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丰镇机构职能
一、基本信息
什邡市禾丰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禾丰镇三圣街
邮编:618400
办公时间:8:30-12: 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38--8301125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以及本级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讨论决定本镇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制度建设。
(三)统筹区域发展。落实关于辖区内发展的重大决策,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做好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负责乡村振兴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四)强化基层治理。负责本辖区内社会治理,指导村居委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群众和单位参与村居委会建设和管理。负责统筹协调依法授权或委托授权的行政执法工作。
(五)优化公共服务。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组织实施并优化教育、卫生健康、文化、民政、劳动社会保障、退役军人、残疾人等各项公共服务。
(六)负责辖区内的社会稳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领导简介
陈 凯 镇党委书记
李心灵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黄文科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屈方超 镇党委副书记
张晓波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副镇长
吴晓庆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代龙波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提名人选
李泊澳 镇党委委员、组织宣传统战委员
吴红艳 副镇长
王梓屹 副镇长
付 伟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四、机构设置
(一)镇党委机关、镇人民政府机关设下列综合办事机构:
1.党的建设工作部。将党建办、镇纪委、群团、武装纳入党建工作部,负责开展相关工作。统筹使用编制5名,设主任1名(由镇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1名(正股级)。
主要职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施人才发展战略,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基层政权建设、老干部、人事等工作;负责深化改革、纪检监察、巡察监督、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活动、人民武装等工作;完成镇党委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政综合工作部。统筹使用编制6名,设主任1名(由镇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2名(正股级)。
主要职责:负责人大政协、机要保密、劳资、党史市志、队伍建设、信息档案、绩效考核(督促检查)、文化、后勤保障和机关事务等工作;负责文秘会务、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指导政务公开工作;负责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 法规和财经制度;负责组织和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报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和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负责国有资产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的监督管理;协助有关机构代收代缴各类社会保障资金;负责管理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务;负责财政信息公开;负责审计和内审工作;完成镇党委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社会事务和便民服务工作部。将社会事务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含内设机构综合服务站、社会事务服务站)纳入社会事务和便民服务工作部。统筹使用编制4名,设主任1名(由镇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2名(正股级)。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社会发展规划,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负责劳动社会保障、民政、医保、慈善、社会救助、教育、体育、旅游、卫生健康、残疾人、优抚、退役军人、农民工等民生保障工作;接受市行政审批局业务指导,承担下沉到辖区内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等政务服务工作;完成镇党委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社会治理和综合执法工作部。统筹使用编制6名,设主任1名(由镇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3名(正股2名,副股1名)。
主要职责: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依法授权或委托授权的各类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组织协调、指挥调度工作;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内日常巡查和发现问题、快速处置、案件移送以及社会监督等基础性工作;负责全面落实民主法治建设、依法治理和风险防控等工作;承担群众信访、综治维稳、司法、矛盾纠纷化解、治安联防、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扫黑除恶、禁毒等工作;协调政法综治等工作;负责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维护集镇道路交通秩序、集镇市场秩序;负责铁路沿线环境治理;负责维护集镇公共设施、河道、绿化设施;负责棚改、小区业委会和物业管理指导、有关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参与国土空间规划、产业规划、交通规划等各类规划的编制;完成镇党委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5.农业农村工作部。统筹使用编制6名,设主任1名(由镇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2名(正股级)。
主要职责:负责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负责乡村规划建设等工作;负责农业水利等服务工作;负责协助畜牧站开展畜牧业产业发展、重大动植物疫情、疫病的防控、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等工作;统筹协调扶贫开发、移民工作,做好政策宣传服务等工作,并组织实施;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农业、农村、水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抓好农村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完善,为农村发展市场经济提供指导与服务,促进经济发展;组织开展新技术、新成果的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和科技兴农、科技协作等工作,促进农产品开发升级,搞活流通;负责种植、养殖业发展,负责农产品及投入品质量监管;负责农民增收;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工作;负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指导和培育管理等工作;负责农经统计工作;负责制定水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水旱灾害防御、农业用水、河湖长制、水资源管理、农村安全饮水、水土保持等水利相关工作;负责秸秆综合利用;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置工作;完成镇党委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6.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工作部。将社会发展服务中心纳入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工作部。统筹使用编制6名,设主任1名(由镇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2名(正股级)。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建设、规划、测绘、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林业等方面政策法规;负责房屋征收补偿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管理、国土、林业、森林防火工作;负责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等工作;负责城镇生活污水处置;承担辖区内重点项目推进,配合推进文化、广电、体育、旅游等服务工作;完成镇党委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7.经济发展和应急管理工作部。统筹使用编制6名,设主任1名(由镇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2名(正股级)。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负责实施创新驱动发展,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任务,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负责产业发展、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科技工作;组织辖区内统计工作;负责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任务;负责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置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负责宣传贯彻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生态环境建设、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完成镇党委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禾丰镇机构职能
一、基本信息
什邡市禾丰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禾丰镇三圣街
邮编:618400
办公时间:8:30-12: 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38--8301125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以及本级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讨论决定本镇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制度建设。
(三)统筹区域发展。落实关于辖区内发展的重大决策,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做好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负责乡村振兴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四)强化基层治理。负责本辖区内社会治理,指导村居委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群众和单位参与村居委会建设和管理。负责统筹协调依法授权或委托授权的行政执法工作。
(五)优化公共服务。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组织实施并优化教育、卫生健康、文化、民政、劳动社会保障、退役军人、残疾人等各项公共服务。
(六)负责辖区内的社会稳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领导简介
陈 凯 镇党委书记
李心灵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黄文科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屈方超 镇党委副书记
张晓波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副镇长
吴晓庆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代龙波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提名人选
李泊澳 镇党委委员、组织宣传统战委员
吴红艳 副镇长
王梓屹 副镇长
付 伟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四、机构设置
(一)镇党委机关、镇人民政府机关设下列综合办事机构:
1.党的建设工作部。将党建办、镇纪委、群团、武装纳入党建工作部,负责开展相关工作。统筹使用编制5名,设主任1名(由镇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1名(正股级)。
主要职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施人才发展战略,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基层政权建设、老干部、人事等工作;负责深化改革、纪检监察、巡察监督、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活动、人民武装等工作;完成镇党委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政综合工作部。统筹使用编制6名,设主任1名(由镇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2名(正股级)。
主要职责:负责人大政协、机要保密、劳资、党史市志、队伍建设、信息档案、绩效考核(督促检查)、文化、后勤保障和机关事务等工作;负责文秘会务、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指导政务公开工作;负责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 法规和财经制度;负责组织和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报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和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负责国有资产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的监督管理;协助有关机构代收代缴各类社会保障资金;负责管理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务;负责财政信息公开;负责审计和内审工作;完成镇党委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社会事务和便民服务工作部。将社会事务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含内设机构综合服务站、社会事务服务站)纳入社会事务和便民服务工作部。统筹使用编制4名,设主任1名(由镇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2名(正股级)。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社会发展规划,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负责劳动社会保障、民政、医保、慈善、社会救助、教育、体育、旅游、卫生健康、残疾人、优抚、退役军人、农民工等民生保障工作;接受市行政审批局业务指导,承担下沉到辖区内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等政务服务工作;完成镇党委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社会治理和综合执法工作部。统筹使用编制6名,设主任1名(由镇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3名(正股2名,副股1名)。
主要职责: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依法授权或委托授权的各类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组织协调、指挥调度工作;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内日常巡查和发现问题、快速处置、案件移送以及社会监督等基础性工作;负责全面落实民主法治建设、依法治理和风险防控等工作;承担群众信访、综治维稳、司法、矛盾纠纷化解、治安联防、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扫黑除恶、禁毒等工作;协调政法综治等工作;负责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维护集镇道路交通秩序、集镇市场秩序;负责铁路沿线环境治理;负责维护集镇公共设施、河道、绿化设施;负责棚改、小区业委会和物业管理指导、有关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参与国土空间规划、产业规划、交通规划等各类规划的编制;完成镇党委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5.农业农村工作部。统筹使用编制6名,设主任1名(由镇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2名(正股级)。
主要职责:负责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负责乡村规划建设等工作;负责农业水利等服务工作;负责协助畜牧站开展畜牧业产业发展、重大动植物疫情、疫病的防控、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等工作;统筹协调扶贫开发、移民工作,做好政策宣传服务等工作,并组织实施;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农业、农村、水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抓好农村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完善,为农村发展市场经济提供指导与服务,促进经济发展;组织开展新技术、新成果的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和科技兴农、科技协作等工作,促进农产品开发升级,搞活流通;负责种植、养殖业发展,负责农产品及投入品质量监管;负责农民增收;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工作;负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指导和培育管理等工作;负责农经统计工作;负责制定水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水旱灾害防御、农业用水、河湖长制、水资源管理、农村安全饮水、水土保持等水利相关工作;负责秸秆综合利用;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置工作;完成镇党委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6.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工作部。将社会发展服务中心纳入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工作部。统筹使用编制6名,设主任1名(由镇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2名(正股级)。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建设、规划、测绘、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林业等方面政策法规;负责房屋征收补偿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管理、国土、林业、森林防火工作;负责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等工作;负责城镇生活污水处置;承担辖区内重点项目推进,配合推进文化、广电、体育、旅游等服务工作;完成镇党委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7.经济发展和应急管理工作部。统筹使用编制6名,设主任1名(由镇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2名(正股级)。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负责实施创新驱动发展,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任务,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负责产业发展、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科技工作;组织辖区内统计工作;负责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任务;负责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置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负责宣传贯彻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生态环境建设、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完成镇党委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