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系统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及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纵深推进专项整治,全面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成效,不断夯实粮食生产基础,现面向社会公开有奖征集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领域突出问题线索。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
二、征集范围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
1.资金管理方面。以虚构工程、虚增工程量、虚列名目等不正当方式,套取骗取建设资金的行为;截留挪用、以拨代支专项资金等问题;在概算评审、招标投标、决算审计工作中恶意“砍减资金”,致使实际投入“缩水”等情况。
2.招标投标方面。投标人串通投标、买标卖标、借用租用冒用资质投标以及恶意低价中标等违规行为;评标人进行虚假评审、恶意评审,违规降低评判标准;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人资质审核不严谨、把关不严格,与投标人相互勾结,授意评标人违规评标、进行暗箱操作等突出问题。
3.权钱交易方面。领导干部利用项目分配、规划立项、设计审批等职权谋取私利的行为;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采取“化整为零”方式规避招标,与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进行利益输送、暗箱操作、明招暗定等不正当行为;在项目施工监管、验收过程中吃拿卡要,与施工、监理等单位内外勾结骗取项目资金等问题。
4.工程质量方面。施工偷工减料,导致工程设施未达到应完成的数量和质量标准;监理履职不到位,对工序报验、过程管控敷衍塞责,虚假认定工程质量;验收把关不严格,开展虚假验收,造成工程质量不达标的现象。
5.其他方面。规划脱离实际,不进行实地勘察、不听取群众意见,设计方案随意决策;恶意拖欠工程款;上图入库弄虚作假,虚报建成面积;未按要求落实管护资金,设施维修不及时,出现撂荒等问题。
(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方面
1.集体经济收入弄虚作假方面。重点排查整治虚构经济活动、村属企业财务不规范、“过路账”“注水账”等导致的集体经济收入虚高、不实等问题。
2.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移交到村方面。重点排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接收扶贫和帮扶项目资产时存在的账实不相符、故意错记漏记资产、未按程序做好权属确认、价值评估、事实移交等问题。
3.合同管理方面。重点排查经营活动未签订书面合同、签订程序不合规合法,未按规定通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公开进行,存在“人情包”“权力包”,经济合同存在关键信息缺失、超长期、超低价、超权限以及合同款项存在应收未收、欠缴等问题。
4.出借村集体资金方面。重点排查未规范履行民主决策及审批程序,未规范签订书面借款合同(协议),合同(协议)约定有失公平,借款利息未如期收取,借款到期后未及时收回,因履职不到位造成集体资金流失等问题。
5.村级举债方面。重点排查未经民主决策和审批程序擅自举债,违规举债兴办公益事业、搞形象工程,虚假举债、隐性举债、体外举债,呆账坏账、长期挂账等问题。
6.财务管理方面。重点排查未规范制定财务收支预决算方案(计划),坐收坐支、侵占、挪用、公款私存、白条入账、虚假列支、变相列支招待费、违规发放津补贴及奖金,财务收支不按程序审批,未及时公开公示财务状况等问题。
7.工程项目方面。重点排查工程项目采购或招投标、后期管理不规范行为,工程项目实施未通过民主决策程序,存在虚构项目虚增工程量套取资金、工程质量不达标,暗箱操作、虚假招标投标、围标串标、拆分项目、违规支付工程款等,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优亲厚友、违规承揽和转包本村工程等问题。
8.劳务用工方面。重点排查劳务用工未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劳务用工分配优亲厚友、虚列劳务工时冒领薪酬、用工登记台账不规范、考勤计量不准确、用工价格不透明、公开公示不到位、薪酬发放不规范等问题。
三、受理时间和方式
欢迎广大群众、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各界人士及项目参建单位,通过电话、邮箱、信件等方式实名或匿名举报。举报线索应实事求是,尽可能提供具体问题、时间、地点、涉及单位或人员及相关证据材料,以便核查处理。线索一经查实,我们将立即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对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将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并视问题线索轻重给予举报人50元-500元奖励。
(一)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二)受理方式:线索人可通过受理电话和来访等方式提供问题线索。
(三)来访地址:农业农村局304室(什邡市小花园街110号)。电话:0838-8202761(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0838-8204298(三资监管方面)。
四、注意事项
1.提供问题线索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2.问题线索中应明确被举报人姓名(或单位名称)、违规违纪违法事实,并如实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
3.为便于问题线索的核实和查处,举报人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我局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个人信息、隐私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什邡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