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 2020 年度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
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事业单位): 做好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是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任
务,是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德阳市中小学高级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拟于今年 12 月上旬开展评审工作,现就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稳妥开展评审工作
(一)申报条件
凡符合《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德阳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条件》(德教〔2019〕 68 号)规定的均可申报。
(二)申报程序
各推荐单位要认真组织教师学习相关文件,按照个人申请 并如实填报材料、所在单位逐一审查核实并在有关栏目内签署 推荐意见、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查、人事部门审核、相关材料 按时报送市高评委办公室的程序开展工作。
(三)工作纪律
教师职务评审推荐工作要做到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 开、结果公开。对职称评审中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 规行为,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对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在一定期限内不得次申报等规定,并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 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惩处力度。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事业单位)及其他申 报单位要严肃推荐工作纪律,对履行职责不到位、资格审查和 标准条件把关不严、评审推荐程序不规范的单位,要限期整改; 对情节严重或有违纪行为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严格按
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要坚持评聘结合,严格落实退休人员不得评定职称的规定, 防止退休前突击评定职称。及时按评审结果兑现教师工资待遇。 加强聘后管理,完善教师聘期考核评价办法,推进能上能下, 规范辞聘、解聘。
二、积极行动,严格把关,扎实做好评审材料
(一)
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应提交本人任现职 来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及其粘贴件(以下简 称《评审表》)一式两份(附件 1),双面打印,申报人本人填写, 不得擅自改变表格格式,左侧装订。《评审表》粘贴件如下:
(1)县城学校教师提供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证 书复印件。
(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 2)。
(3)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学信网上学历/学位查询打印件(2002 年后毕业);学 历/学位复印件(2002 年前毕业)。
(5)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6)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或证书的复印件。
(7)现任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文件或证书的复印件;同 级职称转系列聘任人员,还须报送首次聘任同级职务文件或证 书复印件。
(8)推荐单位对申报人三个方面情况的证明。包含:对申 报人符合规定年限等要求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含班主任、团 委、少先队、课外活动辅导员及学校领导干部等)工作经历及 考核结果的简述;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获“优秀”等 级次数及对应考核年度;申报人在本单位民主推荐测评中的满意率。
(9)符合相关要求的市级以上表彰荣誉称号(奖励)证明 材料复印件。
(10)公需科目考试合格证:含低碳经济、职业道德与创新 能力建设网络、信息化建设与信息安全、心理健康与心理调适、 大数据时代的互联网信息安全、人工智能与健康共 6 科(如被抽 中人工智能与健康的现场考试可先申报,以考试成绩为准)。 上述粘贴件按顺序贴在《评审表》的封面与第一页之间。
2.业绩证明材料各一式一份,须按顺序编写目录和页码, 并装订成一册, 粘贴填写好的《申报评审中小学高级职务申报 材料封面》(附件 3)。
(1)任现职或近 5 年以来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2)近 3 年继续教育登记合格证复印件。
(3)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身份证)。
(4)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证。
(5)县城学校教师农村经历或支教经历证明材料。
(6)反映本人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的业务工作 总结。
(7)任现职以来,出版、发表或交流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 的本专业、本学科的主要论著(含教材)、论文、研究报告、经 验总结及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如系集体完成,应由合作 者或课题负责人出具申报人所承担的内容或所起作用的书面证 明材料;如系教研、教改经验交流文章应注明在何种范围内交 流。
(8)任现职以来承担教育教学和实验(含示范课、公开课、 研究课、专题讲座)、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印证材料及获 奖证书的复印件。
(9)任现职以来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印证材料复印件。
(10)其他申报材料复印件(含校级干部从事学校管理工 作的能力和业绩报告等材料)。
3.《申报评审中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以 下简称《简表》)一式一份,A3 打印(附件 4),在本单位公示
不少于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加盖公章。
4.《申报评审中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表决名册》(附 件 5),所在单位审核并报电子版由县(市、区)教育局汇总,市
直属学校(事业单位)及校外教育机构报电子版由市教育局汇 总,并于 11 月 23 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各县(市、区)汇总数 据后按学科分组顺序打印 25 份并盖章,并于参加评审会议时上报 市高评委会。
5.各单位在报送破格、直接申报等非正常晋升的各级专业 技术职务材料时,需按《破格、直接晋升评审等非正常晋升专 业技术职务的材料报送要求》(附件 6)提交材料,经市职改办 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入评审程序;无破格人员的县(市、区)须报 送一份说明无破格人员的函。
6. 落实《关于推进中学共青团改革的实施意见》(川青联 发〔2017〕18 号)文件精神,落实少先队辅导员“双线晋升” 制度,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可按所从事的主要工作选择“少先 队活动”科目或教学科目参加评审。 以上内容均由申报人如实录入相关信息,单位审核无误后 打印生成,由申报人、审核人签字确认,不采用手填(意见栏、 签名处和盖章处除外),填写单位名称必须与公章一致。
(二)材料包装要求
1.上述材料中《简表》统一规格为标准 A3 纸尺寸,其余 所有材料统一规格为标准 A4 纸尺寸,所有材料中的印章须为 红色或蓝色。材书写潦草或复印件字迹不清而影响辨认效果 者,后果自负。
2.申报材料必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每人一袋(一袋 不够的,最多两袋,并编好袋号)。档案袋上粘贴填写好的《德 阳市申报评审中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材料清单》(以下简 称《清单》,附件 7)。
3.凡破格申报人员,须用红笔在《清单》上“破格(红笔 标识)”处醒目地注明“破格”字样。
4.所有复印件均须由推荐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原件已 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注明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县级主管部门复审后可加盖骑缝章。未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的, 不得参加评审。
5.申报人员的有关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 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材料报送时间,聘用时间可计算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6.直属学校(事业单位)及校外教育机构纸质材料于 11 月 25 日前交市教育局人事科,各县(市、区)相关纸质材料由评 职工作人员带到评审会场。召开高级职务评审会议的时间和地 点另行通知。
7.所有报送材料(除《评审表》外)一律不退,请申报人 妥善保存原始材料。
(三)
所有的评审材料按下列 12 个学科分组,注明在档案 袋上。
1.政治学科(含政治、道德与法制、心理健康、少先队活 动课);2.语文学科;3.数学学科;4.物理学科(含小学科学);
5.生物学科;6.化学学科;7.历史学科;8.地理学科;9.外语 学科;10.音体美学科;11.幼儿教育学科;12.职电劳学科(含 职教专业课、电化教育、信息技术、劳动技术、地方课程等)
三、其他事项
(一)关于教师资格证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可 在本级及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申报评聘教师职 务,取得低一层次学校教师资格人员不能在本级以上等级的各 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申报评聘教师职务。
(二)关于学历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后取得较高学历学位的,如按该学历学 位评审教师职务,任职时间从取得该学历学位后开始计算;如 按原有学历学位评审教师职务,可将取得较高学历前后任职时 间合并计算。任职期内离职学习的人员,要扣减任职年限。
(三)关于年度考核优秀
根据省、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条件,中小 学教师按规定获得与教育教学或教师职业直接相关的县级以上 荣誉称号或奖励的,当年的年度考核可视为“优秀”。中小学教 师年度考核是对教师全年的德、能、勤、绩、廉等多方面综合 考核评价,那么可视为当年年度考核“优秀”的县级以上荣誉 称号或奖励也应当是综合性的而非单一性的。 经了解,各县(市、区)年度考核分为学年度考核和自然
年度考核两种。申报职称评审时,自然年度考核尚未进行(即 无年度考核结果),因此,当年的县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励不能 视为当年年度考核“优秀”。
(四)关于答辩
凡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均须参加市高评委会统 一组织的答辩。 答辩的内容重点是考察答辩人师德、所任学科(专业)的 专业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以及本专业领域的改革、 发展动态、本人教学成果或所撰写论文等。答辩与评审同时进行,答辩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特殊情况(如生重病住院等)不能参加答辩的,应由其 任职单位(学校)出具证明并附上相关材料,经各县(市、区) 教育局审核盖章后报市高评委办公室,市高评委办公室将根据 实际情况进行复核。凡无故不参加答辩或答辩不合格者,评委 会将不评审其申报材料。
(五)关于公示
本次申报者名单经各县(市、区)教育局报市教育局人事科 汇总后在德阳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dy-edu.cn/)公示 5 天。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 形式向德阳市教育局人事科反映。反映人提供的情况必须实事 求是,并需签署真实姓名,以便核实材料。联系电话:2502610。
(六)关于缴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川价字费〔1999〕265 号文件规 定,申报高级职务每人收取评审费 240 元,答辩费 80 元,共 计 320 元。 缴纳方式:县(市、区)教育局、事业单位(学校)及校 外教育机构于 11 月 25 日前在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四川省政 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到德阳长城华西银行缴费,再将缴款 后的缴款书第一联(回单)交回人事科,缴款书第四联(收据) 由缴款单位留存。
联系人:陈述;电话:2502610;邮箱:331849101@qq.com。
附件: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3.申报评审中小学高级职务申报材料封面
4.申报评审中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
5.申报评审中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表决名册
6.破格、直接晋升评审等非正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的材料报送要求、意见表、一览表
7.申报评审中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材料清单
8.报送材料标签
德阳市教育局
2020 年 11 月 10 日
德阳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 2020 年度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
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事业单位): 做好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是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任
务,是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德阳市中小学高级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拟于今年 12 月上旬开展评审工作,现就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稳妥开展评审工作
(一)申报条件
凡符合《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德阳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条件》(德教〔2019〕 68 号)规定的均可申报。
(二)申报程序
各推荐单位要认真组织教师学习相关文件,按照个人申请 并如实填报材料、所在单位逐一审查核实并在有关栏目内签署 推荐意见、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查、人事部门审核、相关材料 按时报送市高评委办公室的程序开展工作。
(三)工作纪律
教师职务评审推荐工作要做到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 开、结果公开。对职称评审中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 规行为,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对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在一定期限内不得次申报等规定,并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 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惩处力度。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事业单位)及其他申 报单位要严肃推荐工作纪律,对履行职责不到位、资格审查和 标准条件把关不严、评审推荐程序不规范的单位,要限期整改; 对情节严重或有违纪行为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严格按
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要坚持评聘结合,严格落实退休人员不得评定职称的规定, 防止退休前突击评定职称。及时按评审结果兑现教师工资待遇。 加强聘后管理,完善教师聘期考核评价办法,推进能上能下, 规范辞聘、解聘。
二、积极行动,严格把关,扎实做好评审材料
(一)
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应提交本人任现职 来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及其粘贴件(以下简 称《评审表》)一式两份(附件 1),双面打印,申报人本人填写, 不得擅自改变表格格式,左侧装订。《评审表》粘贴件如下:
(1)县城学校教师提供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证 书复印件。
(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 2)。
(3)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学信网上学历/学位查询打印件(2002 年后毕业);学 历/学位复印件(2002 年前毕业)。
(5)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6)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或证书的复印件。
(7)现任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文件或证书的复印件;同 级职称转系列聘任人员,还须报送首次聘任同级职务文件或证 书复印件。
(8)推荐单位对申报人三个方面情况的证明。包含:对申 报人符合规定年限等要求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含班主任、团 委、少先队、课外活动辅导员及学校领导干部等)工作经历及 考核结果的简述;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获“优秀”等 级次数及对应考核年度;申报人在本单位民主推荐测评中的满意率。
(9)符合相关要求的市级以上表彰荣誉称号(奖励)证明 材料复印件。
(10)公需科目考试合格证:含低碳经济、职业道德与创新 能力建设网络、信息化建设与信息安全、心理健康与心理调适、 大数据时代的互联网信息安全、人工智能与健康共 6 科(如被抽 中人工智能与健康的现场考试可先申报,以考试成绩为准)。 上述粘贴件按顺序贴在《评审表》的封面与第一页之间。
2.业绩证明材料各一式一份,须按顺序编写目录和页码, 并装订成一册, 粘贴填写好的《申报评审中小学高级职务申报 材料封面》(附件 3)。
(1)任现职或近 5 年以来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2)近 3 年继续教育登记合格证复印件。
(3)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身份证)。
(4)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证。
(5)县城学校教师农村经历或支教经历证明材料。
(6)反映本人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的业务工作 总结。
(7)任现职以来,出版、发表或交流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 的本专业、本学科的主要论著(含教材)、论文、研究报告、经 验总结及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如系集体完成,应由合作 者或课题负责人出具申报人所承担的内容或所起作用的书面证 明材料;如系教研、教改经验交流文章应注明在何种范围内交 流。
(8)任现职以来承担教育教学和实验(含示范课、公开课、 研究课、专题讲座)、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印证材料及获 奖证书的复印件。
(9)任现职以来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印证材料复印件。
(10)其他申报材料复印件(含校级干部从事学校管理工 作的能力和业绩报告等材料)。
3.《申报评审中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以 下简称《简表》)一式一份,A3 打印(附件 4),在本单位公示
不少于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加盖公章。
4.《申报评审中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表决名册》(附 件 5),所在单位审核并报电子版由县(市、区)教育局汇总,市
直属学校(事业单位)及校外教育机构报电子版由市教育局汇 总,并于 11 月 23 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各县(市、区)汇总数 据后按学科分组顺序打印 25 份并盖章,并于参加评审会议时上报 市高评委会。
5.各单位在报送破格、直接申报等非正常晋升的各级专业 技术职务材料时,需按《破格、直接晋升评审等非正常晋升专 业技术职务的材料报送要求》(附件 6)提交材料,经市职改办 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入评审程序;无破格人员的县(市、区)须报 送一份说明无破格人员的函。
6. 落实《关于推进中学共青团改革的实施意见》(川青联 发〔2017〕18 号)文件精神,落实少先队辅导员“双线晋升” 制度,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可按所从事的主要工作选择“少先 队活动”科目或教学科目参加评审。 以上内容均由申报人如实录入相关信息,单位审核无误后 打印生成,由申报人、审核人签字确认,不采用手填(意见栏、 签名处和盖章处除外),填写单位名称必须与公章一致。
(二)材料包装要求
1.上述材料中《简表》统一规格为标准 A3 纸尺寸,其余 所有材料统一规格为标准 A4 纸尺寸,所有材料中的印章须为 红色或蓝色。材书写潦草或复印件字迹不清而影响辨认效果 者,后果自负。
2.申报材料必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每人一袋(一袋 不够的,最多两袋,并编好袋号)。档案袋上粘贴填写好的《德 阳市申报评审中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材料清单》(以下简 称《清单》,附件 7)。
3.凡破格申报人员,须用红笔在《清单》上“破格(红笔 标识)”处醒目地注明“破格”字样。
4.所有复印件均须由推荐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原件已 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注明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县级主管部门复审后可加盖骑缝章。未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的, 不得参加评审。
5.申报人员的有关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 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材料报送时间,聘用时间可计算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6.直属学校(事业单位)及校外教育机构纸质材料于 11 月 25 日前交市教育局人事科,各县(市、区)相关纸质材料由评 职工作人员带到评审会场。召开高级职务评审会议的时间和地 点另行通知。
7.所有报送材料(除《评审表》外)一律不退,请申报人 妥善保存原始材料。
(三)
所有的评审材料按下列 12 个学科分组,注明在档案 袋上。
1.政治学科(含政治、道德与法制、心理健康、少先队活 动课);2.语文学科;3.数学学科;4.物理学科(含小学科学);
5.生物学科;6.化学学科;7.历史学科;8.地理学科;9.外语 学科;10.音体美学科;11.幼儿教育学科;12.职电劳学科(含 职教专业课、电化教育、信息技术、劳动技术、地方课程等)
三、其他事项
(一)关于教师资格证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可 在本级及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申报评聘教师职 务,取得低一层次学校教师资格人员不能在本级以上等级的各 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申报评聘教师职务。
(二)关于学历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后取得较高学历学位的,如按该学历学 位评审教师职务,任职时间从取得该学历学位后开始计算;如 按原有学历学位评审教师职务,可将取得较高学历前后任职时 间合并计算。任职期内离职学习的人员,要扣减任职年限。
(三)关于年度考核优秀
根据省、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条件,中小 学教师按规定获得与教育教学或教师职业直接相关的县级以上 荣誉称号或奖励的,当年的年度考核可视为“优秀”。中小学教 师年度考核是对教师全年的德、能、勤、绩、廉等多方面综合 考核评价,那么可视为当年年度考核“优秀”的县级以上荣誉 称号或奖励也应当是综合性的而非单一性的。 经了解,各县(市、区)年度考核分为学年度考核和自然
年度考核两种。申报职称评审时,自然年度考核尚未进行(即 无年度考核结果),因此,当年的县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励不能 视为当年年度考核“优秀”。
(四)关于答辩
凡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均须参加市高评委会统 一组织的答辩。 答辩的内容重点是考察答辩人师德、所任学科(专业)的 专业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以及本专业领域的改革、 发展动态、本人教学成果或所撰写论文等。答辩与评审同时进行,答辩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特殊情况(如生重病住院等)不能参加答辩的,应由其 任职单位(学校)出具证明并附上相关材料,经各县(市、区) 教育局审核盖章后报市高评委办公室,市高评委办公室将根据 实际情况进行复核。凡无故不参加答辩或答辩不合格者,评委 会将不评审其申报材料。
(五)关于公示
本次申报者名单经各县(市、区)教育局报市教育局人事科 汇总后在德阳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dy-edu.cn/)公示 5 天。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 形式向德阳市教育局人事科反映。反映人提供的情况必须实事 求是,并需签署真实姓名,以便核实材料。联系电话:2502610。
(六)关于缴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川价字费〔1999〕265 号文件规 定,申报高级职务每人收取评审费 240 元,答辩费 80 元,共 计 320 元。 缴纳方式:县(市、区)教育局、事业单位(学校)及校 外教育机构于 11 月 25 日前在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四川省政 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到德阳长城华西银行缴费,再将缴款 后的缴款书第一联(回单)交回人事科,缴款书第四联(收据) 由缴款单位留存。
联系人:陈述;电话:2502610;邮箱:331849101@qq.com。
附件: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3.申报评审中小学高级职务申报材料封面
4.申报评审中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
5.申报评审中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表决名册
6.破格、直接晋升评审等非正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的材料报送要求、意见表、一览表
7.申报评审中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材料清单
8.报送材料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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