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市冰川小学2021年秋招生工作及异地入学办理公告
根据什教发[2021]68号《什邡市教育局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秋新生入学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冰川小学2021年秋招生工作审核领导小组
组 长: 张文(校长、书记) 电话:13981031260
副组长: 张福金(副校长) 电话:13981021169
审核人: 李明建 电话:13795915825
二、入学需要提供的材料
1、本乡镇入学:
(1)冰川镇户籍儿童提供适龄儿童(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的)户口簿原件。
(2)在冰川镇务工、经商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应提供全家户口簿、儿童出生证明及监护人经商、务工证明。
(招生时间:2021年5月31日起,地点:冰川幼儿园。)
2、因特殊原因确需到城区学校入学的,需要办理跨镇入学申请表,办理跨镇入学申请表请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的其中一种。
(1)“持居住证生”应提供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户口簿。
(2)在城区购房定居暂未取得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应提供全家户口簿、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的房产证。
(3)适龄儿童监护人需在信息登记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签名盖章备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城区入学资格。
(4)办理时间:2021.5.31-2021.6.10;办理地点:冰川小学教导处。
什邡市冰川小学
2021.5.31
什邡市冰川小学2021年秋招生工作及异地入学办理公告
根据什教发[2021]68号《什邡市教育局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秋新生入学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冰川小学2021年秋招生工作审核领导小组
组 长: 张文(校长、书记) 电话:13981031260
副组长: 张福金(副校长) 电话:13981021169
审核人: 李明建 电话:13795915825
二、入学需要提供的材料
1、本乡镇入学:
(1)冰川镇户籍儿童提供适龄儿童(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的)户口簿原件。
(2)在冰川镇务工、经商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应提供全家户口簿、儿童出生证明及监护人经商、务工证明。
(招生时间:2021年5月31日起,地点:冰川幼儿园。)
2、因特殊原因确需到城区学校入学的,需要办理跨镇入学申请表,办理跨镇入学申请表请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的其中一种。
(1)“持居住证生”应提供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户口簿。
(2)在城区购房定居暂未取得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应提供全家户口簿、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的房产证。
(3)适龄儿童监护人需在信息登记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签名盖章备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城区入学资格。
(4)办理时间:2021.5.31-2021.6.10;办理地点:冰川小学教导处。
什邡市冰川小学
2021.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