湔氐镇2021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规范和指导全镇有效应对水旱灾害,化解重大风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围绕防汛减灾、抗旱保收、超标洪水防御、社会安定等重点工作。特修订本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省颁布的实施条例,为修订本预案的依据。
1.3 编制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
(2) 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
(3)落实行政首长负责任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企事业单位(法人或负责人)责任制;
(4)立足本镇实际,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范围为什邡市湔氐镇境内突发性山洪、旱情、泥石流、山体滑坡、超标洪水等水旱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包括驻镇各企事业单位)。
第二章 基本情况
2.1 自然社会经济基本概况
什邡市湔氐镇位于什邡西北部,距什邡城区20公里, 距省会成都78公里,紧邻成绵复线、S106线和北京大道。境内东北部为平坝,西南部为丘陵,西部为山区。地形西北高、东南低。山区、丘陵、平坝分别占42.1%、3.5%、54.4%。
全镇辖11个行政村和隆兴、新街两个社区,幅员面积50.65平方公里。总人口31137人,其中:农业人口30202人,非农人口935人。辖区内土地资源共3613公顷,森林覆盖率47%。有银杏、楠木、香樟等100 余种珍贵植物资源,蕴藏丰富的煤、页岩等矿产资源和地热资源。黄背木耳、大蒜、猕猴桃是湔氐镇三大特色农业产业。
境内属沱江水系,有围山渠(大寨渠)、斑鸠河、红岩渠。(大寨渠)的3、4、5支渠流经境内,境内流长9.3千米,保障2万亩农业生产的用水;红岩渠境内流长3.8千米,供应0.5万亩农业生产用水。镇域内有纸厂沟、大流寺沟、小流寺沟、龙居寺沟、宝山沟、桃子奄沟等六条山沟纵横其间,是发展旅游和休闲度假的理想之地。
我镇处于山区的龙居寺村、龙泉村有多个地质灾害监测点及山洪监测点,是山洪次生灾害和其它多种自然灾害的发源地。加之山沟河床比降大,沟口小,因而其冲刷力强,极易毁坏堤坊,对沿河农户的生命财产构成了严重威胁。近年来,随着灾后治理建设,减轻部分防洪压力,但防洪的难度仍然极大。
2.2 历史山洪灾害损失及成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山洪灾害损失较大的年份分别为1990年、1993年、1995年、2012年、2013年,2018年、2020年区间强降雨引发的山洪、内涝灾害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和现实困难,使我镇社会经济遭受了巨大的损失。分析其发生的原因,主要由于持续降雨或局部强降雨造成山洪灾害,损毁水利和防洪设施,再次产生地质滑坡。
2.4 山洪灾害防御现状
湔氐镇历年来将超标洪水、突发山洪、地质灾害、旱情防御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的重点,每年都要对水旱防灾知识进行宣传,完善组织机构,修定防灾减灾预案、救灾措施,确定灾害险工地段,做好危险区监测预警、农户疏散转移、灾后恢复生产管理等工作,力争将水旱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防灾工程治理上,过境的大寨渠、斑鸠河、王皂支渠等排洪河段,通过实施灾后水毁堤防修复。确保全镇防洪工程设施得到了有效的保障。
第三章 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
3.1划分原则
危险区主要是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将直接造成区内人员伤亡以及房屋、公共设施等财产损失。危险区一般处于河谷转弯处、较窄山沟河口、河滩、陡坡下、低洼处和不稳定山体下;安全区是指不受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安全区是危险区人员的避灾场所。安全区一般选在地势较高,平坦或坡度平缓的地方,避开河道、沟口、陡坡、低洼地带。
3.2湔氐镇“两区”基本情况
根据湔氐镇山洪灾害多年来发生的情况,经过排查总结,龙居寺村的向家沟、龙居寺山沟;龙泉村的纸厂沟;龙泉村释迦佛、韩家包;龙居寺村两河口等附近易发生山洪、泥石流,属山洪灾害危险区域。龙居寺村村部、龙泉村村部、等地势较高、地带平坦,较为安全,利于群众转移和安置,确定为山洪灾害防御安全区。一旦发生山洪威胁,危险区村民和游客可沿撤离路线向附近安全区域转移。
第四章 组织指挥系统
4.1组织指挥机构
湔氐镇成立了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李波、镇长黄昌继任组长,副镇长廖方静、李志华、马金龙、谢竞雄、张世明等为副组长,自然资源和建设管理办、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派出所、供电所、卫生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设监测、信息收集报送、转移安置调度、后勤保障等四个工作小组和机关40人以上的应急抢险队。工作组负责防汛抗旱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包括灾情监测、汇报、抢险、现场稳控、人员转移、财产转移、救护、生活临时安置、心理疏导等)。各行政村成立以村支部书记为负责人的山洪灾害防御及人员转移安置工作组,并成立以基干民兵或小组负责人为主体的15-40人及以上应急抢险队。沿山两个村5个山洪灾害受威胁点均落实降雨和超标水位、工程险情、泥石流、滑坡等监测人员,并造花名册报市防汛指挥机构备查。遇旱情时,各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组织,做好协调和解释工作。在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下,及时采用备用水源及提灌设备运行措施,以保苗为主。
4.2 职责和分工
湔氐镇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在市防洪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和超标洪水防御工作,具体负责全镇的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市级有关部门汇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等。各村负责本村内降雨监测、预警、人员转移和抢险等工作。
工作组职责:
信息组:由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于明亮负责转发市防洪抗旱指挥部、气象局、水文等部门各种气象信息到村及防汛减灾工作群。收集各村暴雨、超标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水利工程险情等信息并及时逐级上报。及时为领导指挥决策部署提供依据。
调度组:由指挥长李波书记、黄昌继镇长负责抢险人员的统筹全局,部署抢险救灾物资、车辆、人员等,负责善后补偿与处理等。
保障组:由廖方静副镇长、张世明副镇长负责统筹协调,统筹协调驻镇单位,企业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及电力、通信应急抢险保障工作指导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的组织工作,被安置户的心理疏导等工作。
转移组:由李志华副镇长、马金龙副镇长、谢竞雄副镇长负责按照指挥长的命令及预警通知,组织全镇民兵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做好受威胁群众按预定的路线和地点的转移组织工作,负责转移任务的责任人要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应急救护队:由周勇院长负责在紧急情况下听从命令进行有序的人员抢险救援工作及安置后受伤人员的病情动态管理。
信号发送员:山洪监测员(刘旭建、赵如田、梁勇、李吉华、张仁富)及村支部书记在获得险情监测信息或接到紧急避灾转移命令后,立即按预定信号发布报警信号,通知到户到人。
如发生紧急情况,各工作人员,监测预警人员,转移负责人以及抢险人员直接与镇防洪指挥部联系(防汛值班室电话:0838-8721218)。
第五章监测预警
5.1山洪灾害雨、水情临界值确定
依据历年来造成灾害的降雨情况来看,湔氐镇境内只要24小时内降雨量在150毫米以上或连续降雨72小时内在200毫米以上都将带来灾害。简易雨量报警器临界值确定如下:
|
1h
|
3h
|
6h
|
12h
|
24h
|
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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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
Ⅱ
|
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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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
Ⅱ
|
Ⅰ
|
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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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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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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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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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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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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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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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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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
湔氐
|
50
|
80
|
90
|
80
|
120
|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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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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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
200
|
120
|
150
|
250
|
150
|
200
|
270
|
5.2 实时监测
5.2.1监测内容
湔氐镇辖区内降雨量、超标洪水水位高程、滑坡和泥石流等信息。
5.2.2监测要求
以群防群测为主,专业监测为辅,监测员按照预案,根据监测内容有目的、有步骤、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监测,必须做到监测数据准确,上报及时。在汛期,如遇降雨天气,监测人员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实时监测降雨量和超标洪水水位流量。监测到的数据要迅速报告镇防洪指挥部值班室和防汛减灾群。由镇防洪指挥部值班室向市防洪指挥部报告。
5.3通信
遇突发情况,我镇受威胁的村、组可选用直接、快速的通信方式进行联系或通知村民,常用的方式有电话、短信、锣鼓号、广播喊话器、手摇报警器等。
5.4 预报预警
当接到市防汛办或气象局等预报,即将发生严重山洪灾害或超标洪水威胁时,村、组负责动员危险区群众迅速进行应变行动。监测员通过发布警报,村主任负责组织危险区的居民及时撤离,以人为主,尽可能地将财产、设备和牲畜等转移至安全地区,尽可能的减少受灾区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损失。
5.4.1预警发布内容
预警内容主要是暴雨洪水气象预报信息、可能出现大的暴雨洪水监测信息及由于暴雨而可能造成灾害的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河道的信息,水库、塘坝、河道超标洪水监测信息等。还应包括降雨、洪水水位是否达到临界值、预警等级、准备转移通知、紧急转移命令等。气象预报由市气象局发布,溪河洪水预报、水库水位预报由市水务局发布,泥石流和滑坡预报由市国土局发布。
5.4.2预警启用时机
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相关负责人应引起重视。当预报或发生的降雨接近或将超过临界雨量值时,应发布暴雨预警信息;当河道上游水位或水库、塘堰水位急剧上涨,将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应立即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征兆时,应发布泥石流、滑坡灾害预警信息。
5.4.3预警发布对象
预警信息发布对象为可能受山洪威胁的龙居寺村、龙泉村和受内涝威胁的太乐村、中和村等村组的村民及旅游景点住宿人员等。根据关联监测站、预警等级确定不同的发布对象。
5.4.4预警发布方式
湔氐镇山洪灾害预警信号为:电话、手机、短信、铜锣或报警器。
5.4.4预警发布流程
(1)一般情况
在一般情况下可参照市→镇→村→组→户的次序进行预警。
(2)紧急情况
如遇紧急情况(滑坡、泥石流、水库溃坝等),受灾村可直接报告市防洪办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值班室,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预警工作。紧急情况下市防洪办、监测员可直接对村、组发布预警信息。(一般情况及紧急情况预警程序示意图见附件2)
5.5预警响应
(1)Ⅲ级预警(警觉)
接到市防洪指挥部暴雨通知或发布Ⅲ级预警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镇防洪指挥部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有关村发出Ⅲ级预警,提醒广大群众注意做好山洪灾害防范准备;各有关责任人员应迅速上岗到位,注意观察水雨情变化,并加强防范;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镇防洪指挥部根据汛情发展情况上报市防洪指挥部。
(2)Ⅱ级预警(准备转移)
接到市防洪指挥部发布的Ⅱ级(准备转移)预警时,或简易监测设备观测到降雨量达到准备转移雨量且降雨仍在持续、河道水位达到准备转移水位且水位仍有上涨趋势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镇防洪指挥部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镇防洪指挥部指挥长及成员、有关村责任人员发出Ⅱ级预警,做好相关防范工作;有关村通过无线预警广播、铜锣、手摇报警器等向危险区群众发出Ⅱ级预警信号,提醒危险区人员注意防范,做好转移准备;镇防洪指挥部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汛情,包村干部到各村指导防汛工作;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镇防洪指挥部将汛情发展情况及时上报市防洪指挥部。
(3)Ⅰ级预警(立即转移)
接到市防洪指挥部发布的Ⅰ级预警时,或简易监测设备观测到降雨量达到立即转移雨量且降雨仍在持续、河道水位达到立即转移水位,或有泥石流、滑坡征兆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镇防办或值班室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镇有关村责任人员发出Ⅰ级预警;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通过无线预警广播、铜锣、手摇报警器等向危险区群众发出Ⅰ级预警信号,包村干部及村组干部立即组织危险区人员按预定路线撤离至安置点,做好抢险救灾转移安置工作;镇指挥长主持会商,防指成员参加,作出防汛重要工作部署,具体领导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加强重点部位巡查和危险部位的警戒;相关部门做好救灾资金、调拨防汛物资、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等相关工作;镇防洪指挥部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市防洪指挥部。
第六章 转移安置
6.1 转移安置原则
转移工作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及儿童后一般人员的原则,有组织转移为主,以分散转移为辅。
6.2 转移安置路线
转移地点、路线的确定由村确定,遵循就近、安全快捷的原则。汛前拟定好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汛期要经常检查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及时修补或改变线路。转移路线要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向溪河沟谷两侧山坡或滑动体的两侧方向转移。我镇各村按照村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拟定转移路线进行转移安置。
6.3 转移宣传
完善明白卡,将转移路线、时机、安置地点、责任人等有关信息发到每户,真正做到家喻户晓。制作标识牌,标明安全区、危险区、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
6.4 转移安置方式
因地制宜地采取就近集中、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原则。
安置地点一般按照就近安置、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原则。安置方式可采取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转移安置通知必须由政府发出,部署运输方式,按制定的路线转移。及时对转移安置灾民情况进行登记,逐级上报转移安置情况及需要解决的困难。
6.5转移安置纪律
转移时,要严格落实镇、村、组干部层层包干负责的责任制,明确转移安置纪律,统一指挥,统筹调度,安全第一,并向群众解释清楚。采取专项措施做好特殊人群的转移安置工作。
第七章 抢险救灾
7.1 抢险救灾准备
普及山洪灾害防御的基本知识,增强防灾意识,宣传到村、到组、到户,做到人人皆知,增强防灾意识。镇、村建立健全防洪抢险救灾工作机制,汛前要制订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组建防洪抢险队伍,落实重点危险区域的监测,备足备好防洪应急抢险物资,并做好灾害统计工作。
7.2抢险、救灾
(1)一旦发生险情,在及时向市级防汛指挥部门报告的同时,应急抢险队应立即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紧急情况下可强制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物资等。
(2)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
(3)发生灾情,首先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4)如有人畜伤亡,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理、处理人畜尸体。
(5)对紧急转移的人员做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对灾区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6)迅速组织水利、电力、交通、网通等部门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
第八章 保障措施
8.1 汛前检查
汛前由镇、村负责组织人员对境内的排洪河道、山洪沟道、地质灾害危险点、重要河流、支渠等地段进行全面拉网式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并由各村安排专人进行监测巡查,确保汛期行洪安全。
8.2 宣传教育及演练
根据本预案上述规定防汛抗旱工作的内容,镇、村、组要充分利用会议、墙报、标语、宣传车等方式向群众进行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在思想上增强水旱灾害防御意识,提高防灾能力。
为了有效地防御水旱灾害给人民群众造成危害,加强组织危险区的人民群众进行应急转移演练,针对性地组织易发生山洪灾害危险区的人民群众熟悉转移安全区的路线和安置方案,当山洪灾害发生时,危险区的人民群众就可按照预案划定的转移路线快速地转移到安全区。
8.3 纪律
为及时、有效地实施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级责任人、工作人员务必认真履职尽责,不允许任何人有违纪或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发生。如有违反,镇党委政府将视情节严重性给予相应处理或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湔氐镇2021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规范和指导全镇有效应对水旱灾害,化解重大风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围绕防汛减灾、抗旱保收、超标洪水防御、社会安定等重点工作。特修订本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省颁布的实施条例,为修订本预案的依据。
1.3 编制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
(2) 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
(3)落实行政首长负责任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企事业单位(法人或负责人)责任制;
(4)立足本镇实际,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范围为什邡市湔氐镇境内突发性山洪、旱情、泥石流、山体滑坡、超标洪水等水旱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包括驻镇各企事业单位)。
第二章 基本情况
2.1 自然社会经济基本概况
什邡市湔氐镇位于什邡西北部,距什邡城区20公里, 距省会成都78公里,紧邻成绵复线、S106线和北京大道。境内东北部为平坝,西南部为丘陵,西部为山区。地形西北高、东南低。山区、丘陵、平坝分别占42.1%、3.5%、54.4%。
全镇辖11个行政村和隆兴、新街两个社区,幅员面积50.65平方公里。总人口31137人,其中:农业人口30202人,非农人口935人。辖区内土地资源共3613公顷,森林覆盖率47%。有银杏、楠木、香樟等100 余种珍贵植物资源,蕴藏丰富的煤、页岩等矿产资源和地热资源。黄背木耳、大蒜、猕猴桃是湔氐镇三大特色农业产业。
境内属沱江水系,有围山渠(大寨渠)、斑鸠河、红岩渠。(大寨渠)的3、4、5支渠流经境内,境内流长9.3千米,保障2万亩农业生产的用水;红岩渠境内流长3.8千米,供应0.5万亩农业生产用水。镇域内有纸厂沟、大流寺沟、小流寺沟、龙居寺沟、宝山沟、桃子奄沟等六条山沟纵横其间,是发展旅游和休闲度假的理想之地。
我镇处于山区的龙居寺村、龙泉村有多个地质灾害监测点及山洪监测点,是山洪次生灾害和其它多种自然灾害的发源地。加之山沟河床比降大,沟口小,因而其冲刷力强,极易毁坏堤坊,对沿河农户的生命财产构成了严重威胁。近年来,随着灾后治理建设,减轻部分防洪压力,但防洪的难度仍然极大。
2.2 历史山洪灾害损失及成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山洪灾害损失较大的年份分别为1990年、1993年、1995年、2012年、2013年,2018年、2020年区间强降雨引发的山洪、内涝灾害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和现实困难,使我镇社会经济遭受了巨大的损失。分析其发生的原因,主要由于持续降雨或局部强降雨造成山洪灾害,损毁水利和防洪设施,再次产生地质滑坡。
2.4 山洪灾害防御现状
湔氐镇历年来将超标洪水、突发山洪、地质灾害、旱情防御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的重点,每年都要对水旱防灾知识进行宣传,完善组织机构,修定防灾减灾预案、救灾措施,确定灾害险工地段,做好危险区监测预警、农户疏散转移、灾后恢复生产管理等工作,力争将水旱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防灾工程治理上,过境的大寨渠、斑鸠河、王皂支渠等排洪河段,通过实施灾后水毁堤防修复。确保全镇防洪工程设施得到了有效的保障。
第三章 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
3.1划分原则
危险区主要是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将直接造成区内人员伤亡以及房屋、公共设施等财产损失。危险区一般处于河谷转弯处、较窄山沟河口、河滩、陡坡下、低洼处和不稳定山体下;安全区是指不受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安全区是危险区人员的避灾场所。安全区一般选在地势较高,平坦或坡度平缓的地方,避开河道、沟口、陡坡、低洼地带。
3.2湔氐镇“两区”基本情况
根据湔氐镇山洪灾害多年来发生的情况,经过排查总结,龙居寺村的向家沟、龙居寺山沟;龙泉村的纸厂沟;龙泉村释迦佛、韩家包;龙居寺村两河口等附近易发生山洪、泥石流,属山洪灾害危险区域。龙居寺村村部、龙泉村村部、等地势较高、地带平坦,较为安全,利于群众转移和安置,确定为山洪灾害防御安全区。一旦发生山洪威胁,危险区村民和游客可沿撤离路线向附近安全区域转移。
第四章 组织指挥系统
4.1组织指挥机构
湔氐镇成立了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李波、镇长黄昌继任组长,副镇长廖方静、李志华、马金龙、谢竞雄、张世明等为副组长,自然资源和建设管理办、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派出所、供电所、卫生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设监测、信息收集报送、转移安置调度、后勤保障等四个工作小组和机关40人以上的应急抢险队。工作组负责防汛抗旱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包括灾情监测、汇报、抢险、现场稳控、人员转移、财产转移、救护、生活临时安置、心理疏导等)。各行政村成立以村支部书记为负责人的山洪灾害防御及人员转移安置工作组,并成立以基干民兵或小组负责人为主体的15-40人及以上应急抢险队。沿山两个村5个山洪灾害受威胁点均落实降雨和超标水位、工程险情、泥石流、滑坡等监测人员,并造花名册报市防汛指挥机构备查。遇旱情时,各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组织,做好协调和解释工作。在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下,及时采用备用水源及提灌设备运行措施,以保苗为主。
4.2 职责和分工
湔氐镇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在市防洪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和超标洪水防御工作,具体负责全镇的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市级有关部门汇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等。各村负责本村内降雨监测、预警、人员转移和抢险等工作。
工作组职责:
信息组:由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于明亮负责转发市防洪抗旱指挥部、气象局、水文等部门各种气象信息到村及防汛减灾工作群。收集各村暴雨、超标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水利工程险情等信息并及时逐级上报。及时为领导指挥决策部署提供依据。
调度组:由指挥长李波书记、黄昌继镇长负责抢险人员的统筹全局,部署抢险救灾物资、车辆、人员等,负责善后补偿与处理等。
保障组:由廖方静副镇长、张世明副镇长负责统筹协调,统筹协调驻镇单位,企业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及电力、通信应急抢险保障工作指导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的组织工作,被安置户的心理疏导等工作。
转移组:由李志华副镇长、马金龙副镇长、谢竞雄副镇长负责按照指挥长的命令及预警通知,组织全镇民兵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做好受威胁群众按预定的路线和地点的转移组织工作,负责转移任务的责任人要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应急救护队:由周勇院长负责在紧急情况下听从命令进行有序的人员抢险救援工作及安置后受伤人员的病情动态管理。
信号发送员:山洪监测员(刘旭建、赵如田、梁勇、李吉华、张仁富)及村支部书记在获得险情监测信息或接到紧急避灾转移命令后,立即按预定信号发布报警信号,通知到户到人。
如发生紧急情况,各工作人员,监测预警人员,转移负责人以及抢险人员直接与镇防洪指挥部联系(防汛值班室电话:0838-8721218)。
第五章监测预警
5.1山洪灾害雨、水情临界值确定
依据历年来造成灾害的降雨情况来看,湔氐镇境内只要24小时内降雨量在150毫米以上或连续降雨72小时内在200毫米以上都将带来灾害。简易雨量报警器临界值确定如下:
|
1h
|
3h
|
6h
|
12h
|
24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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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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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
Ⅱ
|
Ⅰ
|
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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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
Ⅰ
|
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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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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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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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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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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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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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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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
Ⅰ
|
湔氐
|
50
|
80
|
90
|
80
|
120
|
200
|
100
|
150
|
200
|
120
|
150
|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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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实时监测
5.2.1监测内容
湔氐镇辖区内降雨量、超标洪水水位高程、滑坡和泥石流等信息。
5.2.2监测要求
以群防群测为主,专业监测为辅,监测员按照预案,根据监测内容有目的、有步骤、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监测,必须做到监测数据准确,上报及时。在汛期,如遇降雨天气,监测人员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实时监测降雨量和超标洪水水位流量。监测到的数据要迅速报告镇防洪指挥部值班室和防汛减灾群。由镇防洪指挥部值班室向市防洪指挥部报告。
5.3通信
遇突发情况,我镇受威胁的村、组可选用直接、快速的通信方式进行联系或通知村民,常用的方式有电话、短信、锣鼓号、广播喊话器、手摇报警器等。
5.4 预报预警
当接到市防汛办或气象局等预报,即将发生严重山洪灾害或超标洪水威胁时,村、组负责动员危险区群众迅速进行应变行动。监测员通过发布警报,村主任负责组织危险区的居民及时撤离,以人为主,尽可能地将财产、设备和牲畜等转移至安全地区,尽可能的减少受灾区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损失。
5.4.1预警发布内容
预警内容主要是暴雨洪水气象预报信息、可能出现大的暴雨洪水监测信息及由于暴雨而可能造成灾害的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河道的信息,水库、塘坝、河道超标洪水监测信息等。还应包括降雨、洪水水位是否达到临界值、预警等级、准备转移通知、紧急转移命令等。气象预报由市气象局发布,溪河洪水预报、水库水位预报由市水务局发布,泥石流和滑坡预报由市国土局发布。
5.4.2预警启用时机
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相关负责人应引起重视。当预报或发生的降雨接近或将超过临界雨量值时,应发布暴雨预警信息;当河道上游水位或水库、塘堰水位急剧上涨,将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应立即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征兆时,应发布泥石流、滑坡灾害预警信息。
5.4.3预警发布对象
预警信息发布对象为可能受山洪威胁的龙居寺村、龙泉村和受内涝威胁的太乐村、中和村等村组的村民及旅游景点住宿人员等。根据关联监测站、预警等级确定不同的发布对象。
5.4.4预警发布方式
湔氐镇山洪灾害预警信号为:电话、手机、短信、铜锣或报警器。
5.4.4预警发布流程
(1)一般情况
在一般情况下可参照市→镇→村→组→户的次序进行预警。
(2)紧急情况
如遇紧急情况(滑坡、泥石流、水库溃坝等),受灾村可直接报告市防洪办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值班室,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预警工作。紧急情况下市防洪办、监测员可直接对村、组发布预警信息。(一般情况及紧急情况预警程序示意图见附件2)
5.5预警响应
(1)Ⅲ级预警(警觉)
接到市防洪指挥部暴雨通知或发布Ⅲ级预警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镇防洪指挥部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有关村发出Ⅲ级预警,提醒广大群众注意做好山洪灾害防范准备;各有关责任人员应迅速上岗到位,注意观察水雨情变化,并加强防范;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镇防洪指挥部根据汛情发展情况上报市防洪指挥部。
(2)Ⅱ级预警(准备转移)
接到市防洪指挥部发布的Ⅱ级(准备转移)预警时,或简易监测设备观测到降雨量达到准备转移雨量且降雨仍在持续、河道水位达到准备转移水位且水位仍有上涨趋势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镇防洪指挥部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镇防洪指挥部指挥长及成员、有关村责任人员发出Ⅱ级预警,做好相关防范工作;有关村通过无线预警广播、铜锣、手摇报警器等向危险区群众发出Ⅱ级预警信号,提醒危险区人员注意防范,做好转移准备;镇防洪指挥部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汛情,包村干部到各村指导防汛工作;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镇防洪指挥部将汛情发展情况及时上报市防洪指挥部。
(3)Ⅰ级预警(立即转移)
接到市防洪指挥部发布的Ⅰ级预警时,或简易监测设备观测到降雨量达到立即转移雨量且降雨仍在持续、河道水位达到立即转移水位,或有泥石流、滑坡征兆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镇防办或值班室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镇有关村责任人员发出Ⅰ级预警;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通过无线预警广播、铜锣、手摇报警器等向危险区群众发出Ⅰ级预警信号,包村干部及村组干部立即组织危险区人员按预定路线撤离至安置点,做好抢险救灾转移安置工作;镇指挥长主持会商,防指成员参加,作出防汛重要工作部署,具体领导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加强重点部位巡查和危险部位的警戒;相关部门做好救灾资金、调拨防汛物资、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等相关工作;镇防洪指挥部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市防洪指挥部。
第六章 转移安置
6.1 转移安置原则
转移工作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及儿童后一般人员的原则,有组织转移为主,以分散转移为辅。
6.2 转移安置路线
转移地点、路线的确定由村确定,遵循就近、安全快捷的原则。汛前拟定好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汛期要经常检查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及时修补或改变线路。转移路线要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向溪河沟谷两侧山坡或滑动体的两侧方向转移。我镇各村按照村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拟定转移路线进行转移安置。
6.3 转移宣传
完善明白卡,将转移路线、时机、安置地点、责任人等有关信息发到每户,真正做到家喻户晓。制作标识牌,标明安全区、危险区、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
6.4 转移安置方式
因地制宜地采取就近集中、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原则。
安置地点一般按照就近安置、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原则。安置方式可采取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转移安置通知必须由政府发出,部署运输方式,按制定的路线转移。及时对转移安置灾民情况进行登记,逐级上报转移安置情况及需要解决的困难。
6.5转移安置纪律
转移时,要严格落实镇、村、组干部层层包干负责的责任制,明确转移安置纪律,统一指挥,统筹调度,安全第一,并向群众解释清楚。采取专项措施做好特殊人群的转移安置工作。
第七章 抢险救灾
7.1 抢险救灾准备
普及山洪灾害防御的基本知识,增强防灾意识,宣传到村、到组、到户,做到人人皆知,增强防灾意识。镇、村建立健全防洪抢险救灾工作机制,汛前要制订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组建防洪抢险队伍,落实重点危险区域的监测,备足备好防洪应急抢险物资,并做好灾害统计工作。
7.2抢险、救灾
(1)一旦发生险情,在及时向市级防汛指挥部门报告的同时,应急抢险队应立即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紧急情况下可强制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物资等。
(2)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
(3)发生灾情,首先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4)如有人畜伤亡,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理、处理人畜尸体。
(5)对紧急转移的人员做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对灾区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6)迅速组织水利、电力、交通、网通等部门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
第八章 保障措施
8.1 汛前检查
汛前由镇、村负责组织人员对境内的排洪河道、山洪沟道、地质灾害危险点、重要河流、支渠等地段进行全面拉网式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并由各村安排专人进行监测巡查,确保汛期行洪安全。
8.2 宣传教育及演练
根据本预案上述规定防汛抗旱工作的内容,镇、村、组要充分利用会议、墙报、标语、宣传车等方式向群众进行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在思想上增强水旱灾害防御意识,提高防灾能力。
为了有效地防御水旱灾害给人民群众造成危害,加强组织危险区的人民群众进行应急转移演练,针对性地组织易发生山洪灾害危险区的人民群众熟悉转移安全区的路线和安置方案,当山洪灾害发生时,危险区的人民群众就可按照预案划定的转移路线快速地转移到安全区。
8.3 纪律
为及时、有效地实施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级责任人、工作人员务必认真履职尽责,不允许任何人有违纪或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发生。如有违反,镇党委政府将视情节严重性给予相应处理或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