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市民政局内设机构职能简介
一、办公室
承担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综合协调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史志编撰、后勤保障、信息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信访、维稳、综治、防邪、安全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组织协调民政政策和理论调研;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报备和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二、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股
拟订残疾人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体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牵头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指导、监督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管理工作;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落实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协助福利彩票发行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帮扶和关爱工作;指导、监督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协助推进“康养”产业发展;承担养老机构、康复辅助器行业、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和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社会事务和儿童保障股
拟订全市婚姻、殡葬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承担全市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指导落实殡葬服务规范;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监督婚姻登记机关、殡葬管理服务机构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负责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指导、监督儿童福利、收养登记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婚姻登记机关、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股
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镇(街道)做好村(居)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组织指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成员培训工作;拟订行政区划方案和地名管理总体规划;负责全市范围内镇(街道)、村(社区)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和政府驻地迁移以及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审定、编辑出版行政区划和地名图书资料及工具书;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维护管理及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推行城乡地名标牌国家标准,组织和指导全市范围内镇(街道)、街、路、巷、村(社区)等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拟订全市社会组织培育、监督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社会组织培育、管理、年检和执法监督;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发展政策,负责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服务管理工作;拟订促进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赠工作。
五、社会救助股
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工作;指导全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政策。
六、规划财务股
拟订本级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财务规章制度,指导和监督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统筹和督促全市民政专项项目管理工作;拟订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福彩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
(地址:什邡市蓥峰北路131号; 联系方式:0838—8202783)
什邡市民政局内设机构职能简介
一、办公室
承担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综合协调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史志编撰、后勤保障、信息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信访、维稳、综治、防邪、安全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组织协调民政政策和理论调研;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报备和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二、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股
拟订残疾人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体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牵头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指导、监督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管理工作;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落实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协助福利彩票发行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帮扶和关爱工作;指导、监督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协助推进“康养”产业发展;承担养老机构、康复辅助器行业、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和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社会事务和儿童保障股
拟订全市婚姻、殡葬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承担全市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指导落实殡葬服务规范;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监督婚姻登记机关、殡葬管理服务机构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负责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指导、监督儿童福利、收养登记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婚姻登记机关、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股
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镇(街道)做好村(居)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组织指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成员培训工作;拟订行政区划方案和地名管理总体规划;负责全市范围内镇(街道)、村(社区)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和政府驻地迁移以及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审定、编辑出版行政区划和地名图书资料及工具书;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维护管理及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推行城乡地名标牌国家标准,组织和指导全市范围内镇(街道)、街、路、巷、村(社区)等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拟订全市社会组织培育、监督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社会组织培育、管理、年检和执法监督;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发展政策,负责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服务管理工作;拟订促进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赠工作。
五、社会救助股
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工作;指导全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政策。
六、规划财务股
拟订本级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财务规章制度,指导和监督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统筹和督促全市民政专项项目管理工作;拟订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福彩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
(地址:什邡市蓥峰北路131号; 联系方式:0838—8202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