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蓥华镇委员会 蓥华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蓥华镇党政班子成员和退出领导岗位人员分工及联村(社区)安排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办(中心)、驻镇各单位:
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就党政班子成员分工及联村(社区)调整如下:
一、班子成员分工
薛 佳 党委书记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李慕飏 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
负责财政、审计工作。
分管财政工作办公室。
徐正涛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
龚华超 党委副书记、人大副主席提名人选
协助镇党委书记抓好党的建设、镇人大主席开展好人大工作。分工负责基层治理、镇村干部队伍建设、人事劳资、工会、机要保密、信息档案、党史市志、老干部、关工委、共青团、后勤保障和机关事务、统计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统筹协调“三农”、深化改革、疫情防控和督查督办工作。
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
赖 兵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分工负责法治、综治、信访、维稳、司法、矛盾纠纷化解、治安联防、平安建设、扫黑除恶和禁毒、砂石矿产资源综合监管、依法行政执法、依法治市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社会治理办公室。
联系蓥峰法庭、司法所、景区派出所、蓥华派出所、交警三中队。
陈 淼 党委委员、副镇长
分工负责基层政权建设、组织实施社会发展规划、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政务公开、劳动社会保障、创业就业、民政、慈善、社会救助、教育、科技、卫生健康、残联、优抚、退役军人、敬老院、农民工、疫情防控、妇联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社会事务办公室和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社会事务服务站、卫生健康服务站)工作。
联系医院、学校。
周 祥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分工负责镇纪委、目标绩效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纪检监察室。
罗 州 党委委员、组织宣传统战委员
分工负责组织、宣传、统战、科协、农业农村产业发展及项目建设、农产品及投入品的质量监管、三资管理、乡村振兴、水利、防汛、移民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乡村振兴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
联系农商银行、邮政储蓄、供电所。
代龙波 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副镇长
分工负责武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环保、饮用水源地的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和监督管理、集镇建设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城乡(含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武装部、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城镇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市应急救援大队、市场监管所。
张 露 副镇长
分工负责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发展、投资促进、固定资产投资,征地拆迁、自然资源规划和管理、森林防火和地质灾害防治、道路交通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工作,协助做好统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经济发展办公室、自然资源和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国土所。
殷 源 副镇长
负责文旅争先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牵头负责“文旅活动”工作。
分管发展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站)。
中共蓥华镇委员会 蓥华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蓥华镇党政班子成员和退出领导岗位人员分工及联村(社区)安排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办(中心)、驻镇各单位:
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就党政班子成员分工及联村(社区)调整如下:
一、班子成员分工
薛 佳 党委书记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李慕飏 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
负责财政、审计工作。
分管财政工作办公室。
徐正涛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
龚华超 党委副书记、人大副主席提名人选
协助镇党委书记抓好党的建设、镇人大主席开展好人大工作。分工负责基层治理、镇村干部队伍建设、人事劳资、工会、机要保密、信息档案、党史市志、老干部、关工委、共青团、后勤保障和机关事务、统计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统筹协调“三农”、深化改革、疫情防控和督查督办工作。
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
赖 兵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分工负责法治、综治、信访、维稳、司法、矛盾纠纷化解、治安联防、平安建设、扫黑除恶和禁毒、砂石矿产资源综合监管、依法行政执法、依法治市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社会治理办公室。
联系蓥峰法庭、司法所、景区派出所、蓥华派出所、交警三中队。
陈 淼 党委委员、副镇长
分工负责基层政权建设、组织实施社会发展规划、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政务公开、劳动社会保障、创业就业、民政、慈善、社会救助、教育、科技、卫生健康、残联、优抚、退役军人、敬老院、农民工、疫情防控、妇联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社会事务办公室和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社会事务服务站、卫生健康服务站)工作。
联系医院、学校。
周 祥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分工负责镇纪委、目标绩效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纪检监察室。
罗 州 党委委员、组织宣传统战委员
分工负责组织、宣传、统战、科协、农业农村产业发展及项目建设、农产品及投入品的质量监管、三资管理、乡村振兴、水利、防汛、移民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乡村振兴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
联系农商银行、邮政储蓄、供电所。
代龙波 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副镇长
分工负责武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环保、饮用水源地的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和监督管理、集镇建设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城乡(含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武装部、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城镇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市应急救援大队、市场监管所。
张 露 副镇长
分工负责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发展、投资促进、固定资产投资,征地拆迁、自然资源规划和管理、森林防火和地质灾害防治、道路交通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工作,协助做好统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经济发展办公室、自然资源和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国土所。
殷 源 副镇长
负责文旅争先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牵头负责“文旅活动”工作。
分管发展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