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正海因保管不善,将位于什邡市方亭街道金河东路南段51号雍湖大院6幢1-2-6号的不动产证遗失:(不动产证号:川(2022)什邡市不动产权第0007959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产证和土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岳正海
2025年1月28日
岳正海因保管不善,将位于什邡市方亭街道金河东路南段51号雍湖大院6幢1-2-6号的不动产证遗失:(不动产证号:川(2022)什邡市不动产权第0007959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产证和土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岳正海
2025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