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院周会制度
- 索 引 号:451-20210119-173741
- 公开对象: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渠道:政府门户网站, 电视或政务ITV, 政务新媒体(微博、微信)
- 公开方式:全文发布
- 五 公 开:服务公开
- 公开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 公安部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规划发〔2013〕57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5 号 2009 年 8 月27 日修正)
- 公开内容:无
院周会由院长或副院长主持,副院长、党委正负书记、职代会主席、各科室主任、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一般为星期二下午进行。 院务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布置安排阶段性工作。 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按规定准时到会,无其他特殊原因,一般不得缺席和迟到,如因有事不能参加会议或因事不能准时到会者,必须提前向办公室告假。 会议期间,不得交头接耳,不讨论与会议议题无关的问题;不得看书看报,除重大特殊事情外,会议期间不处理其他事务,减少与会人员接电话,会议期间请关闭自己的通讯工具。 院周会的第二天早上上班后,各科室召开晨会,向职工传达院周会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