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镇初中
1.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本校初中。各镇小学毕业生以镇为学区,按照“单校划片、对口直升”的原则就读。
2.招生范围。各镇辖区内的初中制定招生细则,明确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示。因小规模学校撤并,南泉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对口升入师古初中就读。
3.预登记时间和地点:6月5日由各镇初中直接到小学登记。
二、城区初中
(一)入学登记所需材料:法定监护人需在信息登记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签名盖章备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城区入学资格。
1.实验小学、朝阳小学、国人小学、北京小学、什邡外国语小学毕业生(2022年9月以前已取得城区小学电子学籍)(以下简称“城区小学毕业生”):提供学生及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房产证明、《2023年城区小升初基本信息登记表》。
2.非城区小学毕业生:①城区户籍生(含原皂角户籍)。6月5日至9日持城区户口簿和住房证件到教育局教育股领取《2023年城区小升初基本信息登记表》并完成报名预登记手续。②城区居住证生。需带上学生及家长居住证、住房证件,什邡户籍儿童同时提交跨镇入学申请(家长写出书面申请,由户口所在镇的划片初中审核签署跨镇入学意见)。③法定监护人在城区购房定居暂未取得居住证的学生,应提供全家户口簿、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的房产证、户籍所在学区初中签署的跨镇入学意见。④法定监护人需在信息登记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签名盖章备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城区入学资格。
(二)入学登记办法
1.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本校初中。
2.学区划分。特别提示:学区划分不受行政区划调整影响,仍按原学区范围招生,按照“多校划片、随机派位”与“对口直升、就近划片”(见附件)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就读学校。
(1)预登记时间、地点。6月13日至15日,城区小学毕业生以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户籍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为依据,持《2023年城区小升初基本信息登记表》、家长与子女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在所就读的小学完成预登记并完成网上学位申请。
(2)验证时间、地点。6月17日,户口属于填报初中“就近划片”区域内的学生持家长与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房产证按通知时段到预登记的初中学校完成验证手续,未按要求办理验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就近划片”资格。
(3)若预登记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由随机抽签方式决定入读该校的资格(抽签时从学校招生计划总数中减去对口直升人数、就近划片区域内子女与其法定监护人同一 户口簿的已登记人数)。未抽中的学生安排到其他未额满的城区学校就读。
(4)7月2日,持居住证生和在城区购房定居暂未取得居住证的学生,到市教育局设在方亭慈济初中的报名点登记,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含城郊学校)就读。
3.雍城街道原元石镇户籍(现雍城街道清流村、桂泉村、花桥村、箭台村户籍)和七一城西学校小学毕业生在七一城西学校就读。
4.方亭街道回澜小学的毕业生及原回澜户籍的非城区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方亭慈济初中,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可申请就读城南学校(具体办法见第5条)。
5.城南学校先对口招收城南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及回澜小学的对口直升学生,如有空余的学位再招收回澜籍的回澜小学毕业生及回澜户籍的非城区小学毕业生,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由抽签的方式决定入学资格,没有抽中的学生进入方亭慈济初中就读。
6.城区初中对口直升。北附教育集团(什邡外国语中学、什邡市实验外国语学校初中部)、方亭慈济初中、七一城西学校等3所城区初中面向城区小学实行对口直升。对口直升学生须在6月9日到对应学校完成注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7.报到注册。各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报教育局审核后发放新生入学通知。8月31日前完成新生注册,9月10日前完成电子学籍注册。
8.特别提示:实施登记地址学位记录管理。2023年,城区初中继续对“就近划片”入学登记地址、就读学校实施记录,与2020年、2021年、2022年该址入学信息进行比对,自该套住房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三、其他入学
(一)保障残疾适龄儿童入学。各学校不得拒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学习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无法接受普通教育学习的残疾适龄儿童可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要协同特殊教育学校做好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
(二)保障随迁子女入学。以下情况未能登记入学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其入读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含城郊学校)。
1.已取得居住证,但6月13日前未报名登记的随迁子女,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2.6月13日至8月31日取得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三)保障其他政策性入学。对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进藏干部职工以及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子女等入学按照相关文件执行,请在6月3日至8日到市教育局备案。
(四)其他情况。预约学位工作结束后,取得城区居住证、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原因未登记的适龄儿童,8月26日至27日由教育局根据学位余缺统筹安排入学。
四、严肃招生纪律
(一)做好招生宣传和信息公开。各校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栏、咨询电话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各项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二)核查入学信息。由公安、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以及方亭、雍城街道办配合,对户口簿、居住证、住房证明等入学信息进行全面核查,对监护人持虚假材料办理入学申请的依法查处。对不符合政策的,取消城区入学资格。
(三)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各招生学校要严明招生纪律,严格按统一发布的招生计划招生,不得提前招生。
(四)规范学籍管理。按照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要求,严格控制班额,做好中、小学学籍信息的衔接工作,确保“一人一籍、籍随人走”。
(五)建立招生工作督查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各招生学校务必精心组织,服从统筹,规范操作,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追究学校负责人的责任。教育局设立招生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8212036、8212029、8217228、8202564(节假日)。
什邡市教育局
2023年5月25日
编辑:冯冰仪
一、各镇初中
1.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本校初中。各镇小学毕业生以镇为学区,按照“单校划片、对口直升”的原则就读。
2.招生范围。各镇辖区内的初中制定招生细则,明确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示。因小规模学校撤并,南泉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对口升入师古初中就读。
3.预登记时间和地点:6月5日由各镇初中直接到小学登记。
二、城区初中
(一)入学登记所需材料:法定监护人需在信息登记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签名盖章备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城区入学资格。
1.实验小学、朝阳小学、国人小学、北京小学、什邡外国语小学毕业生(2022年9月以前已取得城区小学电子学籍)(以下简称“城区小学毕业生”):提供学生及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房产证明、《2023年城区小升初基本信息登记表》。
2.非城区小学毕业生:①城区户籍生(含原皂角户籍)。6月5日至9日持城区户口簿和住房证件到教育局教育股领取《2023年城区小升初基本信息登记表》并完成报名预登记手续。②城区居住证生。需带上学生及家长居住证、住房证件,什邡户籍儿童同时提交跨镇入学申请(家长写出书面申请,由户口所在镇的划片初中审核签署跨镇入学意见)。③法定监护人在城区购房定居暂未取得居住证的学生,应提供全家户口簿、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的房产证、户籍所在学区初中签署的跨镇入学意见。④法定监护人需在信息登记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签名盖章备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城区入学资格。
(二)入学登记办法
1.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本校初中。
2.学区划分。特别提示:学区划分不受行政区划调整影响,仍按原学区范围招生,按照“多校划片、随机派位”与“对口直升、就近划片”(见附件)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就读学校。
(1)预登记时间、地点。6月13日至15日,城区小学毕业生以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户籍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为依据,持《2023年城区小升初基本信息登记表》、家长与子女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在所就读的小学完成预登记并完成网上学位申请。
(2)验证时间、地点。6月17日,户口属于填报初中“就近划片”区域内的学生持家长与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房产证按通知时段到预登记的初中学校完成验证手续,未按要求办理验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就近划片”资格。
(3)若预登记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由随机抽签方式决定入读该校的资格(抽签时从学校招生计划总数中减去对口直升人数、就近划片区域内子女与其法定监护人同一 户口簿的已登记人数)。未抽中的学生安排到其他未额满的城区学校就读。
(4)7月2日,持居住证生和在城区购房定居暂未取得居住证的学生,到市教育局设在方亭慈济初中的报名点登记,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含城郊学校)就读。
3.雍城街道原元石镇户籍(现雍城街道清流村、桂泉村、花桥村、箭台村户籍)和七一城西学校小学毕业生在七一城西学校就读。
4.方亭街道回澜小学的毕业生及原回澜户籍的非城区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方亭慈济初中,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可申请就读城南学校(具体办法见第5条)。
5.城南学校先对口招收城南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及回澜小学的对口直升学生,如有空余的学位再招收回澜籍的回澜小学毕业生及回澜户籍的非城区小学毕业生,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由抽签的方式决定入学资格,没有抽中的学生进入方亭慈济初中就读。
6.城区初中对口直升。北附教育集团(什邡外国语中学、什邡市实验外国语学校初中部)、方亭慈济初中、七一城西学校等3所城区初中面向城区小学实行对口直升。对口直升学生须在6月9日到对应学校完成注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7.报到注册。各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报教育局审核后发放新生入学通知。8月31日前完成新生注册,9月10日前完成电子学籍注册。
8.特别提示:实施登记地址学位记录管理。2023年,城区初中继续对“就近划片”入学登记地址、就读学校实施记录,与2020年、2021年、2022年该址入学信息进行比对,自该套住房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三、其他入学
(一)保障残疾适龄儿童入学。各学校不得拒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学习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无法接受普通教育学习的残疾适龄儿童可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要协同特殊教育学校做好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
(二)保障随迁子女入学。以下情况未能登记入学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其入读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含城郊学校)。
1.已取得居住证,但6月13日前未报名登记的随迁子女,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2.6月13日至8月31日取得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三)保障其他政策性入学。对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进藏干部职工以及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子女等入学按照相关文件执行,请在6月3日至8日到市教育局备案。
(四)其他情况。预约学位工作结束后,取得城区居住证、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原因未登记的适龄儿童,8月26日至27日由教育局根据学位余缺统筹安排入学。
四、严肃招生纪律
(一)做好招生宣传和信息公开。各校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栏、咨询电话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各项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二)核查入学信息。由公安、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以及方亭、雍城街道办配合,对户口簿、居住证、住房证明等入学信息进行全面核查,对监护人持虚假材料办理入学申请的依法查处。对不符合政策的,取消城区入学资格。
(三)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各招生学校要严明招生纪律,严格按统一发布的招生计划招生,不得提前招生。
(四)规范学籍管理。按照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要求,严格控制班额,做好中、小学学籍信息的衔接工作,确保“一人一籍、籍随人走”。
(五)建立招生工作督查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各招生学校务必精心组织,服从统筹,规范操作,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追究学校负责人的责任。教育局设立招生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8212036、8212029、8217228、8202564(节假日)。
什邡市教育局
2023年5月25日
编辑:冯冰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