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的建设工作部。主要职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承担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下级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党员发展、党员教育、党员队伍建设工作及党组织关系、党费收缴、党内统计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建设、人才、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人事、统战、民族宗教、老干部服务、人民武装工作;负责深化改革、机构编制、巡查监督、基层治理、基层政权建设等工作;承担镇纪委(监察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党风廉政等工作;协助党委抓好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完成镇党委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政综合工作部。主要职责:负责对外接待联络、对内协调和领导调研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对镇党委、镇人民政府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负责政协、机要保密、绩效管理、信息、党务公开、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党史市志编纂、档案管理和机关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镇人大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人大代表视察活动;负责贯彻执行财经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组织和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报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和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负责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协助有关机构代收代缴各类社会保障资金;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负责镇财政信息公开;负责审计工作;完成镇党委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社会治理和综合执法工作部。主要职责: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各类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组织协调、指挥调度工作;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日常巡查和发现问题、快速处置、案件移送以及社会监督等基础性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维护镇公共设施、河道和绿化设施;负责维护镇道路交通秩序、镇市场秩序;负责铁路沿线环境治理;全面落实民主法治建设、依法治理和风险防控等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和群众工作;承担信访、综治维稳、司法、矛盾纠纷化解、治安联防、平安建设工作;负责维护社会秩序、禁毒等工作;负责协调政法综治等工作;完成镇党委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事务和便民服务工作部。主要职责: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社会发展规划,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负责劳动社会保障、民政、慈善、社会救助、教育、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卫生、残疾人、优抚、退役军人、双拥服务、农民工等民生保障工作;负责敬老院工作;承担基本公共服务工作,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普教育活动和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接受市行政审批局业务指导,承担下沉到辖区内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等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工作;负责辖区内党群服务等工作;完成镇党委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农业农村工作部。主要职责:负责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农业、农村、水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负责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统筹协调乡村振兴工作;负责制定农业、农村经济、水利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畜牧业、种植业、养殖业产业发展;负责农业、农机、水产畜牧业等服务工作;负责乡村规划建设等工作;负责农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的监督管理和村(社区)财务指导工作;负责抓好农村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完善,为农村发展市场经济提供指导与服务,促进经济发展;负责组织开展农业农村新技术、新成果的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和科技兴农、科技协作等工作,促进农产品开发升级搞活流通;负责秸秆综合利用;负责农产品及投入品质量监管等工作;负责农民增收、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工作;负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指导和培育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负责农经统计工作;负责辖区内水旱灾害防御、农业用水、河湖长制、水资源管理、农村安全饮水、水土保持等水利相关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对重大植物疫病、疫病防控、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等工作;统筹协调移民工作;做好政策宣传服务等工作,并组织实施;承担高标准农田管护工作;负责编制园区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协调推动农业产业园区建设等日常工作;完成镇党委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工作部。主要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建设、规划、测绘、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林业等方面政策法规;负责房屋征收补偿工作、集体土地征用与房屋搬迁安置的具体工作;负责开展镇自然资源调查、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审核、实施矿产资源管理、耕地保护巡查监督等自然资源管理、国土、林业、森林防火等工作;
负责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等工作;负责镇域内重点项目申报、建设等工作;负责城镇生活污水处置;负责棚改、小区业委会和物业指导管理、有关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负责住房保障工作;完成镇党委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经济发展和应急管理工作部。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和落实;统筹推进一、二、三产业发展,做好相关指导、协调、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创新驱动发展,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任务,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负责科技、产业发展、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等工作;组织辖区内各类统计工作,负责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任务;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负责宣传贯彻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生态环境建设、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防灾减灾、消防救援、农村生活污水处置、秸秆禁烧等工作;完成镇党委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工作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原则,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人大、纪委(监察办公室)、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按有关规定或章程设置,并开展工作。
(一)党的建设工作部。主要职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承担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下级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党员发展、党员教育、党员队伍建设工作及党组织关系、党费收缴、党内统计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建设、人才、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人事、统战、民族宗教、老干部服务、人民武装工作;负责深化改革、机构编制、巡查监督、基层治理、基层政权建设等工作;承担镇纪委(监察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党风廉政等工作;协助党委抓好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完成镇党委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政综合工作部。主要职责:负责对外接待联络、对内协调和领导调研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对镇党委、镇人民政府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负责政协、机要保密、绩效管理、信息、党务公开、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党史市志编纂、档案管理和机关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镇人大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人大代表视察活动;负责贯彻执行财经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组织和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报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和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负责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协助有关机构代收代缴各类社会保障资金;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负责镇财政信息公开;负责审计工作;完成镇党委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社会治理和综合执法工作部。主要职责: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各类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组织协调、指挥调度工作;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日常巡查和发现问题、快速处置、案件移送以及社会监督等基础性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维护镇公共设施、河道和绿化设施;负责维护镇道路交通秩序、镇市场秩序;负责铁路沿线环境治理;全面落实民主法治建设、依法治理和风险防控等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和群众工作;承担信访、综治维稳、司法、矛盾纠纷化解、治安联防、平安建设工作;负责维护社会秩序、禁毒等工作;负责协调政法综治等工作;完成镇党委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事务和便民服务工作部。主要职责: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社会发展规划,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负责劳动社会保障、民政、慈善、社会救助、教育、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卫生、残疾人、优抚、退役军人、双拥服务、农民工等民生保障工作;负责敬老院工作;承担基本公共服务工作,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普教育活动和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接受市行政审批局业务指导,承担下沉到辖区内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等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工作;负责辖区内党群服务等工作;完成镇党委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农业农村工作部。主要职责:负责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农业、农村、水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负责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统筹协调乡村振兴工作;负责制定农业、农村经济、水利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畜牧业、种植业、养殖业产业发展;负责农业、农机、水产畜牧业等服务工作;负责乡村规划建设等工作;负责农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的监督管理和村(社区)财务指导工作;负责抓好农村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完善,为农村发展市场经济提供指导与服务,促进经济发展;负责组织开展农业农村新技术、新成果的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和科技兴农、科技协作等工作,促进农产品开发升级搞活流通;负责秸秆综合利用;负责农产品及投入品质量监管等工作;负责农民增收、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工作;负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指导和培育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负责农经统计工作;负责辖区内水旱灾害防御、农业用水、河湖长制、水资源管理、农村安全饮水、水土保持等水利相关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对重大植物疫病、疫病防控、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等工作;统筹协调移民工作;做好政策宣传服务等工作,并组织实施;承担高标准农田管护工作;负责编制园区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协调推动农业产业园区建设等日常工作;完成镇党委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工作部。主要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建设、规划、测绘、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林业等方面政策法规;负责房屋征收补偿工作、集体土地征用与房屋搬迁安置的具体工作;负责开展镇自然资源调查、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审核、实施矿产资源管理、耕地保护巡查监督等自然资源管理、国土、林业、森林防火等工作;
负责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等工作;负责镇域内重点项目申报、建设等工作;负责城镇生活污水处置;负责棚改、小区业委会和物业指导管理、有关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负责住房保障工作;完成镇党委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经济发展和应急管理工作部。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和落实;统筹推进一、二、三产业发展,做好相关指导、协调、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创新驱动发展,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任务,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负责科技、产业发展、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等工作;组织辖区内各类统计工作,负责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任务;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负责宣传贯彻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生态环境建设、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防灾减灾、消防救援、农村生活污水处置、秸秆禁烧等工作;完成镇党委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工作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原则,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人大、纪委(监察办公室)、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按有关规定或章程设置,并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