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什邡市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事指南
- 索 引 号:11-20200909-149696
- 公开对象: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工作启动之日同步公开
- 公开渠道:政府门户网站, 政务新媒体(微博、微信), 公 示 栏
- 公开方式:全文发布
- 五 公 开:服务公开, 结果公开
- 公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公开内容:1、失业登记: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2、就业登记: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3、《就业创业证》申领: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4、创业补贴申领;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流程图》、《创业担保贷款指南》(内含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德阳市城乡劳动者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城乡劳动者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微利项目审核确认表》、《小微企业吸纳安置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认定证明申请表》、《德阳市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德阳市用人单位就业登记表》。
失业补助金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 (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71号); (三)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阳市财政局《转发<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的通知》(德人社发〔2020〕211号)。 二、申领条件 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参加失业保险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三、补助标准及补助时间 (一)补助标准: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发放标准为德阳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60%,即792元/月;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发放标准为德阳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40%,即528元/月。 (二)补助时间:最长6个月。 四、申领材料 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五、申领方式及申领时限 (一)申领方式 1.网上申领:登录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119.6.84.89)或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i.12333.gov.cn/2284653.jhtml),选择失业补助金事项,根据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申领。 2.现场申领:失业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最后一次失业保险参保地的就业服务机构申领。 (二)申领时限 申领时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六、申领地点及机构 什邡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失业保险股。 七、收费标准:不收费。 八、联系电话:0838-673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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