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发、省发、德委发〔2016〕23号文件总体工作部署,明确计划目标, 根据《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相关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什农领〔2020〕13号)细化的23项任务,逐项推进督察。着力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完善为农服务功能,扎实推进惠农服务工程建设、推进“三会”制度完善、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等重点任务,为2020年如期全面完成综合改革任务提供坚强保障。督察主要内容分四个部分:
(一)加强组织体系建设(四项基本内容);
(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三项基本内容);
(三)强化政策项目支持(十二项基本内容);
(四)拓展经营服务领域(三项基本内容);
(五)强化督查考核(一项基本内容)。
按照中发、省发、德委发〔2016〕23号文件总体工作部署,明确计划目标, 根据《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相关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什农领〔2020〕13号)细化的23项任务,逐项推进督察。着力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完善为农服务功能,扎实推进惠农服务工程建设、推进“三会”制度完善、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等重点任务,为2020年如期全面完成综合改革任务提供坚强保障。督察主要内容分四个部分:
(一)加强组织体系建设(四项基本内容);
(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三项基本内容);
(三)强化政策项目支持(十二项基本内容);
(四)拓展经营服务领域(三项基本内容);
(五)强化督查考核(一项基本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