元≤Y<5000 万元小型零售单位:10 人≤X<50 人或 100 万元≤Y<500 万元 |
D 级 |
微型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 (包括个体工商户) |
微型生产单位:X<20 人或 Y<300 万元微型批发单位:X<5 人或 Y<1000 万元微型零售单位:X<10 人或 Y<100 万元 |
说明:
1.工业产品销售单位, 包括从事工业产品批发和零售的单位。
2.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 。( 1 )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 2 ) 营业收入, 生产、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 采用主营业务收入; 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
3.生产和销售单位同时满足多个划分标准条件时, 按照其中符合较高等级主体条件进行分级对应。
附件2
监管任务清单(模板)
(生产单位类)
填表单位及填表人(盖章或签名): 填表日期:年 月 日
主体分级 |
生产单位名称 |
责任部门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A、B、C、D)级主体 |
||||||
序号 |
重点工作 |
具体任务 |
结果 |
备注 |
||
1 |
建立安全 管理体系 |
1.1 建立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
||||
1.2 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 |
||||||
1.3 制定《质量安全总监职责》《质量安全员守则》。 |
||||||
1.4 制定《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
||||||
1.5 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 |
||||||
1.6 建立健全原材料检查验收制度、产品出厂检验制度生产全过程控制体系(食品相关产品)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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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抓好常态化 监管 |
2.1 检查《每日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检查记录》。 |
||||
2.2 检查《每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报告》。 |
||||||
2.3 检查《每月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调度会议纪要》。 |
||||||
2.4 检查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整改情况。 |
||||||
2.5 检查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培训考核情况。 |
||||||
3 |
检查生产 许可和强制性产品认证情况 |
3.1 检查生产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标注的内容是 否与实际一致;是否具备满足生产检验所需的工作场所和设施。 |
||||
3.2 检查是否存在超出生产许可范围生产、未经 CCC 认 证出厂销售的行为。 |
||||||
3.3 对原材料、零部件等进货产品属于生产许可或 CCC 认证范围的,检查是否查验相应证书及其有效性。 |
||||||
3.4 检查有无委托加工行为;是否符合委托加工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是否按规定办理手续。 |
||||||
3.5 是否按要求开展并公示年度自查;年度自查报告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 |
||||||
4 |
检查生产单位义务履行情况 |
4.1 抽查进货查验、生产全过程控制(食品相关产品) 入库验收、出厂检验等信息记录情况。 |
||||
4.2 抽查包装或说明书上标明执行标准情况。 |
||||||
4.3 抽查产品包装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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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检查生产 单位配合 质量安全 监管情况 |
5.1 检查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
||||
5.2 检查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
||||||
6 |
与生产单位明确的关键风险点和风险管控事项 |
结合生产单位自身特点,由生产单位列出影响质量安全的关键风险点,或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明确的质量安全风险管控事项。 |
||||
说明:1.监管任务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根据填报需要调整表格大小。2.在结果栏目中, 填写是(√)或否(×),或在备注栏标注须提醒信息。
监管任务清单(模板)
(销售单位类)
填表单位及填表人(盖章或签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主体分级 |
销售单位名称 |
责任部门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A、B、C、D)级主体 |
||||||
序号 |
重点工作 |
具体任务 |
结果 |
备注 |
||
1 |
指导督促 建立安全 管理体系 |
1.1 建立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
||||
1.2 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 |
||||||
1.3 制定《质量安全总监职责》《质量安全员守则》。 |
||||||
1.4 制定《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
||||||
1.5 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 |
||||||
1.6 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
||||||
2 |
抓好常态化监督检查 |
2.1 检查《每日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检查记录》。 |
||||
2.2 检查《每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报告》。 |
||||||
2.3 检查《每月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调度会议纪要》。 |
||||||
2.4 检查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整改情况。 |
||||||
2.5 检查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培训考核情况。 |
||||||
3 |
检查销售 单位义务 履行情况 |
3.1 抽查进货查验、入库验收等信息记录情况。 |
||||
3.2 抽查产品包装标识。 |
||||||
3.3 对进货价格明显低于市场正常价格等异常情况或产品难以追溯到源头的,是否列入风险清单并主动排查和报告属地监管部门。 |
||||||
3.4 进货产品属于生产许可或 CCC 认证范围的,是否查验证书,是否存在应获生产许可或 CCC 认证,实际未获证的情况。 |
||||||
4 |
检查销售 单位配合 质量安全 监管情况 |
4.1 检查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
||||
4.2 检查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
||||||
5 |
与销售单位明确的关键风险点和风险管控事项 |
结合销售单位自身特点,由销售单位列出影响质量安全的关键风险点,或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明确的质量安全风险管控事项。如,得知销售产品可能是假冒伪劣,是否主动停止销售或及时报告属地监管部门。 |
||||
说明:1.监管任务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根据填报需要调整表格大小。2.在结果栏目中, 填写是(√)或否(×),或在备注栏标注须提醒信息。
附件3
工作督查清单(模板)
督查主体 |
(市场监管部门名称) |
督查对象 |
(下级市场监管部门名称) |
|
督查内容 |
||||
编号 |
督查事项 |
具体任务 |
是否落实 |
亮点成效 |
1 |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贯彻落实情况 |
1.1 组织开展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宣贯落实。 |
||
1.2 加强组织保障,组建工作专班有效运转。 |
||||
2 |
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信息平台使用情况 |
2.1 使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信息平台。 |
||
2.2 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信息平台进行动态更新。 |
||||
2.3 将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信息平台信息按要求进行归集和汇总。 |
||||
3 |
分级责任 清单建立 及执行情况 |
3.1 建立主体清单。 |
||
3.2 按清单落实相应监督检查任务。 |
||||
4 |
监督检查 任务清单建立及落实情况 |
4.1 建立监督检查任务清单,组织监管任务落实。 |
||
4.2 监督检查任务清单全面、完整、准确,建立关键风险点和重点风险管控子项。 |
||||
4.3 组织对本辖区的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结果。 |
||||
5 |
督查清单建立及督查情况 |
5.1 建立督查清单,按要求组织开展调研督查。 |
||
5.2 将督查工作数据信息归集到监管督查信息平台。 |
||||
6 |
生产销售单位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运行情况 |
6.1 督促指导生产销售单位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
||
6.2 抽查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配备情况。 |
||||
7 |
监管督查信息平台落实情况 |
7.1 按要求将数据信息归集到监管督查信息平台。 |
||
7.2 完成监管督查信息平台工作任务。 |
||||
7.3 制定督查计划,对下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督查 |
附件4
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台账
序号 |
行政区域 |
信用代码 |
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 |
经营范围 |
执行标准 |
生产 许可证 |
产品认证 |
2023优秀企业 |
50强榜单 |
上市企业 |
培育上市企业 |
企业等级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