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四幼2020年秋关于资助政策宣传的通知
一、学前教育“三儿”资助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 41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 川财教[2011]224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扶贫移民局关于实施教育脱贫攻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川财教[2015] 230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问题,提升我市学前教育整体水平,做好我市学前教育“三儿”资助减免保教费的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前教育“三儿”资助范围及对象:
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且属我县辖区内户籍的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包括建档立卡户、城乡低保户、孤儿、残疾儿童、重点优抚对象;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儿童;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其他经认定属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
二、“春晖成长计划”学生资助
什邡市教育局、什邡市教育基金会为了资助我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特别设立了“春晖成长计划”资助项目,资助对象为我市在校学生中因家庭突遭不幸、本人或家庭成员罹患重病、父母离异主要收入来源丧失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由于建档立卡学生有其他救助渠道,不纳入此项资助。
什邡市第四幼儿园
2020年9月
什邡四幼2020年秋关于资助政策宣传的通知
一、学前教育“三儿”资助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 41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 川财教[2011]224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扶贫移民局关于实施教育脱贫攻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川财教[2015] 230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问题,提升我市学前教育整体水平,做好我市学前教育“三儿”资助减免保教费的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前教育“三儿”资助范围及对象:
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且属我县辖区内户籍的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包括建档立卡户、城乡低保户、孤儿、残疾儿童、重点优抚对象;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儿童;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其他经认定属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
二、“春晖成长计划”学生资助
什邡市教育局、什邡市教育基金会为了资助我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特别设立了“春晖成长计划”资助项目,资助对象为我市在校学生中因家庭突遭不幸、本人或家庭成员罹患重病、父母离异主要收入来源丧失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由于建档立卡学生有其他救助渠道,不纳入此项资助。
什邡市第四幼儿园
202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