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 2020 年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评审工作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直属学校(事业单
位):
做好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是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德阳市中小学及中、 高等学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拟于 12 月上旬开展
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稳妥开展评审工作
(一)申报条件
凡符合《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中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德阳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准条件》(德教〔2019〕68 号)和《德阳市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德人社办
〔2017〕567 号)规定的均可申报。
(二)申报程序
各推荐单位要认真组织教师学习相关文件,按照个人申请并 如实填报材料、所在单位逐一审查核实并在有关栏目内签署推 荐意见、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查、人事部门审核、相关材料按 时报送市中评委办公室的程序开展工作。
(三)工作纪律
教师职务评审推荐工作要做到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 开、结果公开。对职称评审中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 规行为,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对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再次申报等规定,并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 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惩处力度。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事业单位)及其他申 报单位要严肃推荐工作纪律,对履行职责不到位、资格审查和 标准条件把关不严、评审推荐程序不规范的单位,要限期整改; 对情节严重或有违纪行为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严格按 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要坚持评聘结合,严格落实退休人员不得评定职称的规定, 防止退休前突击评定职称。及时按评审结果兑现教师工资待遇。加强聘后管理,完善教师聘期考核评价办法,推进能上能下, 规范辞聘、解聘。
二、积极行动,严格把关,扎实做好评审材料
(一)
申报评审中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应提交本人任现职 以来如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及其粘贴件(以下简
称《评审表》)一式一份(附件 1),由申报人本人填写,须双面
打印,左侧装订,不得擅自改变格式。《评审表》粘贴件如下:
(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 2)。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学信网上学历/学位查询打印件(2002 年后毕业);学 历/学位复印件(2002 年前毕业)。
(5)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或证书的复印件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文件或证书的复印件。
(7)推荐单位对申报人三个方面情况的证明。包含:对申 报人符合规定年限等要求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含班主任、团 委、少先队、课外活动辅导员及学校领导干部等)工作经历及 考核结果的简述;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获“优秀”等 级次数及对应考核年度或获得校级以上奖励;申报人在本单位 民主推荐测评中的满意率。
(8)公需科目考试合格证:含低碳经济、职业道德与创新能力建设网络、信息化建设与信息安全、心理健康与心理调适、大 数据时代的互联网信息安全、人工智能与健康共 6 科(如被抽中 人工智能与健康的现场考试可先申报,以考试成绩为准)。 上述粘贴件按顺序贴在《评审表》的封面与第一页之间。
2.《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附件 3)
一式一份,A3 纸打印,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无异议 后加盖公章。
3.业绩证明材料各一式一份,须按顺序编写目录和页码,并 装订成一册, 粘贴填写好的《中职评审料封面》(附件 4)。
(1)近三年年度考核表。
(2)县级以上表彰荣誉称号(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
(3)近三年继续教育登记合格证。
(4)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身份证)。
(5)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证。
(6)任现职以来承担教育教学和实验(含示范课、公开课、 研究课、专题讲座)、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印证材料及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7)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教研课题、交流本专业教研文章、发表本专业论文或教育教学专著等。
(8)任现职以来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印证材料复印件。
(9)校级干部从事学校管理工作的能力和业绩报告一份。
(10)反映本人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的业务工作总结。
(11)其他申报材料复印件。
4.《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表决名册》(附件 5),
逐级上报电子版。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及其他申报单位 汇总后于 11 月 23 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并在交材料的时候报纸 质盖章版。各县(市、区)汇总数据后按学科分组顺序打印 30 份 并盖章,于参加评审会议时上报市中评委会。
5.落实《关于推进中学共青团改革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 〔2017〕18 号)文件精神,落实少先队辅导员“双线晋升”制 度,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可按所从事的主要工作选择“少先队 活动”科目或教学科目参加评审。
(二)材料包装要求
1.上述材料中《简表》统一规格为标准 A3 纸尺寸,其余 所有材料统一规格为标准 A4 纸尺寸,所有材料中的印章须为 红色或蓝色。材料书写潦草或复印件字迹不清而影响辨认效果 者,后果自负。
2.申报材料必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每人一袋。档 案袋上粘贴填写好的《中职评审材料档案袋目录》(附件 6)。
3.凡破格申报人员,须用红笔在《目录》上“破格(红笔 标识)”处醒目地注明“破格”字样。
4.所有复印件均须由推荐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原件已 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注明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县级主管部门复审后可加盖骑缝章。未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的, 不得参加评审。
5.所有附件内容均由申报人如实录入相关信息,单位审核 无误后打印生成,由申报人、审核人签字确认,不采用手填(意 见栏、签名处和盖章处除外),填写单位名称必须与公章一致。
6.申报人员的有关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 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材料报送时间,聘用时间可计算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7.各直属学校(事业单位)及校外教育机构纸质材料于 11 月 25 日前交市教育局人事科,各县(市、区)相关纸质材料由 评职工作人员带到评审会场。召开中级职务评审会议的时间和 地点另行通知。 所有报送材料(除《评审表》外)一律不退,请申报人妥 善保存原始材料。
(三)
所有的评审材料按下列 12 个学科分组、注明在档案袋上。
(1)中学语文 (2)中学数学
(3)小学语文
(4)小学数学 (5)中小学英语
(6)物理(含小学科学)
(7)生物化学 (8)政历思地
(9)音体美
(10)幼儿教育 (11)职电劳
(12)讲师
三、其他事项- 7 -
(一)关于教师资格证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可 在本级及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申报评聘教师职 务,取得低一层次学校教师资格人员不能在本级以上等级的各 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申报评聘教师职务。
(二)关于学历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后取得较高学历学位的,如按该学历学 位评审教师职务,任职时间从取得该学历学位后开始计算;如 按原有学历学位评审教师职务,可将取得较高学历前后任职时 间合并计算。任职期内离职学习的人员,要扣减任职年限。
(三)关于年度考核优秀
根据省、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条件,中小 学教师按规定获得与教育教学或教师职业直接相关的县级以上 荣誉称号或奖励的,当年的年度考核可视为“优秀”。中小学教 师年度考核是对教师全年的德、能、勤、绩、廉等多方面综合 考核评价,那么可视为当年年度考核“优秀”的县级以上荣誉 称号或奖励也应当是综合性的而非单一性的。 经了解,各县(市、区)年度考核分为学年度考核和自然
年度考核两种。申报职称评审时,自然年度考核尚未进行(即 无年度考核结果),因此,当年的县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励不能 视为当年年度考核“优秀”。
(四)关于答辩- 8 -
申报中职评审的人员全部参加答辩。答辩的内容重点是考 察答辩人师德、任教学科(专业)的专业基础知识、学识水平、 工作能力及本专业领域的改革、发展动态、本人教学成果或所 撰写论文等。答辩与评审同时进行,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特殊情况(如生重病住院等)不能参加答辩的,应由其任职 单位(学校)出具证明并附上相关材料,经各县(市、区)教 育局审核盖章后报中评委办公室,中评委办公室将根据实际情 况进行复核。凡无故不参加答辩或答辩不合格者,评委会将不 评审通过其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五)关于公示
今年申报中职评审的教师相关信息应在所在单位(学校)予 以公示,公示情况及结果请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学校(单位)党组织政审意见”的“公示内容”栏注明。 本次申报者名单经各县(市、区)教育局报市教育局人事科 汇总后在德阳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dy-edu.cn/)公示 5 天。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 形式向德阳市教育局人事科反映。反映人提供的情况必须实事 求是,并需签署真实姓名,以便核实材料。联系电话:2502610。
(六)关于缴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川价字费〔1999〕265 号文件规 定,初职评审费每人 100 元(不答辩);中职评审费每人 140 元,答辩费 60 元,共计 200 元。
评审费缴纳方式:县(市、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事 业单位)及校外教育机构于 11 月 25 日前在市教育局人事科领 取“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到德阳长城华西银行缴 款,再将缴款后的缴款书第一联(回单)交回人事科,缴款书 第四联(收据)由缴款单位留存。
联系人:陈述;电话:2502610;邮箱:331849101@qq.com。
附件: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3.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
4.中职评审材料封面
5.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表决名册
6.中职评审材料档案袋目录
7.报送材料标签
德阳市教育局
2020 年 11 月 10 日
德阳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 2020 年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评审工作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直属学校(事业单
位):
做好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是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德阳市中小学及中、 高等学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拟于 12 月上旬开展
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稳妥开展评审工作
(一)申报条件
凡符合《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中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德阳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准条件》(德教〔2019〕68 号)和《德阳市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德人社办
〔2017〕567 号)规定的均可申报。
(二)申报程序
各推荐单位要认真组织教师学习相关文件,按照个人申请并 如实填报材料、所在单位逐一审查核实并在有关栏目内签署推 荐意见、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查、人事部门审核、相关材料按 时报送市中评委办公室的程序开展工作。
(三)工作纪律
教师职务评审推荐工作要做到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 开、结果公开。对职称评审中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 规行为,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对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再次申报等规定,并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 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惩处力度。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事业单位)及其他申 报单位要严肃推荐工作纪律,对履行职责不到位、资格审查和 标准条件把关不严、评审推荐程序不规范的单位,要限期整改; 对情节严重或有违纪行为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严格按 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要坚持评聘结合,严格落实退休人员不得评定职称的规定, 防止退休前突击评定职称。及时按评审结果兑现教师工资待遇。加强聘后管理,完善教师聘期考核评价办法,推进能上能下, 规范辞聘、解聘。
二、积极行动,严格把关,扎实做好评审材料
(一)
申报评审中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应提交本人任现职 以来如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及其粘贴件(以下简
称《评审表》)一式一份(附件 1),由申报人本人填写,须双面
打印,左侧装订,不得擅自改变格式。《评审表》粘贴件如下:
(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 2)。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学信网上学历/学位查询打印件(2002 年后毕业);学 历/学位复印件(2002 年前毕业)。
(5)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或证书的复印件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文件或证书的复印件。
(7)推荐单位对申报人三个方面情况的证明。包含:对申 报人符合规定年限等要求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含班主任、团 委、少先队、课外活动辅导员及学校领导干部等)工作经历及 考核结果的简述;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获“优秀”等 级次数及对应考核年度或获得校级以上奖励;申报人在本单位 民主推荐测评中的满意率。
(8)公需科目考试合格证:含低碳经济、职业道德与创新能力建设网络、信息化建设与信息安全、心理健康与心理调适、大 数据时代的互联网信息安全、人工智能与健康共 6 科(如被抽中 人工智能与健康的现场考试可先申报,以考试成绩为准)。 上述粘贴件按顺序贴在《评审表》的封面与第一页之间。
2.《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附件 3)
一式一份,A3 纸打印,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无异议 后加盖公章。
3.业绩证明材料各一式一份,须按顺序编写目录和页码,并 装订成一册, 粘贴填写好的《中职评审料封面》(附件 4)。
(1)近三年年度考核表。
(2)县级以上表彰荣誉称号(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
(3)近三年继续教育登记合格证。
(4)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身份证)。
(5)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证。
(6)任现职以来承担教育教学和实验(含示范课、公开课、 研究课、专题讲座)、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印证材料及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7)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教研课题、交流本专业教研文章、发表本专业论文或教育教学专著等。
(8)任现职以来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印证材料复印件。
(9)校级干部从事学校管理工作的能力和业绩报告一份。
(10)反映本人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的业务工作总结。
(11)其他申报材料复印件。
4.《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表决名册》(附件 5),
逐级上报电子版。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及其他申报单位 汇总后于 11 月 23 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并在交材料的时候报纸 质盖章版。各县(市、区)汇总数据后按学科分组顺序打印 30 份 并盖章,于参加评审会议时上报市中评委会。
5.落实《关于推进中学共青团改革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 〔2017〕18 号)文件精神,落实少先队辅导员“双线晋升”制 度,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可按所从事的主要工作选择“少先队 活动”科目或教学科目参加评审。
(二)材料包装要求
1.上述材料中《简表》统一规格为标准 A3 纸尺寸,其余 所有材料统一规格为标准 A4 纸尺寸,所有材料中的印章须为 红色或蓝色。材料书写潦草或复印件字迹不清而影响辨认效果 者,后果自负。
2.申报材料必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每人一袋。档 案袋上粘贴填写好的《中职评审材料档案袋目录》(附件 6)。
3.凡破格申报人员,须用红笔在《目录》上“破格(红笔 标识)”处醒目地注明“破格”字样。
4.所有复印件均须由推荐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原件已 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注明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县级主管部门复审后可加盖骑缝章。未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的, 不得参加评审。
5.所有附件内容均由申报人如实录入相关信息,单位审核 无误后打印生成,由申报人、审核人签字确认,不采用手填(意 见栏、签名处和盖章处除外),填写单位名称必须与公章一致。
6.申报人员的有关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 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材料报送时间,聘用时间可计算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7.各直属学校(事业单位)及校外教育机构纸质材料于 11 月 25 日前交市教育局人事科,各县(市、区)相关纸质材料由 评职工作人员带到评审会场。召开中级职务评审会议的时间和 地点另行通知。 所有报送材料(除《评审表》外)一律不退,请申报人妥 善保存原始材料。
(三)
所有的评审材料按下列 12 个学科分组、注明在档案袋上。
(1)中学语文 (2)中学数学
(3)小学语文
(4)小学数学 (5)中小学英语
(6)物理(含小学科学)
(7)生物化学 (8)政历思地
(9)音体美
(10)幼儿教育 (11)职电劳
(12)讲师
三、其他事项- 7 -
(一)关于教师资格证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可 在本级及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申报评聘教师职 务,取得低一层次学校教师资格人员不能在本级以上等级的各 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申报评聘教师职务。
(二)关于学历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后取得较高学历学位的,如按该学历学 位评审教师职务,任职时间从取得该学历学位后开始计算;如 按原有学历学位评审教师职务,可将取得较高学历前后任职时 间合并计算。任职期内离职学习的人员,要扣减任职年限。
(三)关于年度考核优秀
根据省、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条件,中小 学教师按规定获得与教育教学或教师职业直接相关的县级以上 荣誉称号或奖励的,当年的年度考核可视为“优秀”。中小学教 师年度考核是对教师全年的德、能、勤、绩、廉等多方面综合 考核评价,那么可视为当年年度考核“优秀”的县级以上荣誉 称号或奖励也应当是综合性的而非单一性的。 经了解,各县(市、区)年度考核分为学年度考核和自然
年度考核两种。申报职称评审时,自然年度考核尚未进行(即 无年度考核结果),因此,当年的县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励不能 视为当年年度考核“优秀”。
(四)关于答辩- 8 -
申报中职评审的人员全部参加答辩。答辩的内容重点是考 察答辩人师德、任教学科(专业)的专业基础知识、学识水平、 工作能力及本专业领域的改革、发展动态、本人教学成果或所 撰写论文等。答辩与评审同时进行,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特殊情况(如生重病住院等)不能参加答辩的,应由其任职 单位(学校)出具证明并附上相关材料,经各县(市、区)教 育局审核盖章后报中评委办公室,中评委办公室将根据实际情 况进行复核。凡无故不参加答辩或答辩不合格者,评委会将不 评审通过其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五)关于公示
今年申报中职评审的教师相关信息应在所在单位(学校)予 以公示,公示情况及结果请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学校(单位)党组织政审意见”的“公示内容”栏注明。 本次申报者名单经各县(市、区)教育局报市教育局人事科 汇总后在德阳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dy-edu.cn/)公示 5 天。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 形式向德阳市教育局人事科反映。反映人提供的情况必须实事 求是,并需签署真实姓名,以便核实材料。联系电话:2502610。
(六)关于缴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川价字费〔1999〕265 号文件规 定,初职评审费每人 100 元(不答辩);中职评审费每人 140 元,答辩费 60 元,共计 200 元。
评审费缴纳方式:县(市、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事 业单位)及校外教育机构于 11 月 25 日前在市教育局人事科领 取“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到德阳长城华西银行缴 款,再将缴款后的缴款书第一联(回单)交回人事科,缴款书 第四联(收据)由缴款单位留存。
联系人:陈述;电话:2502610;邮箱:331849101@qq.com。
附件: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3.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
4.中职评审材料封面
5.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表决名册
6.中职评审材料档案袋目录
7.报送材料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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