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居寺村资产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规范村级财务收支行为,管好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保证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规范我村“三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财务收入管理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合理组织收入,加强货币资金管理。村级集体收入必须全额及时缴入财政专户,统一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主要包括:停车场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集体建设用地收益和其他收入等。
2、收入行为一经发生,必须在3日内缴入账户,坚持先收后支,严禁以收抵支,坐收坐支。所有收入在规定时间内未入账的,由经手人承担相应的纪律和法律责任。
3、收入票据必须使用统一票据。收取集体资金时统一使用《结算凭证》,收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要使用农民负担专用票据,任何组和个人不得自制、自购其他收款收据。
龙居寺村资产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规范村级财务收支行为,管好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保证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规范我村“三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财务收入管理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合理组织收入,加强货币资金管理。村级集体收入必须全额及时缴入财政专户,统一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主要包括:停车场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集体建设用地收益和其他收入等。
2、收入行为一经发生,必须在3日内缴入账户,坚持先收后支,严禁以收抵支,坐收坐支。所有收入在规定时间内未入账的,由经手人承担相应的纪律和法律责任。
3、收入票据必须使用统一票据。收取集体资金时统一使用《结算凭证》,收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要使用农民负担专用票据,任何组和个人不得自制、自购其他收款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