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市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事指南
一、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
(三)《失业保险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部令第8号)。
(四)《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四川省九届人代会第53号公告)。
(五)《关于贯彻实施<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府发[2004]28号)。
(六)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川劳社失[2000]5号)。
二、申请条件
(一)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的,并有求职要求的。
三、申请材料
本人身份证及社保卡复印件一份
四、办理流程
(一)柜台办理:失业人员待单位办理了“失业人员告知”事项后,持本人身份证及社保卡复印件一份来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二)网上办理:流程见附件。
五、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17:00)。
六、办理地点、机构和方式:什邡市雍城南路与蓥华山路南段交叉路口处政务大厅(原雍城壹号广场)一楼人社44号窗口(什邡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失业保险股)。
七、收费标准:不收费。
八、联系电话:0838-6730086
什邡市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事指南
一、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
(三)《失业保险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部令第8号)。
(四)《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四川省九届人代会第53号公告)。
(五)《关于贯彻实施<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府发[2004]28号)。
(六)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川劳社失[2000]5号)。
二、申请条件
(一)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的,并有求职要求的。
三、申请材料
本人身份证及社保卡复印件一份
四、办理流程
(一)柜台办理:失业人员待单位办理了“失业人员告知”事项后,持本人身份证及社保卡复印件一份来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二)网上办理:流程见附件。
五、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17:00)。
六、办理地点、机构和方式:什邡市雍城南路与蓥华山路南段交叉路口处政务大厅(原雍城壹号广场)一楼人社44号窗口(什邡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失业保险股)。
七、收费标准:不收费。
八、联系电话:0838-673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