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就业见习申请业务告知
就业见习是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实现就业的有效途径之一,通过上岗见习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为最终实现就业做好准备。在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后,见习基地将优先聘用。
一、申请对象
1.进行了失业登记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进行了失业登记的16-24岁青年。
二、申报程序
有意向参加见习的青年到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镇(街道)提出见习申请,镇(街道)初核见习学员申请资格,提供《什邡市就业见习岗位需求表》供青年参考,青年与见习基地双向选择,双方口头达成见习约定后,青年提交申报材料到镇(街道)初审后,再到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见习基地将与见习学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并报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备案,按照协议开展就业见习。
三、申报材料
1.高校毕业生:1寸照片3张、《什邡市就业见习申请表》、《就业创业证》失业证明,毕业证、身份证。
2.青年: 1寸照片3张、《什邡市就业见习申请表》、《就业创业证》失业证明,身份证。注:上述材料审核原件、交复印件。
温馨提示
1.《就业创业证》在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镇(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或社区办理,或登录“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进行失业登记,办证事宜咨询:市人社局法规政研与职业能力建设股,电话:0838-6730080
2.就业见习政策咨询: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电话:0838-6730097
青年就业见习申请业务告知
就业见习是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实现就业的有效途径之一,通过上岗见习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为最终实现就业做好准备。在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后,见习基地将优先聘用。
一、申请对象
1.进行了失业登记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进行了失业登记的16-24岁青年。
二、申报程序
有意向参加见习的青年到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镇(街道)提出见习申请,镇(街道)初核见习学员申请资格,提供《什邡市就业见习岗位需求表》供青年参考,青年与见习基地双向选择,双方口头达成见习约定后,青年提交申报材料到镇(街道)初审后,再到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见习基地将与见习学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并报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备案,按照协议开展就业见习。
三、申报材料
1.高校毕业生:1寸照片3张、《什邡市就业见习申请表》、《就业创业证》失业证明,毕业证、身份证。
2.青年: 1寸照片3张、《什邡市就业见习申请表》、《就业创业证》失业证明,身份证。注:上述材料审核原件、交复印件。
温馨提示
1.《就业创业证》在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镇(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或社区办理,或登录“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进行失业登记,办证事宜咨询:市人社局法规政研与职业能力建设股,电话:0838-6730080
2.就业见习政策咨询: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电话:0838-6730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