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办事指南
- 索 引 号:11-20200909-149702
- 公开对象: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工作启动之日同步公开
- 公开渠道:政府门户网站, 政务新媒体(微博、微信), 公 示 栏
- 公开方式:全文发布
- 五 公 开:决策公开, 执行公开, 管理公开, 服务公开, 结果公开
- 公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公开内容: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业困难人员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流程图》、《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指南》(含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德阳市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2、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3、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指南》(含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公益性岗位证明》、《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4、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求职创业补贴流程图》、《求职创业补贴指南》(含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德阳市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审批表》、《德阳市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德阳市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和《什邡市****院校****届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的公示》;5、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社会保险补贴流程图》、《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社会保险补贴指南》(含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含《什邡市贫困劳动者申请认定表》、《德阳市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就业困难人员证明》)、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什邡市人社局关于审定**年第**季度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的公示》。
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办事指南 一、设定依据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 (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7〕31号)。 (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好2017年度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政策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8〕44号)。 (四)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阳市财政局《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德人社〔2017〕73号)。 二、申请条件 (一)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属于企业职工的; (二)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视同缴费年限)及以上的; (三)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2个月以内的。 三、申请材料 (一)企业统一申报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1.《技能提升补贴企业汇总申请表》(两份) 2.《技能提升补贴企业申报人员花名册》(三份) 3.在职职工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本人社会保障卡或个人银行账户(复印件) 5.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6.初次申报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 (二)个人申报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1.《技能提升补贴个人申请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社会保障卡或个人银行账户(复印件) 4.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出具的在职证明 (盖公章) 6.初次申报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 四、办理流程 企业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由企业或个人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的就业服务管理部门提出技能提升补贴申请。 五、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六、办理地点、机构和方式:什邡市就业局失业保险股。疫情防控期间,可通过打电话预约时间办理或通过QQ、微信方式进行网上预先审核,待预先审核通过后再将申报资料邮寄给受理单位的方式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