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市司法局机构职能信息
一、基本信息
什邡市司法局
办公地址: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方亭街道东风路252号
邮 编:6184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38-8202541
二、主要职责
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牵头提出全面依法治市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和市级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市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德阳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实施普法宣传,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指导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负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三、领导简介
谢 军 什邡市司法局局长
卿 玲 什邡市司法局政治处主任(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周元琴 什邡市司法局副局长
杨静华 什邡市司法局机关党委书记
杨 栋 什邡市司法局副局长
四、机构设置
(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办公室。负责市司法局日常事务和后勤保障工作。
(三)法治综合协调股。统筹开展全面依法治市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
(四)合法性审查与区域发展服务股。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
(五)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办理市政府作为被申请人和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及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办理向市政府申请行政赔偿的案件。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工作。
(六)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评价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监督人员的资格和证件管理。
(七)社区矫正大队。负责管理我市的社区矫正工作,承担对我市社区服刑人员的刑罚执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适应性帮扶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八)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单位(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
(九)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指导、管理全市司法所,负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指导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十)公共法律服务股。负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十一)科技信息与宣传股。负责本系统科技与信息化工作。指导本系统并负责机关信息宣传、网站及新媒体管理运用等工作。
(十二)政治处。负责本系统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劳动工资工作。协调局工会、团支部、妇委会、关工委等群团组织工作
什邡市司法局机构职能信息
一、基本信息
什邡市司法局
办公地址: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方亭街道东风路252号
邮 编:6184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38-8202541
二、主要职责
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牵头提出全面依法治市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和市级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市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德阳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实施普法宣传,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指导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负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三、领导简介
谢 军 什邡市司法局局长
卿 玲 什邡市司法局政治处主任(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周元琴 什邡市司法局副局长
杨静华 什邡市司法局机关党委书记
杨 栋 什邡市司法局副局长
四、机构设置
(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办公室。负责市司法局日常事务和后勤保障工作。
(三)法治综合协调股。统筹开展全面依法治市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
(四)合法性审查与区域发展服务股。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
(五)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办理市政府作为被申请人和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及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办理向市政府申请行政赔偿的案件。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工作。
(六)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评价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监督人员的资格和证件管理。
(七)社区矫正大队。负责管理我市的社区矫正工作,承担对我市社区服刑人员的刑罚执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适应性帮扶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八)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单位(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
(九)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指导、管理全市司法所,负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指导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十)公共法律服务股。负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十一)科技信息与宣传股。负责本系统科技与信息化工作。指导本系统并负责机关信息宣传、网站及新媒体管理运用等工作。
(十二)政治处。负责本系统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劳动工资工作。协调局工会、团支部、妇委会、关工委等群团组织工作