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学校的职评工作,充分肯定教师的教育工作实绩。公正、客观地评价教师的劳动成果,使学校的职评工作公开化、民主化、制度化,经学校行政研究,职代会进过三天审议修改,提交教代会审议通。
我校职称评定分自评、校评推荐和破格晋升两部分进行。学校教职工,凡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者写出述职报告后,任职期内业绩按以下量化计分参加评审。
一、资格审查〔以下资料为什邡市教育局审查职称评定的基本任职资格,请原件装袋,提供学校职称评审小组审核。审核合格后,再根据国小评审细则打分。〕
1.资历。任现职5年以上。
2.学历。一级:中师以上,高级:专科以上。
3.年度考核。任现职以来,一级1次优秀,高级2次优秀。
4.继续教育。近3年合格,取得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合格证书。
5.公需科目。考核合格(按上级规定项目)
6.论文、课题。公开发表学术期刊(有全国刊号)和课题。一级:1篇论文,校级及以上课题主研。高级:2篇论文,县级以上课题,或获政府成果奖。
7.教师资格证。具有证件。
8.普通话证。二级乙等及以上。
9.职称证书。任现职的专业职称证书。
10奖励。一级:校级以上,高级:县级以上。
11.农村工作经历。任现职1年以上或从教2年以上农村工作经历或支教1年经历。
12.公开课或讲座。县级以上。
13.拟评高级教师,从2018年1月1日起,是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不作要求。
二、评定细则〔拟评同一职称的所有参评人员按下列各项总分排序,第一名100分,每降低一名减10分。〕
(一)思想政治
1、年度考核每获得一次优秀的计2分,称职一次计1分。〔拟评一级教师考核近三年,拟评高级教师考核近五年。〕
2、任现职以来,政府授予的省、部级劳动模范称号计8分;优秀教师、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十佳”园丁等综合性荣誉称号,国家级计7分,省级计6分,市级计5分,县级计4分,镇级计2分。〔以政府监章为准。〕
3、任现职以来,政府各部门授予的综合性荣誉称号国家级6分、省级5分、市级4分、县级3分、镇级1.5分;优秀班主任、“十佳”少先队辅导员等称号,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镇级1分。
4、任现职以来,教育部门及政府下属机构颁发的各种单项荣誉证书,国家级2.5分,省级2分,市级1.5分,县级1分,镇级0.5分。
备注:同一人在同一年度同一奖项多次获奖(包括同一奖项逐级申报跨年度的),只以最高一个档次计分;同一人在不同学年度多次获奖,进行重复计分,累计计算。镇级获奖证书仅限于现所在镇工作取得的。
(二)学历、资历
1、教龄:按实际任教时间(周年,不在岗的年限不算)每年计2分。
2、校龄:每年计1分(含原方亭三小、皂角校龄)。
3、任职年限:每年1分。
4、支教:什邡市内半年4分,一年8分;市外半年8分,一年16分,以此递增。
5、学历:中师学历计10分,专科学历15分,本科学历计20分。
6、普通话:二乙5分,二甲10分,一乙15分。
7、省级、市级、县级、校级骨干教师分别计15分、10分、5分、3分。
8、服从学校安排参加县级及以上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不含职称必须培训、全体通用培训及其他个人行为培训)计1分。可累积计分,满分为4分。
(三)教育教学
1、教学竞赛
(1)校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2)县 级:一等奖7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3分。
(3)市 级:一等奖12分,二等奖9分,三等奖7分
(4)省 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4分,三等奖12分
(5)国家级:一等奖20分,二等奖18分,三等奖15分
教师参加的其他竞赛如书法、音乐、体育、绘画、演讲比赛、录像课、技能大赛等按以上标准的二分之一相应计分,特等奖按一等奖计分。以上项目同年度多层次奖的,取最高级别计分,不同年度可累积计分。
2、辅导竞赛〔考查近三年辅导情况,累计不超过50分〕
任课教师指导学生参加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批准举办的学科竞赛。
(1)获团体奖,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一等奖分别计50分、30分、20分、10分,二等奖分别计40分、25分、15分、8分,三等奖分别计30分、20分、10分、5分,体育竞赛按团体名次计分,进入县级前8名的分别计10、8、6、5、4、3、2、1分(每提升一个级别翻倍)。
(2)没有设团体奖或未获得团体奖的,指导学生获得单项奖,国家、省、市、县级一等奖分别计10分、8分、6分、4分.;二等奖.分别计8分、6分、4分、2分,三等奖分别计6分、4分、2分、1分。指导同一学生在同一次竞赛中多级获奖的,取最高级别计分。按比例分名额计奖的竞赛不计分。学生成绩累计每年不超过10分。
(3)指导教师参赛获奖。按获奖人员得分对应计该团队得分,指导者按团队得分÷团队人数计分(团队人数不超过三人)。无指导证书由教导处审查认定,县级三等奖及以下不得分。
3、教学质量
考查近三年(六期)的期末质量检测成绩,然后取六期的平均得分。任多班的取平均得分。如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图书管理等没有质量检测的专任教师由学校组织评委根据其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给予综合评分,但所得分数不得高于其他参评对象最高分的85%。行政按目标督导等级考核,公共学科按学期质量考核等级考核,一等85%,二等80%,三等75%,四等70%。(如果在市级以上学科组获奖可得10分)
(1)人平成绩、优秀率、合格率达标每期得10分。(人平每低于市平或校平扣1分,抽考年级组超市平2%加2分。优秀率〔一二年级93分以上达80%,三四年级90分以上达70%,五六年级85分以上达60%;或超过年级优秀率〕、合格率〔98%以上达标〕每低一个百分点分别扣0.5分。)
(2)中途接任班级的比照上期名次,保持原名次加1分,每进步1个名次加1分,每后退1个名次减0.5分。
(3)抽考单班平均成绩进入市前五名的分别加10、8、6、4、2分。
以上分数按实记入总分,不封顶,不保底。
4、教学常规
(1)三年来每学期有学校签字盖章的教案本计1分,有符合要求的听课记录记0.5分,按要求监考、阅卷(有记录)计0.5分(以学校常规检查记录为依据)。〔按学期累积计算。〕
(2)工作量:语文、数学课系数为1.5,科学为1.2,体育为1.1,其余学科为1.0;实际工作量=上课节数×学科系数,超量得3分,达标得2分,不足得1分。(标准工作量以教导处每学年计算的平均工作量为准,行政人员上语数学科和会计、出纳按超量计算,其余按达标计算)〔按学期累积计算。〕
5、校务工作 〔近三年〕
(1)担任班主任工作每一年计1分(不足一年不得分),累积计算。最高3分。
(2)担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校中层干部每一年计1分,累积计分。最高3分。校级干部每一年计3分,累计最高9分。
(3)教研组长所在教研组获乡镇级先进加1分、县(区)级先进加2分,市级先进加3分,该教研组的教师计分值的一半;学校或处室领导(第一负责人)所主持的工作获县(区)级先进加4分,市级先进加6分,省级先进加8分(处室所属人员或其它处室领导参与此项工作的,计分值的一半)。
(4)凡旷工、旷课、不假离校、违反学校纪律或对学校发展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一票否定。
以上1、2、条教师有工作调动情况的,在原单位任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校中层干部、校级干部的年限和获奖均不计分。
(四)教研、科研
1、科研成果(满分50分)〔任现职以来〕
参加由政府部门或教育科研部门举行的教育科研成果(含科技进步、创新专利)评奖活动并颁发政府成果奖证书的,主要承担者(主研)国家级50分,其他一、二、三等分别得省级40、30、25分,市级30、25、15分,县级20、15、10分,次要承担者(参研)按四分之一计分。阶段成果奖折半计分。同一课题只以最高奖项计分,不同课题累积计算。(成果界定:单位或个人申请,逐级申报,科研部门批准立项,考核验收,评审发证所确认的科研成果。)
2、教研论文和专著〔任现职以来〕
凡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同时具备国际国内统一刊号ISSN\CN)发表8分,非教育刊物发表5分,德阳教育、报纸发表2分,什邡教育、报纸发表1分。
同一篇文章以最高分计算,不累计计算(以报刊社、出版社、学校及社团等单位组织名义出版的论文集,不予认可)。
受聘参加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专著、地方课程、校本课程教材(如乡土教材、选修教材、活动课教材、教师教学指导用书)的编写工作,经省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并在市以上范围内推广使用或公开出版的(参与编写的各类习题集及试卷不予认可)计4分。受聘参加学校教研部门组织的校本教材编写的计1分。〔出版发表累计不超过30分〕
获得省级以上论文(包括教学课件、教具制作或软件)评比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4、3分;获得市级论文评比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3、2分(凡单独以报刊社、出版社等名义组织进行的论文评选的奖项,不予认可)。获得县级论文评比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2、1分。以上情形第一署名计分,其余计二分之一。〔累计加分,满分50分〕
(五)信息上报得分,凡学校宣传信息上报或刊登(近3年),学校每条0.5分,局级每条1分,德阳以上每条3分。总计不超过30分。
(六)将上述各项分数之和排序,第一名100分,每降低一名减10分。
三、校评:(重在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工作能力等无形内容)
校评由教师满意率评价、投票评价和职评小组评价三部分组成。
- 教师满意率需达80%为合格,同意推荐。
- 教师投票得分:10×得票数÷投票人数。
- 职评小组投票得分:10×得票数÷投票人数。
选票以拟评推荐人数勾选,多选和少选均视为无效票。私下拉票、贿票,一经发现一票否决。
四、职称评定推荐程序
1.成立职评工作小组,校长任组长,具有高、中级职称的教师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小组成员由教代会提名通过。
2. 由教代会修订职评细则。对教师的考评应当包含对教师的思想态度和职业道德、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任现职时间、工作量、出勤、德育工作、教学工作、教研科研、继续教育等方面进行全面考评。
3.公示职称岗位等级空缺情况,公示并组织学习职评细则。
4.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人员提出申请,职评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5.审查合格,参评人员提交自评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6.参评人员在全体教师会上述职,全体教师进行满意率测评和投票打分。
7.根据细则,职评小组复核打分,确定名次得分。
8.职评小组投票,将所有折算得分相加计算结果。按总分从高到低确定晋升人员。
9.对推荐晋升人员情况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10.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教育局、人社局审核、审批。
11.审批同意后,建立人事聘用关系,确定工作岗位,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四、破格晋升职称条件及程序
(一)破格晋升职称条件〔在国人小学取得的成绩〕
1. 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大型体育比赛(集体)获德阳市第一、二名及以上的;
2.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大型文艺综合比赛(集体)获德阳市一等奖及省二等奖以上的〔凡学校外聘人员指导,校内组织人员不计。〕;
3.参加德阳市学科赛课获一等奖及以上的。
4.课题主研人员同时承担两个课题获德阳市及以上政府成果二等奖以上的;
5. 为学校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教师、行政和后勤人员(由校委会研究提名);
6.临近退休前一年,师德优秀,业务踏实,积极维护学校形象和稳定的老教师,可以争取名额破格晋升一级教师。(此条仅限于破格晋升中级职称)
破格推荐每年不超过一人,由校委会通过,学校行政会和职评小组会投票通过率达90%及以上,视为细则打分第一名。
(二)破格晋升职称程序〔自公布之日执行〕
1.本人提出申请;
2.校委会认定;
3.全程参加其他职评程序,与其他申请评职教师比较总分,排序在拟推荐人数内,予以推荐。
五、本细则于2015年1月修订,2016年4月第二次修订,2017年10月20日再次修订,2018年2月8日职代会再次修订,于 月 日教代会通过执行。
什邡市国人小学
2018年2月8日
为了规范学校的职评工作,充分肯定教师的教育工作实绩。公正、客观地评价教师的劳动成果,使学校的职评工作公开化、民主化、制度化,经学校行政研究,职代会进过三天审议修改,提交教代会审议通。
我校职称评定分自评、校评推荐和破格晋升两部分进行。学校教职工,凡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者写出述职报告后,任职期内业绩按以下量化计分参加评审。
一、资格审查〔以下资料为什邡市教育局审查职称评定的基本任职资格,请原件装袋,提供学校职称评审小组审核。审核合格后,再根据国小评审细则打分。〕
1.资历。任现职5年以上。
2.学历。一级:中师以上,高级:专科以上。
3.年度考核。任现职以来,一级1次优秀,高级2次优秀。
4.继续教育。近3年合格,取得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合格证书。
5.公需科目。考核合格(按上级规定项目)
6.论文、课题。公开发表学术期刊(有全国刊号)和课题。一级:1篇论文,校级及以上课题主研。高级:2篇论文,县级以上课题,或获政府成果奖。
7.教师资格证。具有证件。
8.普通话证。二级乙等及以上。
9.职称证书。任现职的专业职称证书。
10奖励。一级:校级以上,高级:县级以上。
11.农村工作经历。任现职1年以上或从教2年以上农村工作经历或支教1年经历。
12.公开课或讲座。县级以上。
13.拟评高级教师,从2018年1月1日起,是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不作要求。
二、评定细则〔拟评同一职称的所有参评人员按下列各项总分排序,第一名100分,每降低一名减10分。〕
(一)思想政治
1、年度考核每获得一次优秀的计2分,称职一次计1分。〔拟评一级教师考核近三年,拟评高级教师考核近五年。〕
2、任现职以来,政府授予的省、部级劳动模范称号计8分;优秀教师、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十佳”园丁等综合性荣誉称号,国家级计7分,省级计6分,市级计5分,县级计4分,镇级计2分。〔以政府监章为准。〕
3、任现职以来,政府各部门授予的综合性荣誉称号国家级6分、省级5分、市级4分、县级3分、镇级1.5分;优秀班主任、“十佳”少先队辅导员等称号,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镇级1分。
4、任现职以来,教育部门及政府下属机构颁发的各种单项荣誉证书,国家级2.5分,省级2分,市级1.5分,县级1分,镇级0.5分。
备注:同一人在同一年度同一奖项多次获奖(包括同一奖项逐级申报跨年度的),只以最高一个档次计分;同一人在不同学年度多次获奖,进行重复计分,累计计算。镇级获奖证书仅限于现所在镇工作取得的。
(二)学历、资历
1、教龄:按实际任教时间(周年,不在岗的年限不算)每年计2分。
2、校龄:每年计1分(含原方亭三小、皂角校龄)。
3、任职年限:每年1分。
4、支教:什邡市内半年4分,一年8分;市外半年8分,一年16分,以此递增。
5、学历:中师学历计10分,专科学历15分,本科学历计20分。
6、普通话:二乙5分,二甲10分,一乙15分。
7、省级、市级、县级、校级骨干教师分别计15分、10分、5分、3分。
8、服从学校安排参加县级及以上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不含职称必须培训、全体通用培训及其他个人行为培训)计1分。可累积计分,满分为4分。
(三)教育教学
1、教学竞赛
(1)校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2)县 级:一等奖7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3分。
(3)市 级:一等奖12分,二等奖9分,三等奖7分
(4)省 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4分,三等奖12分
(5)国家级:一等奖20分,二等奖18分,三等奖15分
教师参加的其他竞赛如书法、音乐、体育、绘画、演讲比赛、录像课、技能大赛等按以上标准的二分之一相应计分,特等奖按一等奖计分。以上项目同年度多层次奖的,取最高级别计分,不同年度可累积计分。
2、辅导竞赛〔考查近三年辅导情况,累计不超过50分〕
任课教师指导学生参加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批准举办的学科竞赛。
(1)获团体奖,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一等奖分别计50分、30分、20分、10分,二等奖分别计40分、25分、15分、8分,三等奖分别计30分、20分、10分、5分,体育竞赛按团体名次计分,进入县级前8名的分别计10、8、6、5、4、3、2、1分(每提升一个级别翻倍)。
(2)没有设团体奖或未获得团体奖的,指导学生获得单项奖,国家、省、市、县级一等奖分别计10分、8分、6分、4分.;二等奖.分别计8分、6分、4分、2分,三等奖分别计6分、4分、2分、1分。指导同一学生在同一次竞赛中多级获奖的,取最高级别计分。按比例分名额计奖的竞赛不计分。学生成绩累计每年不超过10分。
(3)指导教师参赛获奖。按获奖人员得分对应计该团队得分,指导者按团队得分÷团队人数计分(团队人数不超过三人)。无指导证书由教导处审查认定,县级三等奖及以下不得分。
3、教学质量
考查近三年(六期)的期末质量检测成绩,然后取六期的平均得分。任多班的取平均得分。如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图书管理等没有质量检测的专任教师由学校组织评委根据其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给予综合评分,但所得分数不得高于其他参评对象最高分的85%。行政按目标督导等级考核,公共学科按学期质量考核等级考核,一等85%,二等80%,三等75%,四等70%。(如果在市级以上学科组获奖可得10分)
(1)人平成绩、优秀率、合格率达标每期得10分。(人平每低于市平或校平扣1分,抽考年级组超市平2%加2分。优秀率〔一二年级93分以上达80%,三四年级90分以上达70%,五六年级85分以上达60%;或超过年级优秀率〕、合格率〔98%以上达标〕每低一个百分点分别扣0.5分。)
(2)中途接任班级的比照上期名次,保持原名次加1分,每进步1个名次加1分,每后退1个名次减0.5分。
(3)抽考单班平均成绩进入市前五名的分别加10、8、6、4、2分。
以上分数按实记入总分,不封顶,不保底。
4、教学常规
(1)三年来每学期有学校签字盖章的教案本计1分,有符合要求的听课记录记0.5分,按要求监考、阅卷(有记录)计0.5分(以学校常规检查记录为依据)。〔按学期累积计算。〕
(2)工作量:语文、数学课系数为1.5,科学为1.2,体育为1.1,其余学科为1.0;实际工作量=上课节数×学科系数,超量得3分,达标得2分,不足得1分。(标准工作量以教导处每学年计算的平均工作量为准,行政人员上语数学科和会计、出纳按超量计算,其余按达标计算)〔按学期累积计算。〕
5、校务工作 〔近三年〕
(1)担任班主任工作每一年计1分(不足一年不得分),累积计算。最高3分。
(2)担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校中层干部每一年计1分,累积计分。最高3分。校级干部每一年计3分,累计最高9分。
(3)教研组长所在教研组获乡镇级先进加1分、县(区)级先进加2分,市级先进加3分,该教研组的教师计分值的一半;学校或处室领导(第一负责人)所主持的工作获县(区)级先进加4分,市级先进加6分,省级先进加8分(处室所属人员或其它处室领导参与此项工作的,计分值的一半)。
(4)凡旷工、旷课、不假离校、违反学校纪律或对学校发展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一票否定。
以上1、2、条教师有工作调动情况的,在原单位任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校中层干部、校级干部的年限和获奖均不计分。
(四)教研、科研
1、科研成果(满分50分)〔任现职以来〕
参加由政府部门或教育科研部门举行的教育科研成果(含科技进步、创新专利)评奖活动并颁发政府成果奖证书的,主要承担者(主研)国家级50分,其他一、二、三等分别得省级40、30、25分,市级30、25、15分,县级20、15、10分,次要承担者(参研)按四分之一计分。阶段成果奖折半计分。同一课题只以最高奖项计分,不同课题累积计算。(成果界定:单位或个人申请,逐级申报,科研部门批准立项,考核验收,评审发证所确认的科研成果。)
2、教研论文和专著〔任现职以来〕
凡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同时具备国际国内统一刊号ISSN\CN)发表8分,非教育刊物发表5分,德阳教育、报纸发表2分,什邡教育、报纸发表1分。
同一篇文章以最高分计算,不累计计算(以报刊社、出版社、学校及社团等单位组织名义出版的论文集,不予认可)。
受聘参加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专著、地方课程、校本课程教材(如乡土教材、选修教材、活动课教材、教师教学指导用书)的编写工作,经省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并在市以上范围内推广使用或公开出版的(参与编写的各类习题集及试卷不予认可)计4分。受聘参加学校教研部门组织的校本教材编写的计1分。〔出版发表累计不超过30分〕
获得省级以上论文(包括教学课件、教具制作或软件)评比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4、3分;获得市级论文评比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3、2分(凡单独以报刊社、出版社等名义组织进行的论文评选的奖项,不予认可)。获得县级论文评比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2、1分。以上情形第一署名计分,其余计二分之一。〔累计加分,满分50分〕
(五)信息上报得分,凡学校宣传信息上报或刊登(近3年),学校每条0.5分,局级每条1分,德阳以上每条3分。总计不超过30分。
(六)将上述各项分数之和排序,第一名100分,每降低一名减10分。
三、校评:(重在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工作能力等无形内容)
校评由教师满意率评价、投票评价和职评小组评价三部分组成。
- 教师满意率需达80%为合格,同意推荐。
- 教师投票得分:10×得票数÷投票人数。
- 职评小组投票得分:10×得票数÷投票人数。
选票以拟评推荐人数勾选,多选和少选均视为无效票。私下拉票、贿票,一经发现一票否决。
四、职称评定推荐程序
1.成立职评工作小组,校长任组长,具有高、中级职称的教师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小组成员由教代会提名通过。
2. 由教代会修订职评细则。对教师的考评应当包含对教师的思想态度和职业道德、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任现职时间、工作量、出勤、德育工作、教学工作、教研科研、继续教育等方面进行全面考评。
3.公示职称岗位等级空缺情况,公示并组织学习职评细则。
4.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人员提出申请,职评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5.审查合格,参评人员提交自评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6.参评人员在全体教师会上述职,全体教师进行满意率测评和投票打分。
7.根据细则,职评小组复核打分,确定名次得分。
8.职评小组投票,将所有折算得分相加计算结果。按总分从高到低确定晋升人员。
9.对推荐晋升人员情况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10.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教育局、人社局审核、审批。
11.审批同意后,建立人事聘用关系,确定工作岗位,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四、破格晋升职称条件及程序
(一)破格晋升职称条件〔在国人小学取得的成绩〕
1. 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大型体育比赛(集体)获德阳市第一、二名及以上的;
2.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大型文艺综合比赛(集体)获德阳市一等奖及省二等奖以上的〔凡学校外聘人员指导,校内组织人员不计。〕;
3.参加德阳市学科赛课获一等奖及以上的。
4.课题主研人员同时承担两个课题获德阳市及以上政府成果二等奖以上的;
5. 为学校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教师、行政和后勤人员(由校委会研究提名);
6.临近退休前一年,师德优秀,业务踏实,积极维护学校形象和稳定的老教师,可以争取名额破格晋升一级教师。(此条仅限于破格晋升中级职称)
破格推荐每年不超过一人,由校委会通过,学校行政会和职评小组会投票通过率达90%及以上,视为细则打分第一名。
(二)破格晋升职称程序〔自公布之日执行〕
1.本人提出申请;
2.校委会认定;
3.全程参加其他职评程序,与其他申请评职教师比较总分,排序在拟推荐人数内,予以推荐。
五、本细则于2015年1月修订,2016年4月第二次修订,2017年10月20日再次修订,2018年2月8日职代会再次修订,于 月 日教代会通过执行。
什邡市国人小学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