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市民朋友们:
近年来,我市机(电)动二(三、四)轮车非法营运、无牌无证、超员超载、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十分突出,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群众反映强烈。这些车辆绝大部分属于在用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安全性能得不到保障;驾驶人大多数未取得驾驶证,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危及驾驶人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为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保障市民安全出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等职能部门决定联合对我市机(电)动二(三、四)轮车违法行为开展综合治理,并依法对相应的违法行为予以警告、罚款、拘留,依法对驾驶证予以暂扣或吊销,依法对涉及的车辆予以扣留。对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将依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现将综合治理相关事宜温馨提示如下:
一、各销售商严禁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未取得相关产品强制性认证的机(电)动二(三、四)轮车,严禁销售商、修理点及个人擅自为机(电)动二(三、四)轮车加装遮雨(阳)棚或其他部件。如果商家以“无需驾驶证,无需上牌就可以上路行驶”等欺诈营销手段诱导您购买非标(电)动二(三、四)轮车,请拨打0838—8215315进行举报。
二、市民在购买车辆前,首先要咨询所购买车辆是否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范围内,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网址“http://app.miit-eidc.org.cn/miitxxgk/gonggao_xxgk/index_ggcp.html”)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可查询。
三、市民已购买符合《机动车登记规定》的机(电)动二(三、四)轮车,请立即前往什邡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咨询电话:0838—8100369)及指定的上牌点上户上牌,并依法考取相应的驾驶资格。机(电)动二(三、四)轮车已挂牌的市民,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需同时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电子版)、行驶证。
四、市民驾驶有证有牌的机(电)动二(三、四)轮车上路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严禁闯红灯、逆行、随意变道、非法载人(重点是货箱载人)、酒驾醉驾、非法改装、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不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机(电)动二、三轮车上路驾乘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头盔,车辆必须按道行驶,不得乱停乱放影响交通秩序。
五、市民驾驶机(电)动二(三、四)轮车不得非法营运,不得从事载客、载货等经营性活动,做到安全出行。广大市民朋友切勿乘坐非法营运或无牌无证的机(电)动二(三、四)轮车,自觉选择合法合规的交通工具出行。
市民朋友,交通安全无小事,文明出行靠大家。让我们以此次综合治理为契机,消除道路隐患,摒弃交通陋习,遵守交通法规,抵制违法行为。您的每一次守法出行,都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尊重;您的每一个文明举动,都将为什邡城市增添一份和谐与美好。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什邡市公安局
什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什邡市交通运输局
什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市民朋友们:
近年来,我市机(电)动二(三、四)轮车非法营运、无牌无证、超员超载、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十分突出,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群众反映强烈。这些车辆绝大部分属于在用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安全性能得不到保障;驾驶人大多数未取得驾驶证,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危及驾驶人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为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保障市民安全出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等职能部门决定联合对我市机(电)动二(三、四)轮车违法行为开展综合治理,并依法对相应的违法行为予以警告、罚款、拘留,依法对驾驶证予以暂扣或吊销,依法对涉及的车辆予以扣留。对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将依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现将综合治理相关事宜温馨提示如下:
一、各销售商严禁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未取得相关产品强制性认证的机(电)动二(三、四)轮车,严禁销售商、修理点及个人擅自为机(电)动二(三、四)轮车加装遮雨(阳)棚或其他部件。如果商家以“无需驾驶证,无需上牌就可以上路行驶”等欺诈营销手段诱导您购买非标(电)动二(三、四)轮车,请拨打0838—8215315进行举报。
二、市民在购买车辆前,首先要咨询所购买车辆是否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范围内,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网址“http://app.miit-eidc.org.cn/miitxxgk/gonggao_xxgk/index_ggcp.html”)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可查询。
三、市民已购买符合《机动车登记规定》的机(电)动二(三、四)轮车,请立即前往什邡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咨询电话:0838—8100369)及指定的上牌点上户上牌,并依法考取相应的驾驶资格。机(电)动二(三、四)轮车已挂牌的市民,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需同时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电子版)、行驶证。
四、市民驾驶有证有牌的机(电)动二(三、四)轮车上路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严禁闯红灯、逆行、随意变道、非法载人(重点是货箱载人)、酒驾醉驾、非法改装、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不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机(电)动二、三轮车上路驾乘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头盔,车辆必须按道行驶,不得乱停乱放影响交通秩序。
五、市民驾驶机(电)动二(三、四)轮车不得非法营运,不得从事载客、载货等经营性活动,做到安全出行。广大市民朋友切勿乘坐非法营运或无牌无证的机(电)动二(三、四)轮车,自觉选择合法合规的交通工具出行。
市民朋友,交通安全无小事,文明出行靠大家。让我们以此次综合治理为契机,消除道路隐患,摒弃交通陋习,遵守交通法规,抵制违法行为。您的每一次守法出行,都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尊重;您的每一个文明举动,都将为什邡城市增添一份和谐与美好。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什邡市公安局
什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什邡市交通运输局
什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