湔氐镇龙居寺村村规民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各级干部的带头作用,继续提高广大农民履行义务的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我村的实际情况,提高全体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能力,促进全村的安定团结和三个文明建设,经村民代表同意制订本民约。
一、土地使用:严格按照土地承包法执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必须服从村的统一规划和调整。
二、提倡勤俭节约,反对婚嫁、丧葬大操大办。积极推行殡葬改革,服从殡葬管理,根据殡葬管理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墓地,严禁本辖区内村民私自流转或租用山地给亲朋好友用于墓地建设,如一旦发现并且报民政部门处理,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举报属实者举报一次将给予500元奖励)。
三、要尊老爱幼,保护老人、妇女、儿童在社会和家庭生活中合法权益,禁止有虐待、遗弃、伤害的行为发生。任何人不得剥夺已婚女子的合法继承权。父母对未成年的子女必须依法履行抚养义务;子女对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必须履行赡养义务。禁止非法同居、非法怀孕和计划外生育及谩骂、侮辱、殴打计划生育工作者的行为发生,如发生此内事件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肃处理。学龄儿童和青少年有依法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凡符合服兵役条件的本村村民,都有服兵役的义务。
四、认真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高村民防火、防盗、防灾害等事故发生的意识;严禁任何人或单位非法制造、销售、买卖、私藏管制刀具、枪支等凶器和危险物品;严禁吸毒、贩毒。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煽动群众起哄、闹事、制造事端、制造上访事件,扰乱社会治安秩序。
五、安全用电。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用电安装,对私拉、乱接、盗窃电力设施,造成损失者一切有肇事者自负。
六、保护环境,进一步规范我村环境卫生和村容村貌管理。农户必须自觉搞好家居卫生,做到人畜分离,集中圈养,不得散养,狗必须拴养;死禽死畜要进行深埋。垃圾不乱倒,粪土不乱堆,污水不乱流,柴草不乱放,必须将垃圾倒入指定的垃圾桶内。自觉保持好房屋周边的环境卫生,做到房前屋后无积水、无杂草、无白色垃圾、生活垃圾,确保檐沟流水畅通。必须自觉维护道路畅通,水利设施的贯通,不得将垃圾、农药瓶和田埂草倒入村道和各大、小水渠,一律堆放在指定地点。不在村道、主道边搭建违章建筑,堆放废土、乱石、杂物,自觉养路、护路,不在路道上乱挖排水沟,不得在道路上晒衣物、打农作物,不在路道上种植作物,侵占路面。村主要道路由保洁员清扫,村民要积极配合卫生保洁工作。小区内卫生由各组负主要责任,并由村委会不定期检查评分,每年每组评选二名洁美家庭户,并给予相关奖励。
七、对有意破坏集体利益和生产、对干部进行打击报复的,情节轻者进行经济制裁,情节严重者报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本村发生的一切民事纠纷(包括:邻居、家庭、婚姻等),一律由组上先调解,否则村上不予解决,必要时由村组联合调解。严禁小孩玩火,防止偷盗,若有案情,应及时报案,并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有关人员了解案情,及时解决。
八、严禁传播淫秽物品,严禁卖淫嫖娼,严禁赌博、严禁搞封建迷信活动,坚决打击“法轮功”及邪教组织,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户户争创“双户”家庭。
九、对于迁入本村者,必须由组长带队取得全组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农户签字认定,否则,不准迁入。
十、违反本村规民约的,除触犯法律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外,村民委员会可作出如下处理:
1、予以批评教育;
2、写出书面检讨书,在村广播进行通报;
3、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
十一、凡对违反本村规民约要进行处理的,必须在调查核实后,经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
十二、本村规民约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湔氐镇龙居寺村村规民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各级干部的带头作用,继续提高广大农民履行义务的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我村的实际情况,提高全体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能力,促进全村的安定团结和三个文明建设,经村民代表同意制订本民约。
一、土地使用:严格按照土地承包法执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必须服从村的统一规划和调整。
二、提倡勤俭节约,反对婚嫁、丧葬大操大办。积极推行殡葬改革,服从殡葬管理,根据殡葬管理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墓地,严禁本辖区内村民私自流转或租用山地给亲朋好友用于墓地建设,如一旦发现并且报民政部门处理,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举报属实者举报一次将给予500元奖励)。
三、要尊老爱幼,保护老人、妇女、儿童在社会和家庭生活中合法权益,禁止有虐待、遗弃、伤害的行为发生。任何人不得剥夺已婚女子的合法继承权。父母对未成年的子女必须依法履行抚养义务;子女对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必须履行赡养义务。禁止非法同居、非法怀孕和计划外生育及谩骂、侮辱、殴打计划生育工作者的行为发生,如发生此内事件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肃处理。学龄儿童和青少年有依法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凡符合服兵役条件的本村村民,都有服兵役的义务。
四、认真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高村民防火、防盗、防灾害等事故发生的意识;严禁任何人或单位非法制造、销售、买卖、私藏管制刀具、枪支等凶器和危险物品;严禁吸毒、贩毒。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煽动群众起哄、闹事、制造事端、制造上访事件,扰乱社会治安秩序。
五、安全用电。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用电安装,对私拉、乱接、盗窃电力设施,造成损失者一切有肇事者自负。
六、保护环境,进一步规范我村环境卫生和村容村貌管理。农户必须自觉搞好家居卫生,做到人畜分离,集中圈养,不得散养,狗必须拴养;死禽死畜要进行深埋。垃圾不乱倒,粪土不乱堆,污水不乱流,柴草不乱放,必须将垃圾倒入指定的垃圾桶内。自觉保持好房屋周边的环境卫生,做到房前屋后无积水、无杂草、无白色垃圾、生活垃圾,确保檐沟流水畅通。必须自觉维护道路畅通,水利设施的贯通,不得将垃圾、农药瓶和田埂草倒入村道和各大、小水渠,一律堆放在指定地点。不在村道、主道边搭建违章建筑,堆放废土、乱石、杂物,自觉养路、护路,不在路道上乱挖排水沟,不得在道路上晒衣物、打农作物,不在路道上种植作物,侵占路面。村主要道路由保洁员清扫,村民要积极配合卫生保洁工作。小区内卫生由各组负主要责任,并由村委会不定期检查评分,每年每组评选二名洁美家庭户,并给予相关奖励。
七、对有意破坏集体利益和生产、对干部进行打击报复的,情节轻者进行经济制裁,情节严重者报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本村发生的一切民事纠纷(包括:邻居、家庭、婚姻等),一律由组上先调解,否则村上不予解决,必要时由村组联合调解。严禁小孩玩火,防止偷盗,若有案情,应及时报案,并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有关人员了解案情,及时解决。
八、严禁传播淫秽物品,严禁卖淫嫖娼,严禁赌博、严禁搞封建迷信活动,坚决打击“法轮功”及邪教组织,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户户争创“双户”家庭。
九、对于迁入本村者,必须由组长带队取得全组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农户签字认定,否则,不准迁入。
十、违反本村规民约的,除触犯法律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外,村民委员会可作出如下处理:
1、予以批评教育;
2、写出书面检讨书,在村广播进行通报;
3、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
十一、凡对违反本村规民约要进行处理的,必须在调查核实后,经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
十二、本村规民约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