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模强因保管不善,将位于什邡市方亭街道金沙江路东段83号宏达•雍锦府地下室-1-305号的不动产证遗失(不动产证号:川(2022)什邡市不动产权第0012722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廖模强
2025年10月24日
廖模强因保管不善,将位于什邡市方亭街道金沙江路东段83号宏达•雍锦府地下室-1-305号的不动产证遗失(不动产证号:川(2022)什邡市不动产权第0012722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廖模强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