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市师古初级中学
教育科研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指导思想
为加速我校的教育现代化建设,坚持“科研兴校”战略,发挥教育科研工作对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促进作用,密切教育科研与教育思想、教育实践的关系,使教育科研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进一步调动、保护教职工的教育科研积极性,使我校教育科研工作登上新台阶,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主要任务
教育科研工作具有超前性、咨询性、探索性和应用性。我校教育科研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国内外初中教育的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现代化的理论和经验,联系实际,探索我校现代化的新路子。为此,着重研究初中德育工作、教师队伍建设、教学计划、课程结构、教材建设、教学管理、教学方法及各学科的教学规律;确定教育科研课题;制定完善教育教学评估体系;设计改革方案,总结、推广教育教学改革经验;完善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网络,以形成浓厚的教育科研氛围,促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保证我校教学、文献信息中心、教育研究机构三位一体的教育现代化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 教育科研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教育科研评审委员会
学校成立教育科研评审领导小组,在校长直接领导下,由副校长和教科室成员组成。其主要职责:
1、审批学校教育科研计划;
2、审查评估报市级或校级的课题;
3、审查评估本校教育科研成果;
4、考核评估学校各项教育教学改革方案。
第四条 教科室
学校设立教科室,为学校教育科研常设机构,隶属校长领导。其主要职责:
1、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订学校教育科研计划,负责具体实施;
2、当好学校领导教育教学决策的参谋,处理好学校教科委日常的各项工作;
3、指导教职工确定教育科研课题,并进行全面管理;
4、负责教育科研有关调查,与兄弟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联系等。
第五条 课题小组
职责:
1、根据学校教育科研计划,结合实际,制定本课题教研计划,并组织实施;
2、具体进行教学科研;
3、接受考评,形成阶段性成果。
第三章 教育科研课题的申报与管理
第六条 课题的申报
1、凡是围绕我校教育的培养目标、教育改革和学校现代化的课题,均可根据学校课题指南向学校申报。
2、凡申报课题者,须确定课题内容、研究目的、方法手段、实施步骤,进行该课题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以及必要的经费预算,并填写《教育科研课题申请书》,呈报教科室。
第七条 课题确定原则
1、思想性原则。课题必须坚持思想观点正确,能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研究问题,并解决实际问题。
2、科学性原则。课题研究应以科学的教育理论为依据,研究的方法以及数据、检测标准应力求正确合理,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3、创造性原则。课题应有创新,力求开拓新领域,发现新材料,运用新方法,提出新理论(或观点)。
4、实践性原则。课题应坚持联系我校的实际,具有可行性和对学校教改的指导性。
第八条 课题管理
1、课题管理,由学校、科室、课题组分工配合管理:校级以上课题,由教科室负责列项和管理;校内课题,由课题小组负责列项和管理。
2、经列项的课题不得随意变动,申报者要按计划如期完成任务,有关部门必须大力支持,并创造必要条件,保证计划任务的完成。
3、教科室负责检查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及时组织学术交流,评估科研进程。
4、各级课题结果所形成的文字材料,由学校教育科研审评委员会验收与评审。
第九条 课题经费的申请与使用
学校给予课题必要的经费支持。课题经费的使用,坚持厉行节约、注重效益的原则,严格遵守财务制度,自觉履行支出手续。使用范围主要有下列几项:
1、购置课题研究必需的书刊资料;
2、调查、测试、文印、眷写、上机等费用;
3、课题论证、研讨、鉴定、评审等小型会议费用;
4、调查研究的差旅费;
5、与课题有关的摄影、摄像、录音费用;
6、对外联络、交流的费用等。
第四章 教育科研成果的奖励
第十条 奖励宗旨和办法
1、为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职工的教育科研积极性,总结推广先进的教育科研成果,学校特设立教育科研成果奖励基金。
2、每学期期末由学校教育科研审评委员会评估各课题组科研成果。
第十一条 奖励办法
1、对期末检查优秀的科研课题给予120元/人的科研奖励经费,合格的给予80元/人的科研奖励经费,不合格的不给予活动经费。(奖励经费的分配方案期末由课题组长报教科。)
2、每学期开展评选优秀科研课题活动,对优秀课题,教师个人考核,主研人员加3分/每项,参研人员加1.5分每项;合格者主研人员加2分/项,参研人员加1分/每项。不合格者,主研人员扣2分/项,参研人员扣1分/项。
3、对教研组开展的科研课题,学期末评选为优秀者,教研组考核每期加4分/项,合格者加2.5分/项,不合格者扣2分/项。没有课题者不享受此项加分。年终教研组考核以两学期累记结果计算。
4、对当年顺利结题的校级科研课题,学校给予主研人员300元/人,参研人员200元/每人的一次性奖励。什邡市级课题,学校给予主研人员400元/人,参研人员给予280元/人的奖励。德阳市级课题,学校给予主研人员500元/人的奖励,参研人员给予380元/人的奖励。
什邡市师古初级中学
2021年9月
什邡市师古初级中学
教育科研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指导思想
为加速我校的教育现代化建设,坚持“科研兴校”战略,发挥教育科研工作对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促进作用,密切教育科研与教育思想、教育实践的关系,使教育科研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进一步调动、保护教职工的教育科研积极性,使我校教育科研工作登上新台阶,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主要任务
教育科研工作具有超前性、咨询性、探索性和应用性。我校教育科研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国内外初中教育的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现代化的理论和经验,联系实际,探索我校现代化的新路子。为此,着重研究初中德育工作、教师队伍建设、教学计划、课程结构、教材建设、教学管理、教学方法及各学科的教学规律;确定教育科研课题;制定完善教育教学评估体系;设计改革方案,总结、推广教育教学改革经验;完善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网络,以形成浓厚的教育科研氛围,促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保证我校教学、文献信息中心、教育研究机构三位一体的教育现代化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 教育科研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教育科研评审委员会
学校成立教育科研评审领导小组,在校长直接领导下,由副校长和教科室成员组成。其主要职责:
1、审批学校教育科研计划;
2、审查评估报市级或校级的课题;
3、审查评估本校教育科研成果;
4、考核评估学校各项教育教学改革方案。
第四条 教科室
学校设立教科室,为学校教育科研常设机构,隶属校长领导。其主要职责:
1、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订学校教育科研计划,负责具体实施;
2、当好学校领导教育教学决策的参谋,处理好学校教科委日常的各项工作;
3、指导教职工确定教育科研课题,并进行全面管理;
4、负责教育科研有关调查,与兄弟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联系等。
第五条 课题小组
职责:
1、根据学校教育科研计划,结合实际,制定本课题教研计划,并组织实施;
2、具体进行教学科研;
3、接受考评,形成阶段性成果。
第三章 教育科研课题的申报与管理
第六条 课题的申报
1、凡是围绕我校教育的培养目标、教育改革和学校现代化的课题,均可根据学校课题指南向学校申报。
2、凡申报课题者,须确定课题内容、研究目的、方法手段、实施步骤,进行该课题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以及必要的经费预算,并填写《教育科研课题申请书》,呈报教科室。
第七条 课题确定原则
1、思想性原则。课题必须坚持思想观点正确,能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研究问题,并解决实际问题。
2、科学性原则。课题研究应以科学的教育理论为依据,研究的方法以及数据、检测标准应力求正确合理,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3、创造性原则。课题应有创新,力求开拓新领域,发现新材料,运用新方法,提出新理论(或观点)。
4、实践性原则。课题应坚持联系我校的实际,具有可行性和对学校教改的指导性。
第八条 课题管理
1、课题管理,由学校、科室、课题组分工配合管理:校级以上课题,由教科室负责列项和管理;校内课题,由课题小组负责列项和管理。
2、经列项的课题不得随意变动,申报者要按计划如期完成任务,有关部门必须大力支持,并创造必要条件,保证计划任务的完成。
3、教科室负责检查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及时组织学术交流,评估科研进程。
4、各级课题结果所形成的文字材料,由学校教育科研审评委员会验收与评审。
第九条 课题经费的申请与使用
学校给予课题必要的经费支持。课题经费的使用,坚持厉行节约、注重效益的原则,严格遵守财务制度,自觉履行支出手续。使用范围主要有下列几项:
1、购置课题研究必需的书刊资料;
2、调查、测试、文印、眷写、上机等费用;
3、课题论证、研讨、鉴定、评审等小型会议费用;
4、调查研究的差旅费;
5、与课题有关的摄影、摄像、录音费用;
6、对外联络、交流的费用等。
第四章 教育科研成果的奖励
第十条 奖励宗旨和办法
1、为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职工的教育科研积极性,总结推广先进的教育科研成果,学校特设立教育科研成果奖励基金。
2、每学期期末由学校教育科研审评委员会评估各课题组科研成果。
第十一条 奖励办法
1、对期末检查优秀的科研课题给予120元/人的科研奖励经费,合格的给予80元/人的科研奖励经费,不合格的不给予活动经费。(奖励经费的分配方案期末由课题组长报教科。)
2、每学期开展评选优秀科研课题活动,对优秀课题,教师个人考核,主研人员加3分/每项,参研人员加1.5分每项;合格者主研人员加2分/项,参研人员加1分/每项。不合格者,主研人员扣2分/项,参研人员扣1分/项。
3、对教研组开展的科研课题,学期末评选为优秀者,教研组考核每期加4分/项,合格者加2.5分/项,不合格者扣2分/项。没有课题者不享受此项加分。年终教研组考核以两学期累记结果计算。
4、对当年顺利结题的校级科研课题,学校给予主研人员300元/人,参研人员200元/每人的一次性奖励。什邡市级课题,学校给予主研人员400元/人,参研人员给予280元/人的奖励。德阳市级课题,学校给予主研人员500元/人的奖励,参研人员给予380元/人的奖励。
什邡市师古初级中学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