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83号)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411号令)精神,现公告如下:
核准“什邡市城乡规划建设监察大队”遗失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有效期自2017年03月29日至2022年03月29日)作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5105820667808202
什邡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20年10月23日
(第20083号)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411号令)精神,现公告如下:
核准“什邡市城乡规划建设监察大队”遗失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有效期自2017年03月29日至2022年03月29日)作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5105820667808202
什邡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