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居寺村老年活动中心
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农村老年活动室的管理,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确保活动室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开放时间
每周六、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如遇特殊情况会提前通知。
三、活动内容
1.棋牌类活动:提供机麻、扑克牌、象棋、围棋等供老年人娱乐,但严禁任何形式的赌博行为。
2.文艺活动:鼓励者年人开展唱歌、跳舞、戏曲表演等文艺活动,可定期组织文艺排练和小型演出。
3.阅读交流:设立图书角,配备各类报刊杂志、书籍,方便老年人阅读,可组织读书分享会等交流活动。
四、使用规则
1.使用者应爱护室内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损坏、挪用或据为己有。如发现设施设备有损坏,应及时告知管理人员。因个人原因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2.保持室内环境卫生,禁止在室内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活动结束后,应将使用过的物品归位,并协助管理人员清理场地。
3.遵守活动秩序,不得大声喧哗、争吵打闹,以免影响他人。尊重他人的活动选择和权利,不得强行干涉他人正常活动。
4.活动室内严禁进行封建迷信、邪教传播等违法活动,以及任何违反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五、安全管理
1.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性能良好。管理人员应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向老年人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2.定期检查活动室的电器设备、线路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违规电器。
3.做好活动室的防盗工作,门窗应及时关闭锁好。管理人员离开时,应仔细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
六、管理人员职责
1.负责活动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设施设备的维护、环境卫生的打扫、活动秩序的维护等。
2.做好活动室内的使用登记、保管和使用记录工作,定期盘点物品数量,如有缺失应及时追查原因并报告相关部门。
3.热情接待前来活动的老年人,耐心解答他们的疑问和需求,积极收集老年人对活动室管理和活动开展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上级部门。
4.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自离岗、脱岗,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提前安排好替班人员。
七、监督与考核
1.成立由村两委成员、考年人大代表等组成的监督小组,定期对老年活动室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2.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使用者,管理人员应及时进行劝阻和教育。对于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可暂停其使用活动室的资格,并通报全村。
八、附则
1.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龙居寺村村民委员会所有。
湔氐镇龙居寺村村民委员会
2025年9月
龙居寺村老年活动中心
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农村老年活动室的管理,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确保活动室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开放时间
每周六、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如遇特殊情况会提前通知。
三、活动内容
1.棋牌类活动:提供机麻、扑克牌、象棋、围棋等供老年人娱乐,但严禁任何形式的赌博行为。
2.文艺活动:鼓励者年人开展唱歌、跳舞、戏曲表演等文艺活动,可定期组织文艺排练和小型演出。
3.阅读交流:设立图书角,配备各类报刊杂志、书籍,方便老年人阅读,可组织读书分享会等交流活动。
四、使用规则
1.使用者应爱护室内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损坏、挪用或据为己有。如发现设施设备有损坏,应及时告知管理人员。因个人原因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2.保持室内环境卫生,禁止在室内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活动结束后,应将使用过的物品归位,并协助管理人员清理场地。
3.遵守活动秩序,不得大声喧哗、争吵打闹,以免影响他人。尊重他人的活动选择和权利,不得强行干涉他人正常活动。
4.活动室内严禁进行封建迷信、邪教传播等违法活动,以及任何违反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五、安全管理
1.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性能良好。管理人员应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向老年人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2.定期检查活动室的电器设备、线路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违规电器。
3.做好活动室的防盗工作,门窗应及时关闭锁好。管理人员离开时,应仔细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
六、管理人员职责
1.负责活动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设施设备的维护、环境卫生的打扫、活动秩序的维护等。
2.做好活动室内的使用登记、保管和使用记录工作,定期盘点物品数量,如有缺失应及时追查原因并报告相关部门。
3.热情接待前来活动的老年人,耐心解答他们的疑问和需求,积极收集老年人对活动室管理和活动开展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上级部门。
4.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自离岗、脱岗,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提前安排好替班人员。
七、监督与考核
1.成立由村两委成员、考年人大代表等组成的监督小组,定期对老年活动室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2.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使用者,管理人员应及时进行劝阻和教育。对于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可暂停其使用活动室的资格,并通报全村。
八、附则
1.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龙居寺村村民委员会所有。
湔氐镇龙居寺村村民委员会
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