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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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19年10月28日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7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67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行政单位,基本职责有:1、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度,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工作; 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关专项改革方案,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经办规程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人力资源市场综合管理工作。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办法,建设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有序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具体实施办法,不断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就业促进、就业援助、创业帮扶和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承担职业技能鉴定和工人技术等级考评工作责任;监督管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牵头拟订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负责社会保险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险、补充保险基金征收、使用、管理、监督办法;贯彻落实统一的社会保险登记、个人账户管理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执行上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级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方案;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基金和其他资金的行政监督。 5、负责就业、失业和本级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工作。随时掌握、通报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方面的信息,及时拟定应对预案,组织实施预防、控制和调节措施,保持就业局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和退休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实施办法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保障和离退休政策。 7、负责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服务和相关人才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制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人才管理和人才培养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综合管理、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选拔及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引进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的相关政策;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负责出国(境)人员培训工作。 8、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和解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转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转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牵头组织实施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军转干部维护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管理国家公务员。依法综合管理国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聘任制公务员的分类、录用、登记、考核、晋升、奖惩、任用、交流、培训、申诉控告、辞聘辞退等工作;贯彻落实完善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健全完善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执行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协助上级公务员管理机构做好公招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 10、负责农民工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劳务开发、城乡统筹就业、农民工权益保障等方面的规划、政策和具体办法;协调推进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和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处理,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建立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制度和组织机构;承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解仲裁工作。 12、负责劳动关系行政管理工作。制定并贯彻执行劳动就业、劳动合同、劳动用工、劳动保护、社会保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的规定、办法、本地标准和程序;健全完善并运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工资集体协商机制、集体劳动合同制度处理好劳动关系重大疑难问题,创建和谐劳动关系。 13、负责监督检查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健全完善劳动保障监督政策、办法和科学管理计划;承办劳动保障监察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日常事务,组织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受理、立案、查处涉及劳动保障方面的举报投诉案件;协助上级查处重特大劳动保障监察案件。 14、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 15、负责承办省、市政府批准“扩权强县”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16、负责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坚持“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我们采取内引外联的方式畅通就业渠道,创新服务实现无缝对接,当好了就业“红娘”和创业“充电器”。全市城镇新增就业6512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36%;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778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48%;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776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94%;2015级藏区“9+3”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10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9%;劳务品牌培训390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53%;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培训180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9%;青年劳动者培训1661人,劳动者技能培训3160人,均全面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劳动力转移14.1万人,实现劳务收入27.7亿元。2018年我市全方位服务保障农民工工作得到了国务院农工办、省人社厅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农民工市民化创新经验座谈会上作书面发言。全市就业促进工作荣获全省先进。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和四川省园区企业用工监测工作均被省就业局评为全省成绩突出单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达到省平均水平任务,且在省级交叉检查中,受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表彰为先进单位。成功承办了德阳市人社基层平台现场会。就业扶贫、就业服务、就业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就业创业宣传五项工作被德阳市就业局通报表扬为单项工作成绩突出单位。 2、坚持“社保是民生之基”。我们直面基金收支问题凸显的巨大压力,加快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密织网、厚筑基,为民生托底。2018年,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73945人,基金征收7.81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2%;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81284人,基金征收4亿元;工伤保险参保52050人,基金征收1712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49%;生育保险参保39999人基金征收1012万元;失业保险参保38329人,基金征收186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8183人,基金征收21165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90818人基金征收9028万元。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率达76.11%,比目标任务高1.11个百分点。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住院费和门诊特殊疾病维持治疗费,个人支付不超过10%。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达到100%。工伤保险工作得到人社部工伤司、省人社厅的一致认可,医疗保险工作在全省医保会上作典型经验交流发言,社会保险工作荣誉省上表扬,并被评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 3、坚持“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我们做好人才引进、培养、激励、服务、平台建设等,着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资源支撑,2018年,通过公开选调的方式选调50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完成目标任务30名的167%。完成480名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档案清理工作,完成目标任务370名的130%。新增技师17名,完成目标任务6名的283%;新增中级职称或者研究生学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64名,完成目标任务200名的182%。成功将德阳级“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园区”创建为“省级大学生创新园区(孵化基地)”并授牌,新创建了“京元工坊”创业孵化基地。打造德阳市级专家下基层行动暨专家服务示范站3个。积极组织我市优秀城乡创业者参加什邡市首届“新什力”创新创业大赛、德阳市“千里眼”创业大赛, 荣获“特别贡献奖”、 创业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共计8个奖项,四川华磷科技有限公司代表四川省参加全国比赛荣获“创翼之星”荣誉称号;我市被省人社厅评为第三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优秀组织奖。成功培育新增德阳市级创业明星3人,创业新星2人。成功创建技能大师工作室2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个,培养了首席技师1名、技术能手6名。全面创新(国际)领军人才的引进和遴选,主动申报德阳市领军人才16名,其中科技类6名,非科技类10名。省人社厅赖荣副厅长视察什邡工作时,对我局人才人事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4、深化法治建设,坚持“劳动关系是和谐之基”。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责权清单管理84项,完成目标任务60项的140%,按照什邡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改革试点移交工作安排,于2018年底向市行政审批局移交了16项。全年开展联合执法检查4次,完成目标任务2次的200%,未被有权机关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责令履行,案卷评查中无不合格卷宗。履行复议应诉职责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书,认真办理司法建议。积极组织1900名公务员(参公人员)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完成目标任务1600名的118.75%。大胆探索建立信访、监察、仲裁“三位一体”运行机制,构建规范有序、公平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为劳动者撑起维权“保护伞”。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超过98%;调处投诉案件37件,协调处理农民工工资案件26件,追讨欠薪1970余万元(含工程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件1件,移送司法机关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件;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659件,涉案金额2698万元,结案率达98%。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目标任务。并在德阳市仲裁裁决书撰写技能竞赛中获得第一名的优异成绩。 5、认真履行“一岗多责”工作职责。一是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环境,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不断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巡查监察和调处力度。对社保清欠、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退役军人服务、90年代末未分配大中专毕业生稳定工作等,主动谋划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台账,定期研判,确保总体态势可控,基本稳定,未发生一例到德到省进京等非访案例。社会保险费清欠252笔1927万元。全市军转干部稳定可控,得到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常务副部长方永祥将军的高度肯定和省军转办好评。二是为坚决打赢环保攻坚战,认真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最大化充实环保部门人手,做好职称评定(聘用),调整特殊岗位工资待遇,充分激发了环保工作热情。三是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消防知识普及和消防专题讲座,全局干部职工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进一步明确。2018年没有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四是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和扶贫协作工作。专项扶贫方面,就业扶贫工作超额完成任务,全年成功创建德阳市扶贫示范基地4个,扶贫示范村4个,国家级扶贫示范基地1个。为我市低保、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员、特困人员共6593人全部申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涉及资金65.93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共13209人申请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纳资金237.76万元。选派4名“第一书记”和一名驻村工作队,沉到田间地头当好脱贫“带头人”,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村入户“攀穷亲”,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五清楚”台账。喜德对口帮扶方面,我局组织用人单位赴喜德县举办专场招聘会1场,组织技能培训专班4期,其中跨地区扶贫专班1期(22名学员均成功实现就业),援助喜德县提档升级了8个乡镇的人社基层服务平台,实现什喜两地就业信息共享4810条。 6、恪尽职守,人社工作实现“多点开花”。2018年以来我们敢于担当,履职尽责,圆满超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的同时,探索创新发展思路,积极打造高效、优质的人社服务体系。一是创新创优促发展。我市农民工“市民化”工作成绩突出,经省委农工办推荐,国务院农工办审批,参加全国性会议并代表县级城市典型发言。医保监管工作在全省医保监管培训会上代表县级经验交流发言。就业扶贫和就业创业工作经验向全省推广。按照“八个标配、六个统一”和“均衡化、标准化、规范化”的观念,建成一批覆盖全市、镇(街道)、村(社区)的人社标准化服务平台。《服务百姓画好“同心圆”,什邡人社助力乡村振兴》的什邡模式在全省推广。成功打造德阳市就业扶贫示范村和德阳市就业扶贫示范基地。德阳市首例追回先行支付工伤待遇30万余元,打响德阳医保基金追偿“第一枪”。稳妥推进社保费征管职能划转工作,面对民生大局,无条件补位,做好了“划而未转”等业务遗留问题处置。平稳推进我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人员分流安置工作。因地制宜,推出项目制培训,彻底打破沿用多年的技能培训传统模式,探索创建了按需培训、课时灵活、快捷考核的新模式。深入调研,修订《机关事业人员调动管理办法》;全年公选调入53人,公招145人,商调13人,其中研究生学历20人,评定中级以上职称364人,极大优化我市人才结构,有效服务了什邡经济社会发展。以市委第一巡察组“点穴式”巡察为契机,探索建立了纪委监察等移交问题线索办理工作流程,全年协查线索6起,办理因受处分影响年度考核的54人次,影响工资待遇的19人次,其中因受处分开除的4人次,并取消工资待遇。确保对受处分人员的处理情况无遗漏,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尽责。二是积极承办现场会,展现人社魅力。承办国务院农工办现场会,为农民工“市民化”工作提供了创新经验。人社部工伤司现场会在我市召开,为地震灾后工伤保险后扶作用发挥提供了基层经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现场评审会在我市青年创业孵化基地举行,省就业局副局长龙树贵参加现场评审会,对我市大学生创业就业工作充分肯定。承办德阳市基层平台标准化建设试点现场会,德阳市人社局局长刘泽球带队,6个县市区相关领导到师古镇红豆村参加了此次现场会,我局就《画好人社“同心圆”,畅通“最后一公里”》作典型经验发言。三是节约本地财政资金,全力争取资金。为促进就业创业、企业“稳岗”转型,在同级县市区大幅减少的背景下,什邡不降反增,争取上级就业资金2700万余元,超出计划的35%以上。为使医保群众少花钱,有效促进我市医疗机构,特别是乡镇卫生院健康有序发展,多方努力争取上级城乡居民补助资金7849万元,额外追加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1204.98万元。大胆尝试,推行伤残军人医疗参保,为财政年节约资金100余万元。主动与成兰铁路公司对接,为什邡财力新增加4700万元。 二、机构设置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什邡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 什邡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3. 什邡市医疗保险局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8399.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48.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51.20万元;支出总计8318.47万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699.57万元,增长9.2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26.47万元,下降100%,年初结转和结余增加32.05,增长26.90%,收入总额减少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和人员减少导致的日常经费减少;支出减少124.38万元,下降14.73%,支出减少主要变动原因是因为项目支出减少和人员减少导致的基本支出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8399.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48.00万元,占98.20%;年初结转和结余151.20万元,占1.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8318.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3.80万元,占27.33%;项目支出6044.67万元,占72.6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399.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48.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51.20万元;支出总计8318.47万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699.57万元,增长9.2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26.47万元,下降100%,年初结转和结余增加32.05,增长26.90%,收入总额减少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和人员减少导致的日常经费减少;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4.38万元,下降14.73%,支出减少主要变动原因是因为项目支出减少和人员减少导致的基本支出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外,数据来源于财决Z01-1表,口径为“总计”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18.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24.38万元,下降14.73%。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的减少和人员减少导致的基本支出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18.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6.2万元,占4.52%;教育支出1.1万元,占0.0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53.5万元,占54.74%;医疗卫生支出2890.63万元,占34.75%;农林水支出382.48万元,占4.60%;住房保障支出114.56万元,占1.3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318.47,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18年决算数为376.20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力资源事务-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支出310.95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力资源事务-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65.25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1.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教育支出-修及培训-干部教育支出0.1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支出-进修及培训-培训支出1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18年决算数为4553.50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127.80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9.40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综合业务管理支出685.56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就业管理事务支出12.27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支出49.51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信息化建设支出12.80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472.60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劳动关系和维权支出7万元,完成预算100%。 (9)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支出1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管理事务支出494.18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52.95万元,完成预算100%。 (1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0.53万元,完成预算100%。 (1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6.92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就业补助-职业培训补贴支出6.39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就业补助-求职创业补贴3万元,完成预算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就业补助-其他就业补助支出661.40万元,完成预算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285.73万元,完成预算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4.46万元。完成预算100%。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10.80万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9.61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60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50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2.35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2697.27万元,完成预算100%。 (7)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其他医疗保障支出50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382.4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农林水支出-农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支出14.27万元,完成预算100%。 (2)农林水支出-扶贫-社会发展支出368.21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114.56万元,完成预算100%,为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 (数据来源财决08表,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73.8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65.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数据来源财决07表)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万元,占69.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万元,占30.77%。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7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7年相比增加2.69万元,增长42.63%。主要原因是业务增加和车辆老化大修理费用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万元。主要用于农民工维权、社保稽核、工伤事故调查、医保检查监督、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调查监督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35万元,下降8.05%。主要原因是例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1批次,45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 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方亭街道办公益性岗位满三年人员继续上岗经费项目、转业志愿兵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项目、新农保外包服务合同价款项目、特殊人员医疗项目、军转干经费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实际预算支出(除相关项目支出外)均按季度对照年初预算和严格按照各项财经制度审核执行,并完善内控相关管理制度及审批手续,对支出情况进行分析评估;项目管理合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民生项目的实施促进了特殊人员的就业和生活医疗保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促进了社会的繁荣稳定。项目管理也到位,各部门通力配合,按进度实施项目。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方亭街道办公益性岗位满三年人员继续上岗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61.36万元,执行数为661.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解决了什邡市方亭街道办公益性岗位满三年人员就业问题,保证了全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达到了稳定社会的目的。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2)“转业志愿兵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02.98万元,执行数为402.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该项目的实施有效地解决了什邡市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就业困难问题,达到了稳定社会的目的。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3)“新农保外包服务合同价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32万元,执行数为4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按照“保基本、全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方针,切实落实好了这项惠民政策,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了社会经济发展成果,促进了社会繁荣稳定。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人寿保险公司的考核,优化考核指标,督促其更好的履行合同。 (4)“特殊人员医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极大地缓解了该部分人群的医疗费用问题,特别是让那些曾经为国家和人民做出贡献的老革命者和伤残军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5)“军转干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74.37万元,执行数为174.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切实落实国家对企业军转干部的解困维稳工作,达到社会安全稳定。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方亭街道办公益性岗位满三年人员继续上岗经费项目”、 “转业志愿兵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项目”、“新农保外包服务合同价款项目”、 “特殊人员医疗项目”、“军转干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2-6。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18年,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8.48万元,比2017年减少4.43万元,下降1.42%。主要原因是人员较上年减少。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2018年,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数据来源财决CS06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以上收入类型之外的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力资源事务-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支出:指军转干安置、人员经费、自主择业退役金等方面的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力资源事务-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外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11. 教育支出-进修及培训-干部教育支出:指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 12.教育支出-进修及培训-培训支出:指反映各部门用于培训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目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综合业务管理支出:指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方面综合性管理事务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就业管理事务支出:指反映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支出:指反映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信息化建设支出:指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指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劳动关系和维权支出:指反映劳动关系和维权事务支出。 2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支出:指反映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办案经费、调解仲裁能力建设等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管理事务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费支出。 2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就业补助-职业培训补贴支出:指反映财政用于落实相关职业培训政策方面的补贴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就业补助-求职创业补贴:指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等求职创业给予的补贴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就业补助-其他就业补助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指反映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3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经费。 3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3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指反映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37.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其他医疗保障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38.农林水支出-农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支出:指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39.农林水支出-扶贫-社会发展支出:指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中学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40.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参照《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4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 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行政单位, 内设12个股室,下设3个二级预算单位。包括:什邡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什邡市就业服务管理局、什邡市医疗保险局。 (二)机构职能。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有:1、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度,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工作; 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关专项改革方案,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经办规程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人力资源市场综合管理工作。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办法,建设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有序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具体实施办法,不断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就业促进、就业援助、创业帮扶和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承担职业技能鉴定和工人技术等级考评工作责任;监督管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牵头拟订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负责社会保险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险、补充保险基金征收、使用、管理、监督办法;贯彻落实统一的社会保险登记、个人账户管理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执行上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级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方案;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基金和其他资金的行政监督。 5、负责就业、失业和本级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工作。随时掌握、通报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方面的信息,及时拟定应对预案,组织实施预防、控制和调节措施,保持就业局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和退休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实施办法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保障和离退休政策。 7、负责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服务和相关人才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制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人才管理和人才培养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综合管理、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选拔及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引进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的相关政策;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负责出国(境)人员培训工作。 8、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和解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转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转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牵头组织实施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军转干部维护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管理国家公务员。依法综合管理国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聘任制公务员的分类、录用、登记、考核、晋升、奖惩、任用、交流、培训、申诉控告、辞聘辞退等工作;贯彻落实完善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健全完善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执行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协助上级公务员管理机构做好公招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 10、负责农民工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劳务开发、城乡统筹就业、农民工权益保障等方面的规划、政策和具体办法;协调推进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和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处理,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建立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制度和组织机构;承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解仲裁工作。 12、负责劳动关系行政管理工作。制定并贯彻执行劳动就业、劳动合同、劳动用工、劳动保护、社会保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的规定、办法、本地标准和程序;健全完善并运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工资集体协商机制、集体劳动合同制度处理好劳动关系重大疑难问题,创建和谐劳动关系。 13、负责监督检查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健全完善劳动保障监督政策、办法和科学管理计划;承办劳动保障监察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日常事务,组织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受理、立案、查处涉及劳动保障方面的举报投诉案件;协助上级查处重特大劳动保障监察案件。 14、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 15、负责承办省、市政府批准“扩权强县”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16、负责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截止2018年12月,共有编制139名,实有在职人员116人。其中:行政编制22名,实际22人;参公编制40名,实际33人;事业编制68名,实际52人;工勤编制9名,实际9人。离退休人员46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46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18年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入预算总额为8399.2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248.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51.2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18年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支出总额为8318.47万元,结转下转使用80.73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18年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绩效目标制定、目标完成、预决算编制等均按照市财政局下达的相关文件指标进行了编制,并经局党组会讨论通过后按要求上报市财政局后,由市财政局审核后下达,支出均按相关要求严格执行预算范围内开支,同时对预算的执行全过程进行监督,包括事前(预算申报阶段)、事中(预算执行阶段)和事后(预算完成阶段);全年无违规记录。 (二)专项预算管理。 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执行《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按照省级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专款专用原则根据各项目进展、完成情况,合理规划、科学分配专项资金。全面完成专项预算绩效目标,无违规记录。 (三)结果应用情况。 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市财政局下达的预算指标,严格执行预算内开支,保障了单位正常运转。本部门的预决算编制均按照市财政局下达的相关文件指标进行了编制,按时完成经费编制工作,决算报表和说明均在什邡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绩效目标也按照有关文件如实进行了编报。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财政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保障了机关的正常运转,保证了人社各项工作职能能够较好的发挥,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老百姓就业,为当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作出了贡献。 (二)存在问题。按照市财政局要求,我局预算编制以历史数据为基数,部分项目及金额与本年实际业务需求有一定差距,预算编制还需进一步细化。 (三)改进建议。 1、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监督制度。严禁超预算和无预算安排支出,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的费用。 2、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和审批,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3、认真梳理专项业务资金需求,确保项目正常实施。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充分梳理新一年专项业务需求,及时申报新增专项业务的资金,确保相关工作及时推进。
附件2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方亭街道办公益性岗位满三年人员继续上岗经费”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一)概况。该项目用于支付方亭街道办安置的公益性岗位满三年人员继续上岗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费用,2018年全年最高人数241人,其中234人购买社会保险,岗位补贴1650元/人/月,社会保险补贴977.886元/人/月。 (二)项目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方亭安置人员经抽查在岗在位,岗位补贴由方亭街道办财务部门直接拨付到个人银行卡上并上交银行回执。 2、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对专项资金的管理进行了规范,由市人社局财务股负责具体核算,做到支付及时、核算规范准确。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我局按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工作,按时提交部门预算草案;本单位的财务制度健全,制度执行严格,会计核算符合财政局的相关规定,资金使用做到了专款专用,开支标准合理、合法。 (二)绩效分析 解决了什邡市方亭街道办公益性岗位满三年人员就业问题,保证了全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达到了稳定社会的目的。 三、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决策 1、绩效目标:扶持方亭街道办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维护社会稳定。 2、决策依据:《什邡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通知》2013年4月25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徐光勇在市政府第七会议室主持召开市十七届政府第二十一次常务会议议定:同意由市财政安排资金用于解决在方亭街道办公益性岗位工资满三年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失地农民库区村民职业培训和就业创业资金审核拨付有关问题的通知》(什人社【2013】133号),经与什邡市财政局议定,经市政府同意的特殊困难对象(含公益性岗位超三年人员等)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由市政府安排用于开展职业培训和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二)项目管理 2018年度本级安排资金661.36万元,使用661.36万元,全部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岗位补贴由什邡市方亭街道办事处财务拨付到公益性岗位个人银行账户并上交银行回执至什邡市就业服务管理局,社会保险补贴由方亭街道办统一向什邡市社保局缴纳,并降缴费发票复印件装订进拨款资料。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无 (二)相关建议。无
附件3 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转业志愿兵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一)概况。该项目用于支付公益性岗位安置的专业志愿兵的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费用,2018年全年最高人数96人,其中86人购买社会保险,岗位补贴1650元/人/月,社会保险补贴1303.848元/人/月。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公益性岗位安置转业志愿兵经抽查在岗在位,岗位补贴由各用人单位直接拨付到个人银行卡上并上交银行回执。通过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审核后交市人社局财务股向市财政申请资金,下拨至各乡镇及用人单位。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对专项资金的管理进行了规范,由市人社局财务股负责具体核算,做到支付及时、核算规范准确。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我局按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工作,按时提交部门预算草案;本单位的财务制度健全,制度执行严格,会计核算符合财政局的相关规定,资金使用做到了专款专用,开支标准合理、合法。 (二)绩效分析 该项目的实施有效地解决了什邡市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就业困难问题,达到了稳定社会的目的。 三、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决策 1、绩效目标:扶持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人员就业,维护社会稳定。 2、决策依据:该项目决策依据为《中共德阳市委办公室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部分失业军队退役人员帮扶解困工作的通知》(德委办【2010】100号),对吸纳失业军队退役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用人单位和公益性岗位,按实际招用人数,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其中对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的,同时给予工伤、生育保险补贴。2012年7月24日,什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部分困难失业转业志愿兵工资待遇调标工作会会议纪要》议定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2012年4月9日召开的部分困难下岗转业志愿兵解困工作会确定的政策执行(什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第29期会议纪要),今后随着常态性公益性工作岗位工资标准的调整而同步调整。 (二)项目管理 2018年度本级安排资金402.98万元,使用402.98万元,全部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岗位补贴由个用人单位拨付到公益性岗位个人银行账户并上交银行回执至什邡市就业服务管理局,社会保险补贴由各用人单位统一向什邡市社保局缴纳,并将缴费发票复印件装订进拨款资料。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无 (二)相关建议。无
附件4 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农保外包服务合同价款”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根据什邡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2015年12月14日,市十七届政府第五十三次常务会议议定:同意向社会组织购买村(社区)按劳动保障、民政低保等基本公共服务。并于2016年6月1日由什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由中标单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市分公司与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定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期限为3年(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服务价款为445万元/年。此项目资金年初由市财政局下部门预算给市人社局(432万元)、市民政局(13万元),市人社局每年根据人寿保险公司完成项目情况分二次支付合同价款。 (二)项目绩效目标。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什邡市支公司配备镇、村基层工作协理员,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劳动就业服务。 2、社会保险管理服务。 3、医疗保险管理服务。 4、劳动关系协调。 5、促农增收、统筹城乡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类基础数据调查上报。 6、协助市民政局开展最低生活保障经办服务。 具体目标完成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1、什邡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续保94684人,新参保4522人,退休3232人,生存年检72981人;2、农村劳动力实名制信息动态管理,变更91401人,新增3860人,减少19978人;3、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274102人;4、社会保障卡申请信息采集今年申请1588人;5、对2018年工伤死亡职工供养亲属158人进行资格认证;6、2018年1-12月,医疗监管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监管1538次,监管检查8995人次。监管处理违规医院673次,违规1086人次,拒付医疗保险统筹支付88.58万元 ;外伤调查5667人次,拒付件数126件,拒付金额109.55万元。监管抽查药店51家,暂停药店POS机刷卡5家;7、低保调查937户,低保复查8203户。综上,人寿保险公司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我局按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工作,按时提交部门预算草案;本单位的财务制度健全,制度执行严格,会计核算符合财政局的相关规定,资金使用做到了专款专用,开支标准合理、合法。 (二)绩效分析 通过购买服务,督促人寿保险公司从事村(社区)劳动保障、民政低保服务的工作人员能够发扬忠诚尽职、团结奉献、开拓创新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基本、全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方针,切实落实好了这项惠民政策,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了社会经济发展成果,促进了社会繁荣稳定。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该项目资金全部为本级财政资金,由市财政局年初下预算给市人社局,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2、资金使用。该项目资金每年分二次支付(每年的年中和年终),截止2018年12月31日分两次通过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了人寿保险公司445万元(包括2017年下半年和2018年上半年服务费)。支付的依据主要是合同,另外,人社局在支付此项目资金时首先是经办股室对人寿保险公司业务工作的考核,工作任务完成后再由人寿保险公司开票,人社局再向市财政局申报项目资金,最后直接由转账方式支付给人寿保险公司。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对专项资金的管理进行了规范,由市人社局财务股负责具体核算,做到支付及时、核算规范准确。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该项目由市社保局具体组织实施,具体经办股室为农保股,监督人寿保险公司的服务行为和对其进行年终考核。 四、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该项目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均已圆满完成。 (二)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该项目对照项目计划目标,均达到质量目标,完成质量好。(三)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该项目按照目标要求,按进度完成目标任务。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二)相关建议。加强对人寿保险公司的考核,优化考核指标,督促其更好的履行合同。
附件5 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特殊人员医疗”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特殊人员医疗为离退休干部、伤残军人的医疗补助费用,根据市人社、市财政、市民政、市老干局协商,委托市医保局代为结算医疗费用,预算资金为50万元,实行实报实销,如超过预算,在当年予以指标追加。 (二)项目绩效目标。缓解离退休干部、伤残军人的医疗负担。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我局按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工作,按时提交部门预算草案;本单位的财务制度健全,制度执行严格,会计核算符合财政局的相关规定,资金使用做到了专款专用,开支标准合理、合法。 (二)绩效分析 特殊人员医疗的实施极大的缓解了该部分人群的医疗费用问题,特别是让那些曾经为国家和人民做出贡献的老革命者和伤残军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该项目资金全部为本级财政资金,由市财政局年初下预算给市人社局,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2、资金使用。该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局预算给市人社局,2018年12月31日当年预算50万已全部划拨到位,通过业务股室对医疗费用审核后,特殊人员医疗2018年度支付50万元。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对专项资金的管理进行了规范,由市人社局财务股负责具体核算,做到支付及时、核算规范准确。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该项目的医疗费用核算范围参照基本医疗执行,由业务股室审核结算后,交财务按类别列支。 四、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该项目的补助人员范围是曾经为国家和人民做出贡献的老革命者和伤残军人等,报销时间是根据本人情况自行前往报销结算,各项指标均为动态,结余转下年继续支付,对特殊人员的医疗待遇支付,做到应支尽支。因此,该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均已圆满完成。 (二)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该项目对照项目计划目标,均达到质量目标,完成质量好。(三)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该项目按照目标要求,按进度完成目标任务。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无 (二)相关建议。无
附件6 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军转干经费”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根据人发[2002]82号《关于认真解决部分在企业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3]29号《转发人事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发[2002]82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04]40号、德委办发[2005]2号、德劳社办[2005]27号、德市人发[2006]40号、[2001]国转联8号等文件精神,对企业军转干部发放职务和生活费补贴(含企业在岗、下岗失业、退休、失业、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缴纳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发放特殊救助。 (二)项目绩效目标。该项目由人社局军转干负责组织实施,对各类军转干按照政策规定发放相关待遇,维护社会维定。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项目申报内容是否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我局按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工作,按时提交部门预算草案;本单位的财务制度健全,制度执行严格,会计核算符合财政局的相关规定,资金使用做到了专款专用,开支标准合理、合法。 (二)绩效分析 该项目的实施,为切实落实国家对企业军转干部的解困维稳工作,达到社会安全稳定。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2018年度中央安排资金74.98万元,使用74.98万元;2018年省级安排资金17.65万元,使用17.65元;2018年度本级安排军转干资金174.37万元,使用174.37万元。 2、资金使用。该项目资金由人社局财务股通过银行代发的方式发放生活补贴和职务补贴,通过转账的方式发放特殊救助和缴纳社会保险。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及时足额支付各项资金。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对专项资金的管理进行了规范,由市人社局财务股负责具体核算,做到支付及时、核算规范准确。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该项目由人社局军转办负责组织实施,由市人社局财务股负责人员生活补贴职务补贴、特殊救助的发放,保险的缴纳,且各项待遇均按月足额兑现。 四、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该项目按照规定全部完成。 (二)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该项目按照要求全面完成。 (三)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该项目为每月各类军转干发放补贴及缴纳社保,已经全部完成。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无 (二)相关建议。认真做好预算,做到更细化的预算和核算。
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总表三、支出总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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