蓥华镇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
“大部制、扁平化”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什邡市机构改革方案》(什委发〔2024〕5号)、《关于〈什邡市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什委办〔2024〕15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优化机构设置,科学配置编制资源,提高各类编制使用效益,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切实提升镇经济发展质量、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工作原则
(一)整合职能,提高效率。按照简约高效原则,根据职能相近或相关,整合现有行政和事业机构,设置大部制工作机构。
(二)按责设岗,人岗相宜。根据工作职责和任务量,科学设置工作岗位和分配人员,实现权责相当、人岗相宜。
(三)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实施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打破身份限制,统筹使用各类人员,发挥人力资源最大效益。
三、综合性工作部门设置
根据上述工作原则,蓥华镇设以下综合性工作部门7个,统筹使用本镇编制72名(不含镇副科级〈八级〉及以上干部所需编制13名,下同)、股所级职数21名(其中正股级职数19名、副股级职数2名)。
(一)党的建设工作部。统筹使用编制6名,设主任1名(由镇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1名(正股级)。
主要职责:承担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下级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发展党员、党员教育、党员队伍建设工作及党组织关系、党费收缴、党内统计等日常管理工作;承担镇纪委(监察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党风廉政等工作;负责对镇党委、镇人民政府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干部能力提升、宣传思想、精神文明、文联、人才、统战、人事劳资、机构编制、老干部服务等工作;协助党委抓好工会、共青团、妇联、武装等群团工作;完成镇党委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政综合工作部。统筹使用编制9名,设主任1名(由镇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3名(正股级)。
主要职责:负责对外接待联络、对内协调和领导调研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政协、机要保密、绩效管理、信息、党务公开、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档案管理及机关后勤保障工作;承担镇人大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人大代表视察活动;依法履行寺庙、机关办公场所、机关食堂、公务用车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贯彻执行财经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组织和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并执行年度预、决算;负责镇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本镇债务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镇、村(社区)集体资产与财务的管理指导;依法履行金融部门办公场所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完成镇党委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社会事务和便民服务工作部。统筹使用编制14名,设主任1名(由镇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4名(正股级)。
主要职责: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负责辖区内党群服务等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辖区内社会发展规划,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承担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等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普教育活动和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接受市行政审批局业务指导,承担下沉到辖区内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等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政务公开;负责劳动社会保障、民政、社工、医保、慈善、基层政权建设、社会救助、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残疾人、优抚、退役军人、农民工等各项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工作;负责便民服务中心日常事务的处理、综合协调、咨询服务等工作,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工作;负责双拥、敬老院、计划生育等服务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协调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学校、殡葬以及敬老院、区域性养老、日间照料中心等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完成镇党委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治理和综合执法工作部。统筹使用编制6名,设主任1名(由镇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2名(正股级)。
主要职责:全面落实民主法治建设、依法治理和风险防控等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和群众工作;承担信访、综治维稳、司法、矛盾纠纷化解、治安联防、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扫黑除恶、禁毒等工作;协调政法综治等工作。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全面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负责统筹协调依法授权或委托授权的各类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组织协调、指挥调度工作;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内日常巡查和发现问题、快速处置、案件移送以及社会监督等基础性工作;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铁路沿线环境治理;负责维护集镇秩序;负责维护镇公共设施、河道、绿化设施;推进社区居委会自治工作;负责牵头负责12345热线平台工作机构转办的事项,依法履行食品、“九小”场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完成镇党委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农业农村工作部。统筹使用编制11名,设主任1名(由镇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4名(正股级3名,副股级1名)。
主要职责:负责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农业、农村、水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水利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乡村治理、农业重点项目建设、村集体经济发展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农业、农村技术推广与应用等工作;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和农民增收;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农业用水、河湖长制、水资源管理、农村安全饮水、水土保持等水利相关工作;负责农业、农机、水产畜牧业、水利、气象等服务工作;负责乡村振兴战略的统筹和实施;负责移民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重大动植物疫情、疫病防控、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等工作;协助农产品质量监管、农经统计等服务工作;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负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指导和培育管理等工作;负责农产品及投入品质量监管等工作;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工作;承担高标准农田管护工作;依法履行水利、水电、畜牧、养殖、农机、农业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完成镇党委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工作部。统筹使用编制12名,设主任1名(由镇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3名(正股级)。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建设、规划、测绘、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林业等方面政策法规;负责房屋征收补偿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管理、国土、林业等工作;负责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等工作;负责镇域内重点项目申报、建设等工作;负责城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置;负责棚改、小区业委会和物业指导管理、有关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负责住房保障、燃气安全工作;承担辖区内重点项目推进,指导镇项目建设工作;依法履行建设、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完成镇党委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经济发展和应急管理工作部。统筹使用编制14名,设主任1名(由镇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4名(正股级3名,副股级1名)。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负责统筹推进一、二、三产业发展,做好相关指导、协调、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创新驱动发展,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任务,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负责科技工作;组织辖区内各类统计工作;负责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任务;依法履行对重点行业,镇域工贸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负责宣传贯彻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辖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消防救援、森林防灭火等工作;完成镇党委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工作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原则,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人大、纪委(监察办公室)、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按有关规定或章程设置,并开展工作。
各工作部副主任均通过竞争上岗方式确定。通过竞争上岗任职的中层干部,参照股所级相关标准保障其经济待遇;未能任职的原中层干部,不再保留股所级相关经济待遇。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书记、镇长高度重视、靠前指挥,召开专题党委会议,研究“大部制、扁平化”改革有关工作,加强对机构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把控。
(二)稳妥有序推进。正确把握改革与稳定的关系,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改革任务,保障改革工作稳妥有序实施,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干劲不减。
(三)强化服务保障。根据大部制设置,科学合理安排办公场所、办公设备。按照岗位职责,同步制定切实有效的人员管理绩效考核机制,树立突出实绩、干部能上能下的干事导向。
(四)严明纪律规矩。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严肃查处违反纪律干扰阻碍改革工作的行为。
蓥华镇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
“大部制、扁平化”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什邡市机构改革方案》(什委发〔2024〕5号)、《关于〈什邡市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什委办〔2024〕15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优化机构设置,科学配置编制资源,提高各类编制使用效益,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切实提升镇经济发展质量、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工作原则
(一)整合职能,提高效率。按照简约高效原则,根据职能相近或相关,整合现有行政和事业机构,设置大部制工作机构。
(二)按责设岗,人岗相宜。根据工作职责和任务量,科学设置工作岗位和分配人员,实现权责相当、人岗相宜。
(三)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实施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打破身份限制,统筹使用各类人员,发挥人力资源最大效益。
三、综合性工作部门设置
根据上述工作原则,蓥华镇设以下综合性工作部门7个,统筹使用本镇编制72名(不含镇副科级〈八级〉及以上干部所需编制13名,下同)、股所级职数21名(其中正股级职数19名、副股级职数2名)。
(一)党的建设工作部。统筹使用编制6名,设主任1名(由镇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1名(正股级)。
主要职责:承担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下级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发展党员、党员教育、党员队伍建设工作及党组织关系、党费收缴、党内统计等日常管理工作;承担镇纪委(监察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党风廉政等工作;负责对镇党委、镇人民政府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干部能力提升、宣传思想、精神文明、文联、人才、统战、人事劳资、机构编制、老干部服务等工作;协助党委抓好工会、共青团、妇联、武装等群团工作;完成镇党委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政综合工作部。统筹使用编制9名,设主任1名(由镇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3名(正股级)。
主要职责:负责对外接待联络、对内协调和领导调研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政协、机要保密、绩效管理、信息、党务公开、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档案管理及机关后勤保障工作;承担镇人大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人大代表视察活动;依法履行寺庙、机关办公场所、机关食堂、公务用车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贯彻执行财经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组织和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并执行年度预、决算;负责镇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本镇债务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镇、村(社区)集体资产与财务的管理指导;依法履行金融部门办公场所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完成镇党委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社会事务和便民服务工作部。统筹使用编制14名,设主任1名(由镇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4名(正股级)。
主要职责: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负责辖区内党群服务等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辖区内社会发展规划,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承担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等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普教育活动和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接受市行政审批局业务指导,承担下沉到辖区内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等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政务公开;负责劳动社会保障、民政、社工、医保、慈善、基层政权建设、社会救助、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残疾人、优抚、退役军人、农民工等各项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工作;负责便民服务中心日常事务的处理、综合协调、咨询服务等工作,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工作;负责双拥、敬老院、计划生育等服务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协调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学校、殡葬以及敬老院、区域性养老、日间照料中心等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完成镇党委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治理和综合执法工作部。统筹使用编制6名,设主任1名(由镇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2名(正股级)。
主要职责:全面落实民主法治建设、依法治理和风险防控等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和群众工作;承担信访、综治维稳、司法、矛盾纠纷化解、治安联防、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扫黑除恶、禁毒等工作;协调政法综治等工作。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全面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负责统筹协调依法授权或委托授权的各类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组织协调、指挥调度工作;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内日常巡查和发现问题、快速处置、案件移送以及社会监督等基础性工作;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铁路沿线环境治理;负责维护集镇秩序;负责维护镇公共设施、河道、绿化设施;推进社区居委会自治工作;负责牵头负责12345热线平台工作机构转办的事项,依法履行食品、“九小”场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完成镇党委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农业农村工作部。统筹使用编制11名,设主任1名(由镇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4名(正股级3名,副股级1名)。
主要职责:负责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农业、农村、水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水利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乡村治理、农业重点项目建设、村集体经济发展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农业、农村技术推广与应用等工作;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和农民增收;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农业用水、河湖长制、水资源管理、农村安全饮水、水土保持等水利相关工作;负责农业、农机、水产畜牧业、水利、气象等服务工作;负责乡村振兴战略的统筹和实施;负责移民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重大动植物疫情、疫病防控、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等工作;协助农产品质量监管、农经统计等服务工作;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负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指导和培育管理等工作;负责农产品及投入品质量监管等工作;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工作;承担高标准农田管护工作;依法履行水利、水电、畜牧、养殖、农机、农业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完成镇党委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工作部。统筹使用编制12名,设主任1名(由镇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3名(正股级)。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建设、规划、测绘、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林业等方面政策法规;负责房屋征收补偿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管理、国土、林业等工作;负责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等工作;负责镇域内重点项目申报、建设等工作;负责城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置;负责棚改、小区业委会和物业指导管理、有关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负责住房保障、燃气安全工作;承担辖区内重点项目推进,指导镇项目建设工作;依法履行建设、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完成镇党委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经济发展和应急管理工作部。统筹使用编制14名,设主任1名(由镇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4名(正股级3名,副股级1名)。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负责统筹推进一、二、三产业发展,做好相关指导、协调、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创新驱动发展,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任务,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负责科技工作;组织辖区内各类统计工作;负责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任务;依法履行对重点行业,镇域工贸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负责宣传贯彻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辖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消防救援、森林防灭火等工作;完成镇党委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工作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原则,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人大、纪委(监察办公室)、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按有关规定或章程设置,并开展工作。
各工作部副主任均通过竞争上岗方式确定。通过竞争上岗任职的中层干部,参照股所级相关标准保障其经济待遇;未能任职的原中层干部,不再保留股所级相关经济待遇。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书记、镇长高度重视、靠前指挥,召开专题党委会议,研究“大部制、扁平化”改革有关工作,加强对机构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把控。
(二)稳妥有序推进。正确把握改革与稳定的关系,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改革任务,保障改革工作稳妥有序实施,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干劲不减。
(三)强化服务保障。根据大部制设置,科学合理安排办公场所、办公设备。按照岗位职责,同步制定切实有效的人员管理绩效考核机制,树立突出实绩、干部能上能下的干事导向。
(四)严明纪律规矩。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严肃查处违反纪律干扰阻碍改革工作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