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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什邡市2024年决算草案的报告
  • 标      题:关于什邡市2024年决算草案的报告
  • 索 引 号:510682-2025-005100
  • 公开对象: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 公开渠道:政府门户网站,电视或政务,政务新媒体...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五 公 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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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安排,受市政府委托,现就2024年决算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查。

一、2024年决算情况

2024年,面对严峻复杂形势和多困难挑战,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及系列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和审查批准的预算,集中精力抓发展、稳增长,推动经济健康发展。在此基础上,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决算情况总体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11,120万元,为预算的100.0%,比上年增加31,308万元,增长11.2%;加上返还性收入1,50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42,72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44,37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9,91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3,801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898万元、调入资金31,456万元后,收入总量为622,8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62,199万元,为预算的82.7%,比上年增加15,356万元,增长3.4%;加上上解支出82,11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22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1,34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3,860万元,支出总量为561,938万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结转资金60,862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收入决算具体情况是:税收收入185,700万元,为预算的97.7%;非税收入125,420万元,为预算的103.7%。其中:增值税67,865万元,为预算的87.0%;企业所得税23,424万元,为预算的117.5%;城市维护建设税56,542万元,为预算的95.7%;契税11,669万元,为预算的112.9%

支出决算主要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272万元,为预算的98.2%;公共安全支出18,583万元,为预算的98.9%;教育支出62,280万元,为预算的9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217万元,为预算的86.4%;卫生健康支出40,749万元,为预算的95.7%;城乡社区支出93,268万元,为预算的83.1%;农林水支出54,702万元,为预算的92.9%住房保障支出23,952万元,为预算的96.9%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年初安排的预备费4,000万元,当年动用3,982万元,剩余18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24年初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17,898万元,本年动用17,898万元,加上按规定安排2,422万元,2024年末余额为2,422万元。

2024年末上级结转资金60,862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方面808万元,教育方面3,14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6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8,207万元,节能环保方面3,33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9,035万元,农林水方面4,19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方面7,217万元。

2024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445万元,同比下降9.1%,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3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1,2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3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30万元),公务接待费182万元。

2024年,全市预算内基本建设支出26,547万元,主要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4,087万元、城市排涝通道治理4,234万元、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4,987万元、水利工程建设7,455万元、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52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09,317万元,为预算的71.7%,比上年减少3,693万元,下降1.7%;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27,66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93,250万元、调入资金10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3,592万元,收入总量为443,9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21,385万元,为预算的93.2%,比上年增加65,781万元,增长25.7%;加上调出资金30,734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62,350万元,支出总量为414,469万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结余资金29,463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收入决算主要情况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79,135万元,为预算的65.6%;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9,590万元,为预算的68.5%;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842万元,为预算的54.5%;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589万元,为预算的196.3%;污水处理收入1,344万元,为预算的112%

支出决算主要情况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163,615万元,为预算的98.7%;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1,743万元,为预算的94.6%;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30,585万元,为预算的98.5%。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405万元,为预算的100.0%,比上年增加585万元,增长32.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9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4万元,收入总量为2,53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801万元,为预算的99.4%,比上年增加265万元,增长17.3%;加上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资金722万元后,支出总量为2,523万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年终结余11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四)绩效评价结果情况

2024年完成事前绩效重点评估项目10个、自评估项目22个,运用评估结果调减金额20,008万元、涉及项目76个;取消申报金额19,955万元、涉及项目82个。绩效目标编审调减金额58,984万元、涉及项目115个;取消预算项目89个、涉及资金42,357万元。通过事中监控调减金额24,776万元、涉及项目103个;收回2024年不再实施项目的资金6,638万元、涉及项目37个,取消项目5个、涉及资金272万元。在单位全面自评的基础上,选取关系乡村振兴、教育、民生、产业发展等社会重点领域的63个项目(政策)开展财政重点评价,涉及“四本预算”资金26,819万元;选取13家单位开展部门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评价资金量110,273万元。

)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我市共收到债券资金213,169万元,其中:新增债券178,959万元(其中:一般债券6,059万元,专项债券172,900万元)和再融资债券34,21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110,700万元主要用于产业园区等项目,62,200万元用于债务化解

截至 2024,我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977,92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51,165万元,专项债务726,762万元),在省政府核定的1,062,051万元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以内,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以上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决算(草案)在报市政府审定、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之前,已市政府审计部门审计,并根据审计意见作了相应调整。

二、2024年落实预算决议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2024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我们全面贯彻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大力优化支出结构,有力保障了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

(一)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组合发力赋能发展优化财政政策工具,精准施力促发展。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年释放政策红利超2.29亿元。抢抓债券资金政策机遇,围绕专项债券重点支持领域积极储备项目,争取专项债券资金11.07亿元支持产业园区等重点项目建设围绕国家鼓励和扶持关键领域,争取增发国债资金和超长期国债资金4.63亿元,支持水利项目建设、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等。

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推进社会事业发展。投入2.72亿元,支持办好省定民生实事等,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投入6.07亿元支持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全面落实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要求。投入1.40亿元,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补贴等保障救助,支持新生儿免费筛查、老年助餐补贴、医养结合项目等。

加快城市更新建设,打造精致生活城市。投入3.16亿元推进城市更新及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供水、排水、供气保障,筑牢城市安全运行根基。投入1.21亿元支持30个老旧小区改造、主题公园建设、街景环境整治提升等项目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与幸福感。投入0.87亿元支持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综治中心等建设,全面推动城市安全管理与社会治理能力提质增效。

(四)强化治理守护生态,夯实基础振兴乡村。投入1.32亿元,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综合治理,持续推进生态环境综合保护与修复,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投入5.47亿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建设高标准农田3.5万亩,发放耕地地力保护、稻谷目标价格、农机购置、种粮大户等惠农补贴,助力乡村补齐短板弱项、夯实发展基础,强化城乡融合支撑。

三、2024年财政管理改革工作推进情况

2024年,我们认真贯彻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和审查意见要求,结合审计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持续优化财政体制机制,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效能,为高质量发展筑牢财政根基

(一)完善制度机制建设,夯实管理规范基石履行财会监督职责,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构建权威高效、保障有力的财会监督体系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制定《什邡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明确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各环节的职能职责。深化绩效结果应用,完善《什邡市预算绩效结果应用管理办法》等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基础支撑。

(二)强化管理提质增效,从严从紧全面规范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扎实开展差旅费管理使用、“群腐”等重点问题专项检查5次,进一步规范单位资金使用。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管理跟踪问效,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中,调减、取消、合并预算项目31个,涉及资金0.72亿元,推动预算与绩效管理深度融合。严格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加强培训并督促采购人履行好采购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和不见面开标。

聚力风险防控化解构建风险精密防控网足额编制“三保”预算,持续做好“三保”支出动态监测,强化库款动态监测,提高重点支出保障力度。做好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加大资金资源统筹整合力度,按时足额偿还债务本息,稳妥有序化解隐性债务存量。组织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地方金融组织风险排查检查、“伪金交所”专项排查等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四)加强各类监督协同,规范财经运行秩序积极推进财会监督同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贯通协同,健全重要任务协调、重点监督协同等工作机制。加强与人大监督的协同配合,认真落实人大预算审查有关要求,建立健全财会监督与人大预算联网监督信息共享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打造“阳光财政”,扎实履行政府预决算、预算绩效等信息公开主体责任。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24年,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决算情况总体较好,但我们自查还是发现了一些不足,同时市人大预算委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审计部门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包括:财政收入增长后劲不足;财政收支总体仍处于紧平衡状态;防范化解风险压力加大;财政管理有待加强等。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认真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抓好财政收入组织,努力拓展财力空间。抓好财政收入组织,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深挖国有资产资源潜力,盘活低效闲置资产,重点对特许经营权、闲置国有资产等有序处置变现,缓解财政收入压力。加大向上争取转移支付力度,强化对接汇报,紧盯国省最新投资政策、重大规划和支持方向,切实增强项目储备针对性;聚焦全市重点项目需求和债务化解实际,积极争取更多债券资金。

(二)继续做好民生保障,兜牢基本保障底线全面落实基本民生各项政策,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多渠道统筹资金支持民生事业发展,确保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65%以上。聚焦重点领域,全力抓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加强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财政资金和政策保障,切实办好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实事,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加强财政风险管控,筑牢安全发展底线持续加强“三保”运行监测,兜牢“三保”支出底线。强化库款运行监测,全力保障重点支出资金需求,防范化解库款运行风险。强化政府债务预算管理,统筹各类资金、资产、资源全力化债,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坚决遏制隐性债务新增。加强地方金融组织日常监管,持续深入开展涉非涉稳金融风险专项排查,推动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广覆盖,筑牢织密金融“安全网”。

(四)提升科学治理水平,保障财政稳健运行。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坚持“花钱必问效、低效必压减、无效必问责”,充分运用一体化信息系统绩效监控预警,发挥实时纠偏、纠错作用。纵深推进财会监督。持续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规范财经秩序。继续加强与审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探索建立计划共商、信息共享、成果共用等长效机制,减少重复监督,形成工作合力。

(五)自觉接受各项监督,提升财政管理质效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对审计部门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推动财政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按照人大“穿透式”预算审查监督有关要求,配合做好政府预算全口径和全过程监督工作。抓好审查意见和有关决议贯彻落实,积极改进财政工作。主动回应人大代表关切,努力将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转化为破解难题、推动发展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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