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机构信息> 领导及分工> 市委领导> 常委> 唐 艳
分工负责市委组织部(市委“两新”组织工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老干部局)、市委党校(市行政学校)工作。
分管党建、组织、干部、人才、援彝援藏、基层治理、市直机关工委、“两新”组织工委、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老干部工作。
分管市委编办、市基层治理中心。
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唐艳,女,汉族,1981年9月出生,大学,文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什邡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党校(市行政学校)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