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关名称:什邡市教育和体育局
办公地址: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蓥峰北路195号
邮 编:6184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38—8202561, 8202564
二、机构职责
(一)贯彻落实教育体育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教育体育发展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教育体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拟订全市教育改革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理论研究。督导评估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收支情况。负责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监督各学校、直属各单位财务收支。负责全市中小学的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和教育单位房舍普查、校舍改造、校舍建设。负责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实施家庭贫困学生资助,管理教育援助。
(四)负责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管理指导全市幼儿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等各级各类教育。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五)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落实教育督导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组织对高(职)中及以下教育督导检查、评估
验收等工作。
(六)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及国防教育工作。配合有关单位(部门)承担保护未成年学生身心健康,保护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
(七)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继续教育。配合有关单位(部门)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建、统战和群团工作。负责管理权限内的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与信访工作。
(八)会同有关单位(部门)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初、高中毕业生会考。负责组织国家规定
的普通高考、中考、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有关考务工作。负责组织成人自学考试、专业证书考试工作。
(九)负责指导各类学校教学设施、仪器、图书资料的配备。指导全市学校后勤管理与服务工作。
(十)负责教育事业统计调查以及统计信息的管理与服务。负责组织开展我市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指导市教育学会、
协会等社团组织工作。指导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
(十一)负责语言文字和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十二)拟订我市体育工作的发展战略和目标,编制实施体
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我市体育工作的具体配套措施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十三)指导、监督管理各单位(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积极开展体育活动。
(十四)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指导并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加强健身设施建设,加大体育设施开发力度,开展
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和管理全市体育竞赛活动,组织参加和承办省级及以上体育竞赛活动。负责组织协调市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
(十五)指导全市体育科研、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培训体育干部和专业人才。
(十六)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和规划,归口管理并发展体育市场,会同有关单位(部门)进行体育设施建设布局,指导、
监督管理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建设。
(十七)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八)按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
(十九)承担市委教育工委的有关具体工作,配合有关单位(部门)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领导信息
谢 华 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
蒋军权 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廖言覃 副局长
蒲朝勇 副局长
李 秋 机关党委书记(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
曾洲德 专职督学
曾令发 党组成员、教师进修校校长、教育学会会长
四、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系统党建工作、党风廉政、行风及行政效能建设。承担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管理事项。负责重要会议组织、信息调研、政务督办、档案、保密及印件管理等工作。协调目标管理、人大政协提(议)案办理。负责系统依法治市、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群团工作。拟订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和综合性文稿。负责教育宣传、信息发布、对外交流与接待等工作。
(二)教育股。负责高中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指导高中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负责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和控辍保学工作。负责课程标准的执行落实及教材选用工作。负责教育综合改革,指导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改革和教育科研工作。制订教育、教学评价方案。制订教育结构调整意见。负责牵头实施全市语言文字工作。
(三)职成幼教股。负责职业教育、学前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指导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和全市学前教育改革、办园水平和质量评估、示范幼儿园创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等工作。协调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招生、专业设置、实训基地建设等工作。按权限审批、审核、管理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负责全市扫盲、成人文化技术培训工作。联系市内高等学校。
(四)学生工作股。负责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德育、法制、体育、卫生健康教育和艺术教育工作。
拟订有关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学生体育竞赛的指导性文件。组织开展“德、体、卫、艺”有关活动。负责教育系统共青团、少先队工作。指导并会同实施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
(五)体育股。负责指导全市体育事业发展,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策划和组织全市性重大体育活动以及对外体育交流。负责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和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全市业余训练及人才输送工作。负责组织参加市级以上体育比赛的协调工作。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活动开展。负责确认和公布各项运动项目的市最高记录。负责指导各体育协会(俱乐部)工作。按规定管理体育彩票销售工作。负责全市体育产业统计工作。
(六)人事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教育系统干部的考察、任免工作。负责指导教育系统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人才培养
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培训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负责教职工招聘、人事调配、评优晋级、职称评聘、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会同有关单位(部门)核定教育系统教职工编制。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工资福利待遇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和临聘人员使用工作。
(七)计划基建财务审计股。负责指导教育系统预决算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管理和使用。负责教育系统内财务、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教育基建投资计划,监督管理教育基建项目。负责教育统计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入工作。指导下属单位总务、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八)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全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负责系统安全教育。负责全市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安全宣传,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负责全系统安全事故防范和调解处理。负责系统信访、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学校周边环境治理。负责系统防邪处邪工作。
一、机关名称:什邡市教育和体育局
办公地址: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蓥峰北路195号
邮 编:6184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38—8202561, 8202564
二、机构职责
(一)贯彻落实教育体育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教育体育发展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教育体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拟订全市教育改革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理论研究。督导评估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收支情况。负责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监督各学校、直属各单位财务收支。负责全市中小学的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和教育单位房舍普查、校舍改造、校舍建设。负责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实施家庭贫困学生资助,管理教育援助。
(四)负责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管理指导全市幼儿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等各级各类教育。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五)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落实教育督导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组织对高(职)中及以下教育督导检查、评估
验收等工作。
(六)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及国防教育工作。配合有关单位(部门)承担保护未成年学生身心健康,保护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
(七)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继续教育。配合有关单位(部门)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建、统战和群团工作。负责管理权限内的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与信访工作。
(八)会同有关单位(部门)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初、高中毕业生会考。负责组织国家规定
的普通高考、中考、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有关考务工作。负责组织成人自学考试、专业证书考试工作。
(九)负责指导各类学校教学设施、仪器、图书资料的配备。指导全市学校后勤管理与服务工作。
(十)负责教育事业统计调查以及统计信息的管理与服务。负责组织开展我市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指导市教育学会、
协会等社团组织工作。指导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
(十一)负责语言文字和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十二)拟订我市体育工作的发展战略和目标,编制实施体
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我市体育工作的具体配套措施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十三)指导、监督管理各单位(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积极开展体育活动。
(十四)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指导并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加强健身设施建设,加大体育设施开发力度,开展
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和管理全市体育竞赛活动,组织参加和承办省级及以上体育竞赛活动。负责组织协调市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
(十五)指导全市体育科研、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培训体育干部和专业人才。
(十六)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和规划,归口管理并发展体育市场,会同有关单位(部门)进行体育设施建设布局,指导、
监督管理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建设。
(十七)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八)按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
(十九)承担市委教育工委的有关具体工作,配合有关单位(部门)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领导信息
谢 华 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
蒋军权 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廖言覃 副局长
蒲朝勇 副局长
李 秋 机关党委书记(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
曾洲德 专职督学
曾令发 党组成员、教师进修校校长、教育学会会长
四、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系统党建工作、党风廉政、行风及行政效能建设。承担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管理事项。负责重要会议组织、信息调研、政务督办、档案、保密及印件管理等工作。协调目标管理、人大政协提(议)案办理。负责系统依法治市、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群团工作。拟订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和综合性文稿。负责教育宣传、信息发布、对外交流与接待等工作。
(二)教育股。负责高中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指导高中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负责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和控辍保学工作。负责课程标准的执行落实及教材选用工作。负责教育综合改革,指导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改革和教育科研工作。制订教育、教学评价方案。制订教育结构调整意见。负责牵头实施全市语言文字工作。
(三)职成幼教股。负责职业教育、学前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指导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和全市学前教育改革、办园水平和质量评估、示范幼儿园创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等工作。协调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招生、专业设置、实训基地建设等工作。按权限审批、审核、管理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负责全市扫盲、成人文化技术培训工作。联系市内高等学校。
(四)学生工作股。负责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德育、法制、体育、卫生健康教育和艺术教育工作。
拟订有关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学生体育竞赛的指导性文件。组织开展“德、体、卫、艺”有关活动。负责教育系统共青团、少先队工作。指导并会同实施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
(五)体育股。负责指导全市体育事业发展,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策划和组织全市性重大体育活动以及对外体育交流。负责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和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全市业余训练及人才输送工作。负责组织参加市级以上体育比赛的协调工作。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活动开展。负责确认和公布各项运动项目的市最高记录。负责指导各体育协会(俱乐部)工作。按规定管理体育彩票销售工作。负责全市体育产业统计工作。
(六)人事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教育系统干部的考察、任免工作。负责指导教育系统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人才培养
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培训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负责教职工招聘、人事调配、评优晋级、职称评聘、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会同有关单位(部门)核定教育系统教职工编制。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工资福利待遇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和临聘人员使用工作。
(七)计划基建财务审计股。负责指导教育系统预决算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管理和使用。负责教育系统内财务、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教育基建投资计划,监督管理教育基建项目。负责教育统计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入工作。指导下属单位总务、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八)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全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负责系统安全教育。负责全市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安全宣传,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负责全系统安全事故防范和调解处理。负责系统信访、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学校周边环境治理。负责系统防邪处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